中央军委: 干部离任前应安排审计
汉网-长江日报
据新华社电 经习主席批准,中央军委日前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意见》明确要求,军队队列单位和机关部门领导干部、军队事业单位和保障性企业负责人,以及负责专项经济工作的领导干部,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积极推行先审后提、先审后离制度,对拟列入后备的或列入后备拟提升的团职以上领导干部,优先安排审计;对即将达到平时任职最高年龄或最高年限的领导干部,拟调整交流或转业复员的领导干部,在离任前应安排审计。
《意见》指出,经济责任审计要以领导干部经济决策权、经费审批权、物资调配权、资产处置权、合同签批权等经济权力行使情况,以及个人住房、用车、公勤人员使用情况为重点审计内容,不断增强审计监督效果。
(原标题:中央军委: 干部离任前应安排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