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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出示薄熙来亲笔供词

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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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在庭审过程中翻供,并不影响对案件的最终判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

供词

薄熙来在亲笔供词中,承认自己同意王正刚去找薄谷开来商量,此款已进入薄谷开来的相关账户,造成了公款私用。薄熙来称这份亲笔供词是他上纲上线的自我批判,而且是在承受极大压力之下写的。

公诉人表示对这一关键事实,尽管被告人辩解其没有贪占故意,但证人证言内容一致,均指向被告人,500万公款落入薄家私囊的整个过程是清楚的、连贯的、完整的,证据确实充分。

薄熙来案经过公开开庭审理,法庭在充分考虑控辩双方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做出了判决。从8月22日到8月26日,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第五法庭内控辩双方围绕受贿,贪污,滥用职权这三个罪名都出示了哪些证据,又进行了怎样的法庭辩论,我们来回顾一下庭审的情况。

收受其他财物

薄熙来称对机票报销一无所知

检方:其对权钱交易本质有明确认知

2013年8月22号上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大的一间审判庭第五法庭内,座无虚席。8点43分审判长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旭光敲响法槌,宣布开庭。被告人薄熙来被带上法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三项罪名。

据公诉人指控,被告人薄熙来涉嫌受贿罪,除了收受现金、收受房款外,还包括收受其他财物。2004年至2012年,薄谷开来和薄瓜瓜收受徐明支付的国内国际机票费,住宿旅行费用,偿还信用卡欠款费用,以及购买的一辆电动平衡车等,共计折合人民币443.1432万元。

法庭上薄熙来称,别说是76笔,就是760笔,也与他没有任何关系。他对这些机票报销一无所知,薄谷开来,薄瓜瓜等人从来没有跟他提起过机票的问题。

辩护人提出,薄熙来并不具体了解每一笔财物的收受情况。针对薄熙来提出的,他对这些机票报销一无所知,公诉人指出,对于薄谷开来收受徐明支付薄瓜瓜衣食住行等费用的事实,在案证据证明,薄熙来不仅知情,而且对权钱交易的本质有明确的认知。

公款落入私囊

薄熙来称亲笔供词为重压之下所写

检方:500万公款落入薄家私囊证据充分

被告人薄熙来被指控的另一项罪名是贪污罪。2000年,薄熙来担任任中共大连市委书记期间直接负责上级单位涉密场所改造工作。2002年,这项工程完工后,上级单位拨款人民币500万元给大连市政府。时任大连市城乡规划土地局局长王正刚以工程涉密,款项不好入账为由,向已调任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的薄熙来提出,这笔工程款给薄熙来留做家用。随后法庭出示了薄谷开来的证言,证明是薄熙来让王正刚找薄谷开来处理500万工程款的事,薄谷开来将钱收下。

公诉人杜小涛:“公诉人出示并宣读薄谷开来2012年11月4日的亲笔证词,薄熙来在辽宁任省长期间,有一天他告诉我王正刚来了,要找我,主要是要给我一笔钱,大概涉及500万元,让我和王正刚直接谈。我很快和王正刚见了面,王正刚告诉我他现在负责很多工程,有的工程费阴差阳错,富裕出很多,有500万,给谁都一样,知道我已经关闭律所了,不再有收入,希望把这笔钱给我,说薄熙来知道,问我是否先找个公司打过去。由于这事是薄熙来让办的,我便欣然同意了。”随后公诉人当庭播放了薄谷开来的同步录音录像。在录像中,薄谷开来明确表示证言完全属实。

多名证人的证言和检察机关从多家银行调取的转账凭证均表明,从2002年5月到2005年3月,从上级单位拨付的500万元工程款陆续全部转到了薄谷开来指定的帐户,但在庭审中,薄熙来表示对于王正刚两次找他谈500万工程款补贴家用的事情,他不记得了。

公诉人出示了薄熙来2013年4月2日的亲笔供词,在这份供词里,薄熙来承认自己同意王正刚去找薄谷开来商量,此款已进入妻子薄谷开来的相关账户,造成了公款私用。针对上述亲笔供词,薄熙来称这是他上纲上线的自我批判,而且是在承受极大压力之下写的。

公诉人表示对这一关键事实,尽管被告人辩解其没有贪占故意,但证人证言内容一致,均指向被告人,不仅有王正刚、薄谷开来的证言,还有帮助转款的相关证人的证言,以及转款的公司账目,银行凭证等书证相互印证,上述500万公款落入薄家私囊的整个过程是清楚的、连贯的、完整的,证据是确实充分的。

对质

薄熙来:王立军我想问你一下,就是1月28号以后,你和我谈了几次话?

王立军:除了(2月)6号以前,从29号开始一直到5号,每天我都要被你叫去两次,而且你明确告诉我,“你不能随便走,由我(薄)来告诉办公厅给你安排任务”。

央视首播薄熙来与王立军原声对质

2012年1月至2月间,薄谷开来涉嫌故意杀害英国公民尼尔·伍德一案,也就是“11·15”案件被揭发,王立军的重庆市公安局局长职务被免,王立军叛逃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这一连串事件背后,作为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的薄熙来又有哪些所作所为呢?

起诉书指控,薄熙来违反规定,实施了一系列滥用职权行为。据法庭调查,2012年1月28日,薄熙来听取了王立军关于薄谷开来涉嫌杀人的汇报,次日他斥责王立军诬陷薄谷开来,打了王立军耳光并摔碎茶杯。

此外,在昨日央视播出的庭审画面中,可以看到王立军坐着轮椅出庭。

王立军:薄熙来一拳打过来

绝不是一巴掌的问题

在法庭上,证人王立军回忆了当时的场景。

王立军:“我记得大约三分钟之内没谈任何事情,就是骂,骂得差不多了,走过来指我鼻子,你必须把此话收回去,谁是杀人犯?然后拍自己的胸脯,我是杀人犯吗?他后来一拳打过来,打到我的左耳,而绝不是一巴掌的问题。”

法庭调查显示,2012年2月1日下午薄熙来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免去王立军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按照薄熙来的要求,市委组织部于次日宣布了该决定。

公诉人出示的书证表明,中央规定地方决定任免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征得上一级政法部门党组、党委同意。相关证人证言指出,在有几位同志提醒的情况下,薄熙来仍旧违规越权,决定免去王立军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

公诉人:那么你是在什么情况下进入了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

王立军:当时那个情况很危险,首先我受到了暴力,尔后,就是在我受到暴力之前和之后,已经有11位我身边的工作人员和案件的侦办人员失踪了。

审判长:被告人薄熙来可以对证人进行发问。

薄熙来:王立军我想问你一下,就是1月28日以后,你和我谈了几次话?

王立军:除了(2月)6号以前,从29号开始一直到5号,每天我都要被你教训两次,而且你明确告诉我,“你不能随便走,由我来告诉办公厅给你安排任务”。

薄熙来提出证人证言的客观性存疑

检方:王立军证言真实可靠

2012年2月6日,王立军叛逃。2月8日,薄熙来批准对外发布王立军接受休假式治疗的虚假消息。在就滥用职权罪的犯罪事实进行质证的过程中,被告人薄熙来及其辩护人提出,王立军、薄谷开来等证人,与薄熙来存在重大利益冲突,其证言的客观性、真实性存在疑问,薄熙来还表示滥用职权行为跟自己无关。公诉人认为王立军当庭证言与庭前证言一致,且与其他证人证言、书证相互印证,真实可靠。

公诉人:被告人薄熙来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和不正确履行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依法构成滥用职权罪。

法庭调查结束后,经审判长许可,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护,公诉人宣读了公诉意见书。公诉人:犯罪事实是客观的,并不随你的主观意志而转移,不应你认为有就有,你认为没有就没有,认定犯罪事实是以全案证据为依据,而不是以你当庭的口供为依据,任何人企图否定、推翻客观的犯罪事实,都是无济于事的,只有实事求是,尊重案件事实,才是正确的选择。

8月26日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薄熙来做了最后陈述。薄熙来称,“我感觉到审判长的掌握是文明的,是理性的,是公允的,同时我也感谢法院能够基本上让我把话讲出来。”

(央视《法治在线》)

法国购房背后,有着怎样的权钱交易

薄熙来1949年7月3日出生,山西省定襄县人。2012年4月10日,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逮捕,2013年8月22日至26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审理。

被告人薄熙来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购买别墅

是受贿金额中的最大笔款项

对薄熙来的指控共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受贿罪,被告人薄熙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的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通过其妻薄谷开来,其子薄瓜瓜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2179.0587万元,对这项指控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如下判决:被告人薄熙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接受唐肖林、徐明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收受唐肖林给予的财物,明知并认可其家庭成员收受徐明给予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认定薄熙来犯有受贿罪的证据是,薄熙来接受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明的请托,通过其妻薄谷开来、其子薄瓜瓜,先后多次接受徐明给予的财物。公诉人向法庭出示第三组证据,证实薄谷开来用徐明提供的资金支付231.86047万欧元,购买了枫丹圣乔治别墅。

这是一座位于法国的350平方米的三层别墅,带有独立花园、游泳池、车库,总占地面积3950平方米,相当于半个多标准足球场。这笔购房款是薄熙来受贿金额中最大的一笔款项,对这笔款项徐明是这样回忆的:大概在2000年的时候,薄谷开来提出她要在法国尼斯买经营性物业,大概需要300万美元左右,徐明提供了323万美元的现金。徐明说为了通过薄谷开来得到薄熙来的帮助和支持,对他们提出的要求自己不好拒绝。

受贿指控中的部分钱物

最终没纳入量刑判决中

徐明和薄谷开来的证词证实,在法国尼斯购房这件事薄熙来是知情的。那么在这背后究竟有着怎样权钱交易的内幕呢?

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被告人薄熙来的亲笔供词及自书材料,审查起诉阶段供述:“徐明为我家为谷开来,尤其为薄瓜瓜在国外留学提供了大量的资助,实质上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交易,即我帮他发展,他则帮我带孩子。他之所以如此周到大方地照顾瓜瓜,仔细回想是因为我曾经在他企业发展的关键阶段给予了巨大的支持,其中有些是超乎寻常的。”

起诉书指控除了购房款之外,薄熙来及其家人还收受了大连实德集团徐明给予的其它钱物,包括机票费、住宿费、旅行费,信用卡还款费等共计折合人民币443.1432万元,一共有76笔。

庭审中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提出,这些钱物不是被告人本人收受的,不应构成受贿罪。

法庭经过调查取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对薄熙来这部分受贿指控中的部分钱物,最终没有纳入到量刑的判决之中。

(央视《焦点访谈》)

回应质疑

对薄熙来的指控

是否避重就轻?

检方:

按证据规则认证

薄熙来一案,受到了社会普遍的关注,也有一些声音质疑,检方对薄熙来的指控是否避重就轻,薄熙来是否还有更严重的经济问题。对此济南市检察院进行了说明。

济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增胜表示,“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有一些薄熙来家人接受的财物,没有认定为受贿犯罪。我们是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按照证据证明的规则来进行我们的认证。有一些接受的财物,将根据中纪委双规期间,对他这个调查期间,认定的这些违规违纪所得依纪处理。”

“如其他证据确实充分,

没有口供,照样可定罪判刑”

薄熙来在庭审期间,否定了其原有供述的表现,同样引人关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介绍:“我们看到薄熙来在庭审过程中,推翻了他之前的供述,我们大家都称之为翻供,那么被告人在法庭上认不认翻不翻供,并不影响对案件的最终判决。我们国家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案件的判决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没有口供,如果其他证据确实充分,照样可以定罪判刑。”

“判决书梳理了

控辩双方的20个争议点”

从判决情况看,薄熙来案又有什么样的特点呢?

陈卫东表示:“我们看到判决书梳理了控辩双方的争议点,有20点,采取了详细的分析和说理。关于薄熙来在法庭上强调自己此前所书写的亲笔供词,是在遭受了压力的情况下,所以他认为这是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判决书在这里面也用了刑事诉讼法54条的规定,明确强调非法证据指的是刑讯逼供,或者采取足以给被告人的精神和肉体带来剧烈的疼痛或者痛苦,违背自己的意愿进行供述,压力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排除非法证据的情形,分析得非常到位。(通过)薄熙来这个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案件的审理,我觉得开创了我们国家审理这类案件的先河,通过法律的形式来公开审理,我觉得这充分表明了我们国家法治的进步。”

薄熙来案的审理和宣判,彰显了党和政府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也彰显了党和政府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法律面前无特例,职务高低无特权,不管是什么人违背了党纪国法,就要受到追究,就要接受审判,这是政治文明和司法进步的必然要求,也是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今天的审判再次证明了这一点,党纪国法不容儿戏,腐化堕落必受严惩,任何人都无法逃避。

(央视《焦点访谈》)

专家说法

“本案的宣判,起了标杆作用”

据记者了解,在薄熙来案的庭审过程中,被告人的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以及各界群众一百余人旁听了这次庭审。

旁听群众之一的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学信表示,“作为一个律师的角度来讲,我认为这个程序是合法的、规范的,也是公正的,这种程序上的公正,它会导致结果上的,实体上的公正。”

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院长刘炳君作为旁听群众也向记者谈了他的看法,“我认为本案的宣判可以说对当下和未来一定时期,我们的司法审判,起了某种程度一个标杆的作用,在这一点上,作为一个山东人,在这样一个宣判场合,我认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本案的审判,无论是成熟的把握,实体的判断问题上,很好地贯彻了法制的原则。”

庭审期间,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还通过新闻发言人,向厅外的新闻记者介绍情况,并且通过官方微博及时发布庭审情况。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赵秉志表示,“运用新媒体来促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是一个大胆的成功的尝试,成功的案例,在庭审过程中,我认为法庭最大限度地充分地保障了被告人的辩护权,关键证人出庭作证,应该说是对这个案子查明案情、依法公正处理,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是值得称道的,第二点,我觉得可以说强调了我们的党和国家依法严肃惩治防范腐败的决心。”

(央视《法治在线》)

(原标题:公诉人出示薄熙来亲笔供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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