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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领传票” 跨国诈骗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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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56名被告人被法警带入法庭摄/记者 温如军

■藏身柬埔寨等国家和地区

■“80后”成诈骗团伙主体

■超六成小学或初中学历

■冒充公检法骗得7000余万

相信不少人都接过这样的电话——“中级法院通知您,您有一张传票没有领取……”

今天上午,“3·10”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56名被告人中,9人被判处重刑,最高刑期为12年。

“3·10”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进行宣判后,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近年打击诈骗犯罪方面的情况,近4年来,11万余人因诈骗获刑。

其中,22028人被判处5年以上重刑,重刑率近两成。

藏境外 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

2011年3月10日,重庆、湖北、福建等多个省份相继发生多起数额巨大的电信诈骗案,台湾亦发生多起民众被骗案件。海峡两岸警方决定共同侦办“3·10”跨两岸跨国系列电信诈骗案件,并成立了“3·10”专案组。

之后,专案组在与柬埔寨、印尼、马来西亚、泰国等国警方合作下,成功摧毁了这个特大跨境、跨国电信诈骗犯罪集团,捣毁诈骗窝点106个,抓获嫌疑人598人,初步统计涉案金额超过7000万元。

随后,我国大陆56名犯罪嫌疑人被分批押解回国。

公安机关查明,2011年4月,被告人高利华、杨席林、郑建平、邱仕辉、戴晓维、张婷婷、冷小园、陈钦经人介绍前往柬埔寨工作。

其中,被告人高利华参与冒充法院及银行工作人员,并参与发送诈骗语音电话。

杨席林、郑建平参与冒充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

邱仕辉、戴晓维、张婷婷、冷小园、陈钦参与冒充法院工作人员实施诈骗。

其间,被告人姚巍根据诈骗集团的安排,负责对该组诈骗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分发被害人资料,收集接打电话的信息,统计诈骗数额。

连环计 团伙成员分成三条线

公安机关查明,2011年3月至6月间,被告人伙同他人分别作为接打电话的“一线”、“二线”、“三线”人员,实施电信诈骗。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四处处长王丰表示,诈骗分子往往抓住了消费者爱占小便宜的心态,才能使得诈骗活动得逞。

对此,王丰提醒广大消费者,切莫听信一些谣言,一般情况下,接到国家工作人员通知都有正式的函,而不是简单地打个电话,“千万不能抱有占小便宜的想法,这样会给自身财产带来严重的损失”。

诈骗步骤

1.在柬埔寨先通过网络平台向大陆地区的被害人群发诈骗语音电话,谎称被害人有法院传票未接收,诱骗被害人根据语音提示回拨电话。

2.“一线”人员冒充法院的工作人员,谎称被害人因信用卡透支被银行起诉,并要求核实被害人身份情况。

3.“二线”人员冒充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确认被害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已经被犯罪人员使用,存在洗钱、贩毒等犯罪嫌疑,要求被害人配合司法机关调查。

4.“三线”人员冒充检察官或银行主管,要求被害人配合进行资金审查,诱骗被害人往指定的诈骗账户转账。

近期诈骗案件统计

时间 审结诈骗案件 判决人数 获5年以上刑期者

2010年 25502件 32284人 6540人

2011年 25859件 32601人 6155人

2012年 28590件 34114人 6225人

今年1至7月 13619件 17243人 3108人

年龄 团伙成员 “80后”是主体一人未成年

记者分析“3·10”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团伙年龄发现,56名被告人中,有42名属于“80后”,7人为“90后”,6人是“70后”,还有1人是“60后”。

被告人陈绪雄、林勇生、蒋乔文、蒋娇珠、康君珏5人都是“80后”,经他人介绍前往柬埔寨工作。

在台湾人洪昆仲、陈诗文等人(均另案处理)以提供吃、住、行以及来往国内机票等费用,并承诺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底薪和4%业绩提成等条件的诱惑下,5人在金边市一别墅参与电信诈骗活动。

判决书显示,上述5人所在诈骗窝点自2011年5月10日至案发时,共作案20起,骗取钱款共计964326.39元。2011年6月9日,被告人陈绪雄、林勇生、蒋乔文、蒋娇珠、康君珏在柬埔寨柴桢省太阳城酒店被抓获归案。

值得一提的是,化名为“小妹”的被告人秦某某是1995年1月29日出生,初中毕业就辍学,属于无业未成年人。

经查明,在台湾电信诈骗集团的先后纠集下,秦某某等人于2011年2月16日先后前往柬埔寨加入诈骗集团,实施电信诈骗活动。

作案时,先由该电信诈骗集团通过网络电话平台虚拟改号技术虚拟大陆地区公安局电话,群发自动语音电话,在被害人接到语音电话回拨后,秦某某等人作为诈骗集团“一线”人员冒充北京、重庆、西安、乌鲁木齐等地法院的工作人员实施诈骗。

学历 超六成仅初中毕业甚至小学毕业

56名被告人中,大学学历的只有1人,其余均是大学以下学历,初中毕业就辍学甚至小学毕业就辍学的有36人,占总人数的64%。

被告人郭绪杰、熊润萍、何柳飞、覃献超、陈常兴、刘石成6人所在的诈骗窝点成员均是初中学历。经审理查明,6人在柬埔寨金边市6号公路117号别墅、256号别墅内的诈骗窝点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要求被害人配合进行资金审查,诱骗被害人往指定的诈骗账户转账。

自2011年4月19日至案发时,上述窝点共骗取被害人何应明等人的款项共计675850.06元。2011年6月9日,6人在柬埔寨金边市6号公路256号别墅被抓获归案。

而在黄连春、李兰姬、林惠华等11人所在的另一窝点中,李兰姬和林惠华只有小学学历。

经审理查明,李兰姬等人负责“二线”,冒充广州、厦门等地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接听被害人的电话,告知被害人可能被他人冒用身份办理银行信用卡,以信用卡恶意透支被法院发传票为由,诱骗被害人上当。

林惠华等人负责“三线”,冒充各地公安机关的民警接听“二线”转接来的被害人电话。以此方式,上述11名被告人伙同台湾犯罪嫌疑人共同骗取被害人晁红兰等人共计2811038.81元。

本版文/记者 温如军

建行卡实现公租房补贴发放

建行卡实现公租房补贴发放

本报讯(记者 刘靖宜)入住公租房可以通过建行储蓄卡领取租金补贴了!

按照北京公租房的政策,对于中低收入家庭承租公租房,按照“租补分离”的原则,政府将给予一定的租金补贴。承租家庭在交纳租金后,区县住保部门再依照规定按月向承租家庭发放租金补贴。现在,不必去街道,持有一张建行储蓄卡就可以实现租金代扣与补贴发放的自动进行。

“没想到只是一张建行卡,但还真方便!”北京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通过摇号,他申请到了一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的公租房,每月租金为2000元。4月初,张先生到银行转账交纳了全额房租,经过市住保办统计确认,通知丰台区房管局。丰台房管局将符合发放房租补贴的客户名单和发放明细提供给建行,4月20日,张先生就收到了第一笔政府发放456.67元的房租补贴。

据悉,建行北京市分行于2012年成功中标了北京市公租房租金补贴代发代扣银行资格,并按照北京市住保办《关于确定公租房租金补贴代发银行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成为区域内第一家与丰台区房管局签订服务协议的商业银行。

建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公租房租户,目前建行不收取公租房租金补贴代发手续费,还可以利用这张建行卡办理存款、理财、转账等全部建行个人业务,同样不收取账户管理费和卡年费。

(原标题:谎称“领传票” 跨国诈骗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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