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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化解8年访

正义网-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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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长根 赵德亮

陈永福决定不再上访了,他给我们送来一面写有“灵活化解矛盾,巧妙构建和谐”的锦旗。看着这面锦旗,我由衷地感到高兴,不仅仅因为工作得到了群众认可,更因为切实帮助群众解决了实际问题。

2011年,我与两名同事被单位派到刚刚成立的乡镇检察室开展社区检察工作。检察室的工作千头万绪,其中就包括接待群众来访申诉。陈永福在检察室成立后不久就来了,申诉的是关于向法院提起厢房宅基地被占用的民事诉讼被驳回的事情。由于涉及民事检察职能,我们将其诉求转送至本院民行科,经民行科审查后,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就直接答复了陈永福。

原本以为事情就到此为止了,没想到2012年初,枫泾镇党委请求检察室协助化解陈永福缠访事件。接到协助请求后,我们认真分析了陈永福的资料,发现他已持续上访八年之久。2004年,陈永福从外省某单位退休后回到老家,发现其老宅边上的厢房宅基地已被邻居占用盖房。当他与邻居交涉时,邻居拿出了完备的建房手续。于是,陈永福多次找到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归还宅基地,但均交涉无果。此后,陈永福将邻居告上法院要求其返还宅基地,一审二审均遭败诉。恰在此后不久,陈永福的老宅因建设需要被动迁,在评估时,评估公司将其老宅里空置的两间房屋以非居住房标准给予评估补偿。陈永福持反对意见,并多次和评估公司、镇动迁办理论,都未获得支持,他便认为是政府相关部门有意刁难。为此,陈永福开始踏上漫漫八年上访之路。在坚持上访的同时,他还到处收集所谓镇、村领导贪污受贿的信息,不断举报,成为远近有名的“上访专业户”。

要妥善化解矛盾,必须要先弄清楚事实真相。于是,我根据安排围绕陈永福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展开调查。我先后走访了陈永福的邻居、所在的村委以及镇土地所,核实其反映的宅基地被占用的情况。最终查明陈永福提出的四分之一厢房宅基地未被登记的情况属实,但却是由于1991年宅基地重新登记时漏登所造成的结果,责任并不在其邻居。情况明了后,检察室将情况向枫泾镇党委进行通报,并达成了给予陈永福适当经济补偿的共识。

之后,我先后四次约见陈永福。在耐心听完其八年上访的经历和诉求后,我先对其诉求中的合理部分予以肯定、支持,再委婉指出其诉求中的不合理部分,并从情、理、法等多角度予以劝说和引导,同时表示检察室可以帮助他向党委政府提出合理诉求,帮助解决其补偿问题。针对他所反映的原村委会主任买通镇动迁办主任在动迁安置上不按规定多拿补偿款的情况,我向他保证检察室会依法调查,并及时告知调查结果。对此,陈永福表示满意,主动表示在检察室调查处理过程中,不再上访。

根据陈永福反映的情况,我到枫泾镇动迁办仔细查阅了房屋动迁补偿款确定标准、款项发放记录等资料,并走访了评估公司,弄清楚了评估标准和过程。随后,我约请陈永福、动迁办主任及原村委会主任一同前往动迁办,一方面出示有关材料让他核实,另一方面让他将原村委会主任的补偿标准和相邻住户、其本人的补偿标准相对照。后发现,原村委会主任的补偿标准非但不超出统一标准,反而低于邻居和其本人的标准。在事实面前,陈永福当面向动迁办主任及原村委会主任就自己道听途说胡乱举报的行为道歉。

能够化解这样一起持续八年的上访案件,我很欣慰。打心眼里说,实实在在地为社会、为群众做点事情是我们最开心的。

(作者单位: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

(原标题:一朝化解8年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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