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大V薛蛮子因嫖娼被拘
长沙晚报
制图/王斌微博打拐发起者之一、粉丝达到1200余万的新浪微博大V薛蛮子,被爆于8月23日因嫖娼被警方带走。昨天,北京警方证实,网络红人薛蛮子因嫖娼已被行政拘留。据悉,身份为美籍华人的薛蛮子目前被关押在大兴区团河拘留所内。
昨天凌晨1时43分,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孔庆东发布微博称,薛蛮子因嫖娼被拘留。随后,这条微博被网友大量转发,很多人要求证实这条微博的真实性。
昨天中午11时12分,北京警方通过官微“平安北京”在网上证实,8月23日下午5时,根据群众举报,朝阳警方在安慧北里一小区将进行卖淫嫖娼的薛某(男、60岁)、张某(女、22岁、河南人)查获。经审查,二人对卖淫嫖娼供认不讳。目前,警方已依法对二人行政拘留。经证实,警方提到的薛某就是微博大V薛蛮子、天使投资人薛必群,他也是微博打拐的发起者之一。
据知情人士透露,案发当天下午5时,朝阳区大屯派出所接到举报后,联合治安支队一起来到安慧北里逸园小区16号楼一房屋内,将薛某和张某抓获。由于证据充分,警方很快将二人口供录好。民警经审查确认薛某是美籍华人,随后将他送至大兴区团河拘留所。据了解,团河拘留所可关押外籍犯罪嫌疑人。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案发地安慧北里的逸园小区16号楼,拿出薛蛮子的照片让居民和物业人员辨认,大家均表示没有见过此人。据知情人介绍,案发地并非薛蛮子的住地,而是张某的暂住地。
薛蛮子其人其事
据了解,薛蛮子真名为薛必群,现年60岁,系美国国籍。微博打拐发起者之一、粉丝达到1200余万的新浪微博大V。2011年,薛蛮子发微博透露自己“得了直肠癌”。
“中国天使投资第一人”
薛蛮子有着丰富的投资创业经历,他曾是UT斯达康创始人之一,担任过中国电子商务网8848董事长、中华学习网董事长等职务。他曾参与投资过的项目包括PCPOP、李想的汽车之家、方三文的雪球财经以及杜子健的华艺百创等公司。
由于力推公益和天使投资,薛蛮子很快成为网络关注的焦点。所谓天使投资,就是权益资本投资的一种形式,指具有一定净财富的个人或者机构,对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初创企业进行早期的直接投资,它属于一种自发而又分散的民间投资方式。薛蛮子被称为中国天使投资的第一人。
被质疑的微博意见领袖
薛蛮子还凭借“微博打拐”、“免费午餐”、“最美白血病患者鲁若晴救助”等事件成为微博意见领袖。但薛蛮子随后提出的商业慈善的倡议则引起了不小的争议,微博认证为深圳市网眼传媒董事长的八分斋直指薛蛮子搞的是“伪公益”、“伪慈善”,直指薛蛮子利用其号召力提出某项公益倡议,但同时又将投资项目嫁接进这些公益项目,用投资项目的产品销售量换取相应的捐款量,最终提高产品销量。
去年7月,薛蛮子为暴风影音代言,广告词“我是薛蛮子。微博打拐、免费午餐、PM2.5,抱怨两句还是坚持呼吁?我选择要做就做到底。上网看电影,我选择更高清的暴风影音”招来争议,很多人质疑它将公益一词放入自己的广告中。
此外,薛蛮子的简历被指存在30多个版本。
秦火火的幕后老板?
从2011年7月开始,在秦火火尚未引人关注时,薛蛮子已经在不断转发其微博。薛蛮子也因此被人称为秦火火的幕后老板,有网友更是称薛蛮子为网络水军的“水军都督”。在秦火火被警方抓获后,薛蛮子迅速在网上澄清,自己和秦火火“没有一毛钱关系”。
据了解,薛蛮子于2011年年中开通微博,随后他以中国天使投资第一人的名号大打公益牌,粉丝数量迅速增长,仅半年的时间,其粉丝数量就达到10万左右,随后他的粉丝呈现爆发式增长。截至昨天爆出他因嫖娼被拘留,这个大V在网上的粉丝达到1213万余人。
新闻链接
网络名人共守“七条底线”
8月10日,网络名人社会责任论坛在央视新址召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鲁炜与网络名人交流座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彭波出席。大家一致认为,网络名人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传播正能量。
大家达成共识,共守“七条底线”:一是法律法规底线;二是社会主义制度底线;三是国家利益底线;四是公民合法权益底线;五是社会公共秩序底线;六是道德风尚底线;七是信息真实性底线。鲁炜在座谈讨论中对网络名人提出,希望网络名人带头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努力成为法治和道德的倡导者。
网络名人的每一个言行都可能影响到很多人。作为网络名人,究竟该如何承担好自己的社会责任呢?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陈里说,责任是每一个人在社会上对周围人应尽的义务,担当是知道责任以后做还是不做,做就是敢担当。陈里2012年5月在其个人实名认证微博上公布了自己手机号码,表示“希望大家多支持监督”。
律师说法
薛蛮子有被驱逐出境可能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刘志强
从现有消息来看,薛蛮子卖淫嫖娼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本案中,薛蛮子系外国国籍。我国在处理外国人在中国违法犯罪所坚持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平等的法治原则。既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又要求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必须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违反中国法律的,中国执法机关将依法处理,追究违法当事人的行政、刑事法律责任。我国法律还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所以按照法律,薛蛮子有可能会被驱逐。
时事辣评
公众人物更应行端坐正
阚阗宇
对招嫖法官的口诛笔伐尚未平息,又一微博大V落入了卖淫嫖娼的泥淖。手执权柄的官员也好,一呼百应的名人也罢,公众人物在拥有常人望尘莫及的社会影响力的同时,也让渡了一部分私权。比如,他们的私生活将有可能受到其影响力辐射范围内的每一个个体的围观与监督。
也许有人会说,现代社会,人们的私生活不应受到干涉。且不论“监督”和“干涉”完全是两个概念的词语,但就“干涉”展开阐释,我们也应明确,只有合理合法的私生活才不受干涉。在薛案曝光后,网络有一种声音,企图借“嫖娼卖淫早该‘非罪化’或‘合法化’”来为他开脱。其实,这种观点恰恰坐实了薛蛮子的违法事实。薛蛮子单干也好,法官们组团也罢,都是我国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令禁止的卖淫嫖娼行为。那么,恰如《人民日报》的官方微博所言:“错了就是错了,栽了就是栽了,一切交给法律。”相信法律会给薛蛮子在此事上所反映的私德一个正确的评定。
作为“微博打拐”的发起人、“免费午餐”的积极参与者,在新媒体这片领域里,薛蛮子将“微公益”玩得可谓是风生水起,也曾一度被视为公德高尚的代表人物。60岁的他嫖娼被抓现行,不少人感叹是“晚节不保”。但我想,此事的价值更在于提醒那些在新媒体时代想要或已经成为意见领袖的人,“不冲破法律底线、不违背伦理纲常”是每一个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所必须遵守的准则;展现一个行端坐正的正面形象,则是维持其影响力生机的要件之一。
网友微评
@BJYLY:从不认为所谓的名人、商界成功人士都是道德方面无可挑剔的,所以,不奇怪了。
@__天天动听_:自己没问题,还怕被抓小辫子?又没有人逼着他去嫖娼。
@曾传奇:其实如果你选择了做公众人物就应该严格要求自己,最怕的是自己不干净还总要说别人。
本版文图除署名外据新华社和《京华时报》
(原标题:微博大V薛蛮子因嫖娼被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