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严打回忆:40岁妇女跳贴面舞被判流氓罪
华商报
经公安部统一安排后,各省统一进行抓捕行动,“之所以要统一行动,就是要造出声势,给犯罪分子以震慑,也给群众以鼓舞”。
1983年上半年,曹千里(化名)从省警察学校毕业,因为成绩优秀,他被一省级公安部门调去做刑侦工作,是公安战线上的老人手,曾经是严打的参与者。如今,身材微微发福的他,对于三十年前的这一行动,既有很多感慨,亦不乏卓有见地的深思。
作为老公安人,曹千里对于三十年前的这一行动,有很多感慨,也有些深思。
“严打前,刑事案件多发,老百姓意见很大,尤其一些敲门入室、翻墙入室的犯罪,给社会治安造成了极大的不稳定。”曹千里警官说,当时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以青少年为主,严打过后的两年,“社会风气的确为之一转,又重新回到了文革前夜不闭户的状态。可是,过了一段时间,犯罪率又有所抬头了,而犯罪分子,大都是‘二进宫’或者‘三进宫’的人……”。
8月中旬的一天,在曹警官办公室,他若有所思地说,怎么样对犯罪分子进行彻底改造,是个复杂的问题。
严打第一夜,统一行动进行抓捕
1983年上半年,曹千里从省警察学校毕业,被一所省级公安部门调去做刑侦工作。而工作之初,主要是配合完成一些联络和后勤协调任务。
“因为是管理部门,主要是对下面的公安工作进行指导,所以除了大要案,具体参与的案件不多。但严打启动那一夜,我参加了。”曹千里回忆,那是夏天的一个晚上。之前,经公安部统一安排后,预定在次日晚上,各省统一进行抓捕行动,“之所以要统一行动,就是要造出声势,给犯罪分子以震慑,也给群众以鼓舞”。
尽管是统一行动,可还是有些省份提前一天开始了。西安则是按统一行动的时间启动的。行动之前,各级公安部门已经接到命令,对辖区内的犯罪人员予以统计,确定了抓捕方案。曹警官说,开始抓捕的那天晚上,天上下着雨,他和一些同志被安排在中山门派出所,与政法系统干部以及当地街道办工作人员一起实施抓捕,“大概参加的六十多人,三个人一个组,按照名单和地址去抓。”
当时的曹千里只有23岁,他所在的组要去尚勤路抓捕一个在新疆杀过人的男性犯罪嫌疑人,结果去了之后,其父母却说,人已经去宝鸡了。同一组的街道办人员在跟犯罪嫌疑人的父母说话时,曹千里发现对方眼神有些游移,便来到院中,正巧门外进来一个年轻人,也许是看到了雨衣里撑着的大檐帽,转身便又往出走。
由于之前已经熟悉了犯罪嫌疑人的相貌特征,曹千里用擒拿动作中的一个抱摔,迅速上前将其按倒在地,屋里人听到动静,大家一起将其控制了起来。
严打中出现省内第一例碎尸案
打拐是严打期间的“重头戏”。当时,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以陕南居多,后来关中也有了。曹千里曾经多次前往河南、安徽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
“我和同事去河南解救过两个被拐卖的女人,其中一个,还是我家乡的一个村民的妻子。她被拐走后,被去外面的做生意的一个村民看到,随即报案解救了回来。可是,回来没有一年,那个女人又走了,到现在都不知道在哪里。”曹千里说。
他说,再次离家出走的那个女人,原本在陕西生有两个儿子,被拐后,又在异地给别人生了一个孩子,“解救之后往回带的时候,心理上很矛盾,因为毕竟两边都有孩子,这样一走,后来生的那个娃,也许一生都见不到妈妈了。”
草千里记得,严打开始后,各种以前没有出现的刑事案突然呈上升趋势。“比如碎尸案,严打以前,陕西没有过,但严打那一年,第一例碎尸案出现了。”
据曹警官介绍,案件发生于宝鸡的一家工厂。工厂单身宿舍里,住着两个工人,其中一个工人有女朋友,另一个没有。由于生活条件所限,那个有女朋友的工人除了宿舍没有地方可去,女友一来,只好在宿舍留宿。而没有女友的工人因为舍友的举动影响了自己的休息,慢慢与其产生了矛盾,最后,他将舍友杀害并分尸,尸块被他装进了一个大编织袋中。这个编织袋,又被他偷偷放上了火车的行李架。火车将编织袋拉到了四川成都,当被乘务员打开时,差点将周围的人吓昏过去。后来,犯罪嫌疑人被执行了死刑。
魏振海第一次杀人因占凳子起纠纷
在被执行的死刑犯中,让曹警官印象最深的,就是魏振海。
“魏振海是第一次严打后期出现的犯罪分子,但因为手段残忍,影响大,因此能让人记住。”曾参与抓捕魏振海的曹警官回忆,魏振海因为有过越狱经历,被人们传得神乎其神,其实,除了凶残,他和其他犯罪分子没有什么不同。
“满脸的络腮胡子,眉目清秀,脸也比较白,要说有什么特别之处,就是押他去刑场执行枪决的时候,比较坦然。”曹警官说。
“截至目前,已经有很多文艺类、纪实类作品写过魏振海的抓捕,实际上,有一个细节没有被披露过,就是他之所以杀人,源于他来陕西前,曾因在吃饭时与人抢占凳子,从而把对方杀害。
到陕西后,一个朋友无意中跟他开玩笑说,‘我可知道你在河南杀过人’,又被其灭口。”曹警官认为,魏振海心胸狭窄,手段极为残忍是不争的事实。
“要说他略微与其他犯罪分子有所不同的,就是他比较爱看书。”曹警官回忆,在第一次越狱后,他主要潜藏在市内的情妇家里,几乎不出门,不出门就看书,主要以小说居多,“被抓住后,在手脚被控制的情况下,依然要用一手拿着书看。
40岁妇女跳贴面舞被判“流氓罪” 现在看略显过重
“因为是从重、从快、从严打击犯罪分子,难免会让个别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量刑稍显过重。”曹警官坦言,很多案子在当时看,并不觉得严判、重判不应该,但数年之后,却又常常不得不反思。
在他印象中,当时市一级的公安机关中有一位民警,因为平时为人比较跋扈,并有私自配枪的行径,故而在严打中被重判,并立即执行了死刑。
“这个民警群众反映很差,私自藏有枪支,还养着一条狗,并有致人重伤的情况,这些情形在今天而言,也许不会死,但在严打中,就被处决了。”曹警官说,虽然这在当时群众反响好,也极大地端正了公安队伍的风气,但显然,“要从法律本身讲,判刑过重了些”。
让曹警官更为印象深刻的是未央路的一个女犯罪嫌疑人,当时四十多岁,身材高挑,因为在舞厅内跳“贴面舞”被人举报,后遂以流氓罪被判了两三年。
“类似这种情况,当时并不在少数,很多人量刑时被判了两到三年,这两三年社会治安暂时是好的,但他们一从监狱里出来,违法犯罪的又往往是这些人。”曹警官深有感触地说,在当时,如果有条件对其中一些人说服教育,而不是一刀切地采用判刑来改造他们,或许后来影响社会治安的因素会少一些。
而这些人被判刑进了监狱后,有一些非但没有被改造好,反而在狱中相互沟通,出来后,又成了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而且,手段比以前更老练,犯罪手法也比以前更老到,其中一些人,甚至就是这么着一辈子就在监狱与社会之间,耗了过去。”曹警官说。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 潘京 采写
(原标题:严打第一夜统一行动(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