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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的空调外机
以后不能乱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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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外机挨紧排排坐、胡乱悬挂在大楼外……这些情形,在以后新建的建筑中,将不会再出现。昨日,市城乡建委、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发布《建筑外立面空调室外机位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将从11月1日起实行。《规程》提出新建、扩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中,空调外机不能乱挂,要安全、美观、节能。

昨日,渝北松牌路某小区,空调外机随意摆放。

重庆晨报记者 苑铁力 摄

不能形成

热污染

现场

渝中区鲁祖庙花市周边的沿街有许多小店,这些店铺的空调外机有的放在门廊上,有的直接放在地上。热风呼呼地往人行道上吹,人走过就会感觉特别热。冷凝水有的用盆接住,有的直接排放,人行道上水流遍地。“这些都是老门面,原来没有专门的空调外机位,我们也没办法。”一位经营户说。

新规定

《规程》中提出,建筑外立面空调室外机位的设置,不能对室外人员形成“热污染”,不得占用公共人行道。不应设置在建筑物内部的过道、楼梯、出口、车库等公用地方。

沿道路、公共通道两侧建筑安装的空调室外机位,底部距地面的高度须大于2.5m。而且,设于人员公共通道上方的外机位,应与建筑主体结构同步设计,后置机位不应设于人员公共通道的上方。外机位要有冷凝水单独排放系统。

安装清洗

要方便

现场

渝北松牌路一新建小区,本来设计了很多空调外机位,但奇怪的是,很多居民并未将空调外机对号入座,而是胡乱安装在建筑外立面,影响了美观。小区居民伍先生说,一是因为空调外机位数量不够;二是因为有的外机较大,装不下或散热不好;三是觉得维修不方便。

新规定

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参与编制的专家介绍,以后,将根据房屋类型,以及面积大小、房间多少等,来设计更为合理的空调外机位。

规程中提出,空调外机位宜布置在南、北或东南、西南向,并保证机位进排风流畅,无气流短路现象。在排出空气一侧不能有遮挡物,室外机侧面、背面留有足够进风空间,并应保证围护设施的有效通风面积不小于60%。空调外机位的设立要方便安装、清洗、维护和拆除等,外墙面还不宜暴露管线而影响美观。

避免出现

空中炸弹

现场

几乎每年夏天,都会出现空调支架的安全问题。袁家岗一带的临街老建筑,空调外机多是挂在外墙上,空调支架的质量参差不齐,有的还出现锈蚀。这种情况在我市一些老旧小区比较普遍。不合格的空调外机支架,让空调外机成了“空中炸弹”。“如果一旦支架坏掉,外机掉下来,后果不堪设想。”行人有这样的担心。

新规定

《规程》综合考虑了外机搁板、支架能承受的各种荷载,以及建筑主体结构连接的牢固性、耐久安全性。新建、扩建建筑的空调外机位支承结构,应采用钢筋混凝土,与主体同时设计,设计使用年限与主体建筑相同。此外,外机位支架或搁板的不锈钢、碳素钢等金属构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外机位的金属构件,如支架和围护设施,应在有资质的工厂内进行制作。避免出现“空中炸弹”。

现场

现在,一些老旧建筑进行了外观改造,在改造中,也相应重新做了空调外机位。江北区405车站旁的老旧建筑,渝中区牛角沱至上清寺一带的临街小楼,原来的空调外机装得乱七八糟,而且几乎都是随意悬挂。经过改造后,除了固定了空调外机,还做了相应的百叶窗等围护装饰进行遮挡。

新规定

“这就涉及到了既有建筑的改造。”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的专家介绍,《规程》提出,在既有建筑改造中,增设的空调机位支承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铝合金、不锈钢结构。搁板、支架等的承载力,不得低于室外机自重的4倍,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15年。《规程》还提出,建筑外立面空调外机位的位置,应满足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禁止将空调室外机设于建筑物内部。本组文/重庆晨报记者 蒋艳

D

支架承载力

要过关

C

制图

张川

(原标题:你家的空调外机
以后不能乱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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