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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14家医院可做器官移植 医院:技术没问题,器官太短缺

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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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记者黎秋玲 于杨

据新华社消息,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对外公布了165家被批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项目的医院名单。据了解,这165家医院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其中北京被批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项目的医院最多,达20家。广东有14家医院名列其中。各家医院能开展的器官移植项目也有明确规定,名单不包括心脏死亡器官捐献试点医院。

“我们的技术没有问题,也非常多病人需要器官移植手术,但一个严峻的事实就是,器官非常短缺。”昨日,广东能开展器官移植的多家医院专家告诉新快报记者。

器官排斥难题已经攻克

“目前器官移植手术已经是相当成熟了,国外能开展的国内基本都能开展。”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器官移植科主任赵明表示,国内可以实施的移植项目包括肾脏、肝脏、心脏、胰脏、脾脏、小肠等单个器官移植,也包括多个器官置换的联合器官移植,此外还有角膜、骨髓、细胞等移植。

“目前全省已经有14家医院可以做器官移植手术,这对患者来说是一件大好事。以前器官移植手术发展的难题在于,使用的药物较差,移植时往往会发生器官排斥反应,现在这一难题已经攻克,临床使用的药物抗排斥,作用强,疗效好,副作用少。”赵明说,广东已不存在技术难题。以从事的医院为例,从1988年就获批可器官移植,存活率年年上升,目前器官1年存活率达97%-98%,5年存活率达84%以上。当然,在众多移植手术中,心脏移植手术是比较难做的。“要求比较多,心脏外科技术没问题,关键是心脏保存、手术后心脏复跳等难以掌握。”赵明说。

换肾病人需要等候5-10年

和移植技术发展不相称的是器官来源的缺乏,急需器官移植的病人数量相当惊人。广州一位从事器官移植的教授无奈地表达了目前器官移植的现状——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赵明表示,器官短缺这是一个世界难题。而在中国,每年有30万人等待做器官移植手术,但只有1万个器官可用。比起动辄数十万元移植费用,一“器”难求的问题更难解决。广州也常常为器官来源的不足而担忧。从1984年就开始做器官移植手术的赵明清楚地看着一些慢性肾衰竭要求换肾的病人,往往要轮候5-10年才有合适、匹配的肾源,其间只能靠透析维持生命。而大量心脏病、肺部感染、肝功能衰竭这些等不起的病人,往往因为无器官可移植而过早无奈离世。

专家

看法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

器官捐献信息要公开透明避免不公

要实现科学而公平分配捐献的器官,只有网络可以实现与“监督”。——廖新波

新快报讯助人救人自古就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美德,捐钱、捐物已成风气,捐血甚至捐骨髓都不在少数,但为什么捐献器官的人却如此之少呢?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表示,广东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一直走在全国的前面,虽然广东有了一点成绩,但是包括广州以及几个省级城市在内,中国器官移植数量依然远远不及美国。美国2010年肝移植6291例,中国号称第二位,但仅2144例。廖新波指出,捐献率低的原因,一方面是传统伦理文化的影响,一方面是对捐献器官分配不透明的顾虑。

“正是如此,我们亟须建立一个符合伦理价值和符合国情的可持续发展的公民志愿器官捐献体系。”廖新波说。

廖新波一直提倡对器官捐献的信息公开。“系统中的信息必须是在尊重民权和隐私前提下有限制的公开。”廖新波建议,要实现科学而公平分配捐献的器官,只有网络可以实现与“监督”。“很简单的一个队列通知就可以避免不公,即私信通知:‘你今天排在第几名。’只要公平了,捐献者的善心才不被碾磨。”

廖新波说,他所指的队列,是指患者接受器官登记时的排序,而排序在指定的规则里已经设定好,队列排序变化最主要的一个指标就是随病情权重而变化。私信通知,就是根据患者“隐私条款”的约定,随时将他的队列变化通过私信告诉他。廖新波表示,信息透明化了,可以起到对利益各方监督的作用。“民众的信心建立了,捐献者得以尊重,捐献者就多。一旦捐献的器官多了,不公平的现象就少了。”

“器官动员与分配必须是分开的,毕竟动员来的器官必须进入系统里统一分配,除了系统,谁都无权分配器官。”廖新波曾表示,现在推行的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是很好的系统,而系统的权限管理必须得到监督,避免成为“随心所欲”的黑箱。

知多

D

器官捐献可去捐献点或红十字会登记

去年,广州首家人体器官捐献点在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正式成立,这个捐献点成立后接受的首例遗体器官捐献,是来自湖南农村12岁男孩罗某华的肝脏、肾脏和眼角膜等器官,这些器官已成功植入临床急需的四名患者体内,延续了四人的生命,遗体供教学和科学研究使用。

捐献登记可以去该人体器官捐献点或各地红十字会,所有的器官捐献者都必须满足自愿、无偿、死亡这3个条件。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

广东 14 家获批医院名单

医疗机构移植项目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肝脏移植、肾脏移植、心脏移植、胰腺移植、小肠移植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肝脏移植、肾脏移植、胰腺移植、小肠移植

广东省人民医院肾脏移植、心脏移植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肾脏移植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肾脏移植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肝脏移植、肾脏移植、胰腺移植、小肠移植

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肺脏移植

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肾脏移植

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肾脏移植

深圳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心脏移植

中山市人民医院肝脏移植、肾脏移植、心脏移植、胰腺移植、小肠移植

广州军区广州总院肝脏移植、肾脏移植

广州军区第 458 医院肝脏移植、肾脏移植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肾脏移植

背景

链接

全国强制使用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

2007年5月1日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正式实施。据了解,我国已实现器官移植的来源主要是三个渠道:司法途径,即死囚捐献;患者亲属间活体捐献;公民器官捐献。近年来,从第一个途径获取的器官越来越少,活体捐献违背了“无损害”伦理原则,目前主要是通过第三个途径获取器官。

2010年,原卫生部制定了《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肝脏与肾脏移植的核心政策》,并在政策基础上组织研发了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目前,该系统测试工作基本完成,将于近期正式上线运行。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邓海华表示,为更好地保障捐献器官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地分配,确保器官捐献移植工作透明、公开和可溯源性,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出台有关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的暂行规定,将在全国强制使用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

(原标题:广东14家医院可做器官移植 医院:技术没问题,器官太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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