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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房叔价值半亿房产"无罪" 20套已在妻儿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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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蔡彬受贿案在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开庭审理 周巍 摄

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凌越 王普 通讯员 钟言 和韵 实习生 李盛 钟荣

26日上午,被控受贿罪的广州“房叔”蔡彬,在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受审。令人大跌眼镜的是,检方指控的五单受贿事实与此前蔡彬被曝拥有20多套房产无关联——也就是说,蔡彬涉嫌受贿的275万元中没有房产。

为何20多套房产无一列入受贿指控中?一位办案机关人士向记者披露了原因:“房叔”买房集中在国内房价低迷期,当时房价便宜,而2006年后房价上涨,“房叔”基本上就没有再购入房产。

据介绍,由于“房叔”及其家庭所拥有的22套房产“没有一套是受贿所得”,22套房产均未被扣押,这也从起诉书中获得确认。目前,“房叔”相关物业多已“人去楼空”。

投资“分红” 变相受贿

“对指控没有意见。”头发花白、穿着拖鞋和黄色囚服的蔡彬当庭认罪。

庭审主要围绕指控进行,但偶尔也涉及“房产”。庭审中,审判长问他:“作为公职人员投资商业性经营活动,你是怎么认识的?”

蔡彬对此回应说,十多年前,全民经商是一种社会潮流,在那种环境下,他也参与投资,然后就一直做下来了。说到受贿款,他表示其中有一部分拿去投资物业了。有些时候,出资人是自己,但自己不方便署名,便让妻子时丽英“出马”。

“行贿并不是直接送房产。”一位办案机关的知情人士向记者披露,这是出人意料之处,“表面上看是合理的投资,实际上是以投资的幌子受贿”,比如,“房叔”曾与陈俊杰、刘展文合作经营一家汽车修配厂,后又将其部分出资抽走,但短短两年时间里,他便收受了二人给予的远超其出资比例的“分红”126万元。

这种性质的犯罪事实,起诉书中还有一单:2001年,蔡彬与蔡杰良等合作经营广州番禺区东环街螺山食庄。法庭上曝出,蔡彬投资不到20%,分成却按1/3分配。

是否自首 存有争议

公诉人举证说,番禺区纪委出具的材料反映,展开调查几天后,蔡彬才开始交代涉案事实,由于其交代的问题纪委已通过其他途径掌握。公诉人认为,蔡彬此举不构成自首。

但蔡彬认为自己有自首情节。对于为何几天后才交代涉案事实,他的解释是,网络上的事出来后,他曾主动问区委和区委宣传部怎么办,被告知等待消息,“会有人找你谈话的”。“所以我就在家里等,几天后,我就被纪委叫去了,让我把房产的问题说清楚,我就都说清楚了。因为时间太长了,我也记不清楚犯了什么事,后来需要我提供陈俊杰、刘展文和蔡杰良的问题,我就说了。”

自称多病 请求轻判

公诉机关对蔡彬的量刑意见为有期徒刑11年到14年之间。蔡彬在做最后陈述时表示:“首先我认罪并会服从判决,但由于本人年纪较大,在政府敏感的风口浪尖岗位上工作了十几年,现在又患有高血压、胆囊结石,希望法院考虑我的态度,从轻处罚。”

此案法庭将择日宣判。

五项指控

利用职务便利 “笑纳”275万元

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起诉书共列举了“房叔”五单涉嫌犯罪的事实:

●1998年至2002年,蔡彬利用担任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副局长,分管交通警察大队的职务便利,将该大队下属的番安实业公司机动车修配厂交由陈俊杰、刘展文(另案起诉)承包经营。在此过程中,蔡彬分九次非法收受该二人给予的人民币共20万元。

●2000年,蔡彬与陈俊杰、刘展文合作经营广州市番禺区沙湾大众汽车修配厂,后蔡彬将其部分出资抽走。蔡彬利用担任广州市城管局番禺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该厂的经营提供相关帮助。2003年至2005年间,蔡彬非法收受该二人给予的超出其出资比例的财产性利益共人民币126万元。

●2003年至2010年,蔡彬利用担任广州市城管局番禺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将该局管理的番禺区市桥街禺山大道121号停车场交由陈俊杰、刘展文承包经营,并提供相关帮助。在此过程中,蔡彬分七次非法收受上述二人给予的人民币共29万元。

●2004年至2011年,蔡彬利用担任广州市城管局番禺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以及曾任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副局长期间,多次在车辆年审、交通违章等事项上为蔡杰良(已另案起诉)谋取不法利益,分多次非法收受在番禺区沙头街经营停车场生意的蔡杰良给予的人民币共8万元。

●2001年,蔡彬与蔡杰良等合作经营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螺山食庄。蔡彬利用其担任广州市城管局番禺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该食庄的经营提供帮助。2003年至2012年间,蔡彬非法收受蔡杰良给予的超出其出资比例的“分红”人民币92万元。

事件回放

“房叔”一夜走红 半月就被双规

2012年10月8日,一条网帖引发全国关注。由于被曝全家拥有20多套房产,时任广州市城管局番禺分局政委的蔡彬,被冠以“广州房叔”的称谓,一夜间走红全国。

网帖提供的是广州市房管部门制作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上面显示,蔡彬及其家庭成员共有21套房产,其中18套位于广州番禺区,3套位于广州南沙区,面积最大的一处厂房,达3405.3平方米,21套房产总面积7203.33平方米。

两天后,番禺区纪委证实,蔡彬家庭房产数量与网帖所列基本一致,但他仅申报了两套,并通报蔡彬已被停职。10月22日,广州市纪委介绍,蔡彬已被“双规”,正接受调查。“房叔”案由此成为网络反腐的经典教材。

■番禺“房叔”蔡彬昨天上午在海珠区法院过堂。新快报记者孙毅/摄

■新快报记者 黄琼 通讯员 钟言 和韵 海检宣

网友称之为“房叔”的蔡彬坐拥22处房产,昨日他被控受贿275万元在海珠区法院受审,罪行包括投资汽配厂并借定点维修牟利、投资违建食庄等,但5宗指控事实中无一与其房产有关。公诉人认为蔡彬受贿数额巨大,但鉴于其有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情节,遂建议在10至14年之间对其量刑。

由于无直接指向房产的控罪,即便蔡彬最后获罪,其名下房产不会因此受影响。蔡彬现年57岁,案发时先后任番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番禺区城管分局局长、政委。

涉嫌受贿共计275万元

昨天上午,出现在被告席上的蔡彬身形壮实,但神情萎靡,新剪的板寸头早已花白。面对满满当当的旁听席和多架摄像枪,他明显有些慌张,匆忙落座。除记者外,还有市民、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蔡彬自1993年起担任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市)区分局副局长,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局长、政委等职务,在此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金额共计275万元。

对于指控,蔡彬均供认不讳,鲜少辩解。最后陈述时,他直言:“我犯了错,犯了罪,我认罪。”其称自己年事已高,“在敏感的职位上,在风口浪尖上干了十几年”,早已体弱多病,身患高血压等老年病,每天需要服药,“希望能从轻判决,给我重新做人的机会”。

蔡彬的辩护律师也在随后发言中求情,称其“兢兢业业工作几十年,做出了不少成绩……”引得台下一阵哄笑。

“吐”回赃款超500万元

公诉人认为,蔡彬共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7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在有期徒刑10年至无期徒刑之间量刑。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且积极退缴赃款,酌情可对其从轻处罚,遂建议对其在有期徒刑11年至14年之间量刑。

蔡彬对于指控均供认不讳,但称自己有自首情节。他表示,早在网络曝光后,次日便找到区委及宣传部等,询问自己该怎么办。对方答复他:“很快就会找你了,等着吧。”后纪检部门找到他,询问房产问题,他也很快便交代清楚了。至于让他交代违纪事件,其称因十几年前的事,自己记得不太清楚了,也不知从何说起。

对此,公诉人当庭宣读了番禺区纪检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称其所交代违法违纪事实时,纪检部门早已全部掌握,故不认定自首。

蔡彬的辩护律师当庭表示,蔡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其家属也积极配合退赃,主动向纪委上缴违规违纪经商所得款项237.5万元,并向公诉机关、法院退回受贿所得款项275万元。希望能从轻处理,在10至11年之间量刑。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情解码

记者在庭审中发现,“房叔”蔡彬的“生意网”囊括了汽车修配厂、停车场和饭店,或多或少都与职责挂钩。

1 帮人“抢”生意收好处

1998年至2002年,蔡彬时任番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分管交通警察大队。陈俊杰、刘展文(均已另案起诉)看上了番禺交警大队下属的番安实业公司机动车修配厂,想承包。但当时,该汽配厂已有专人承包,费用为8万元/年。两人无计,遂找到蔡彬。

蔡彬很快搞掂,两人成功“抢”得承包,承包费用还便宜了2万元。陈、刘二人很感谢蔡彬,还专门请了蔡彬去增城玩。回来途中,蔡彬称丢了一只价值4万元的戒指。事后,两人给蔡彬送上了4万元现金。

刘展文在口供中称,逢年过节便和当时的番禺交警大队长一起,约蔡彬出来吃饭,饭后直接送钱,一般是春节3万元,中秋1万元。

2 为城管车“指定”维修厂

到了2000年,蔡彬已升任番禺区城管分局政委。陈、刘找蔡彬想投资更大的汽车修配厂,最终,蔡投资130万元,其余两人共投资270万元,合作经营番禺区沙湾大众汽车修配厂。尽管蔡彬的出资后来缩水不少,但仍按照最初的1/3股份进行分红,公诉机关最终认定,其非法收受了超出其出资比例的分红共计126万元。

而有番禺城管分局内部人员也提供证言称,该局的公务车辆都在该汽配厂定点维修,年维修费超过百万元。对此,蔡彬表示自己不知情。

不仅如此,蔡彬还力主将番禺城管所有的数间商铺与该汽配厂的仓库进行互换,其解释称仓库面积是商铺的5倍,正好用来存收扣押物品,并无不妥。

3 助力承包车场获取分红

蔡彬对陈、刘两人可谓不遗余力。2003年至2010年,番禺区城管分局获得了一块政府批地,用于停车,蔡彬力主将该地交由陈、刘承包,约定缴纳租费后,三人分红。后蔡彬先后7次从二人处获得29万元。2010年后,由于未能中标,三人的合作关系才告终结。

4 投2万建食肆分红92万

与陈、刘二人的合作,并非蔡彬唯一的生财之道。2001年,同村的蔡杰良找蔡彬合伙经营美食山庄,蔡彬出资2万元,蔡杰良和大哥共出资9万元。尽管蔡彬仅出资2万元,但仍按照1/3的比例给其分红。

所谓螺山食庄其实是一间违建,东环街城管甚至上门查处,并发出整改通知书。蔡杰良赶紧给蔡彬打电话,后者称没事。后来,东环街城管上门,只是象征性拆掉了招牌,此后相安无事。经查,从2003年至2012年,蔡彬非法收受蔡杰良给予的超出其出资比例的分红92万元。

5 “搞掂”车辆违章年审

蔡杰良的大方令蔡彬很满意,后来,蔡杰良为了自家的停车场业务找上门来,蔡彬也非常爽快。

2004年至2011年,蔡彬利用其在番禺公安系统的职务便利,多次在车辆年审、交通违章等事项上为蔡杰良(已另案起诉)谋取不法利益,后多次收取贿送的8万元。

价值半亿房产“无罪”20套已在妻儿名下

据媒体此前报道,蔡彬作为广州市正处级官员,工资待遇约每月1万元。妻子时丽英曾是番禺区工商联办公室主任、秘书长(已退休),从级别上看,其工资待遇应低于蔡彬,两人工资收入应不超过2万元。

据悉,牵涉入案的22处房产中,只有两套带有蔡彬的名字,其余的房产则在其已经入澳洲籍的儿子蔡展培和已经退休的妻子时丽英名下。记者了解到,其购房行为大多发生在2006年以前,2009年房价大幅上涨后,蔡家并未再出手购房,但其所有房产总值估计已超过5000万元。

昨日庭上,并无直接指向房产的控罪,换言之,即便蔡彬最后获罪,其名下房产也并不会因此受影响。

事件簿

●2012年10月8日,网友“广州正义者联盟K”发帖曝光,称蔡彬及其家人拥有房产21套,蔡彬也因此被称为“房叔”。

●10月9日,蔡彬被番禺区纪委叫去问话。

●10月11日,番禺区纪委通报称,网上曝光情况“基本属实”,蔡彬的此前房产申报存在“不实”。

●10月12日,番禺区政府发布微博称,蔡彬瞒报房产,已对其停职。

●10月22日,广州市纪委新闻发布称,已查实蔡彬及其家人名下有房产22套,蔡彬本人涉嫌严重违纪已被双规。

●11月1日,蔡彬案被移送番禺区检察院。

●2013年7月26日,蔡彬案在海珠区法院一审开庭。

(原标题:广州番禺房叔价值半亿房产"无罪" 20套已在妻儿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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