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声明:举报中存诸多诽谤之辞
成都商报
成都商报记者 赵倩 发自北京
核心
提示
“本人王文志,现以公民身份实名举报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等高管在收购山西金业资产的百亿并购案中故意放水,致使数十亿元国有资产流失。”
———王文志实名举报微博
“本公司注意到,近期有网络媒体、机构人士就本公司下属企业一宗收购交易发表了一系列报道、评论及所谓实名举报,其中诸多揣测、臆断乃至恶意诽谤之辞已对本公司及本公司领导人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本公司亦对一切诋毁、诽谤本公司声誉的言行保留予以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追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华润声明
“这次举报是我个人行为,我已同步将举报材料发往中纪委举报网站的邮箱。”昨日,新华社《经济参考报》首席记者王文志通过自己的新浪认证微博发出一条实名举报副部级官员宋林渎职的微博,迅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王文志在举报微博中称,“本人王文志,现以公民身份实名举报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等高管在收购山西金业资产的百亿并购案中故意放水,致使数十亿元国有资产流失。”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联系上王文志。正在广州出差的王文志坦言,他没有考虑过公开举报后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后果,只是希望尽点公民的责任,让相关部门关注并调查清楚这起国有资产流失事件。
“这次举报,就是我的个人行为”
昨晨1点34分,王文志发出实名举报微博。同时,他还发了一份举报材料到中纪委公开的举报网站邮箱里。此时,王文志正在广州出差。在公开举报前,他没有告诉领导和同事,也没有将此事透露给家人。
“这次举报,就是我的个人行为。”实名举报后,王文志接到单位的电话,要求他迅速回京。正在广州机场等待登机的王文志在电话中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华润集团并购山西金业集团资产的百亿收购案中涉及的国有资产流失事件,自己调查了差不多半年时间。在调查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数额的巨大让他觉得不可思议。华润收购金业的项目估价居然比另一家大型煤矿集团高出50个亿。“这50个亿到底是怎么多出来的?”而在资产认定上,也存在问题。在华润电力收购的金业集团三个煤矿权属存在不确定性、收购焦化厂等存在资产高估以及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等问题的情况下,华润电力迅速向金业集团支付81亿收购款,提前支付了50多亿元。
在实名举报前,王文志已于7月5日在《经济参考报》上发出了题为《华润电力并购金业项目被指数十亿国资流失一收购煤矿成为放羊场地》的报道。谈及为什么在公开报道后还要继续实名举报,王文志的说法是,他希望尽一个公民的义务,以此让相关部门尽快调查出事件真相,并进行处理。
还向中纪委举报网站投递了材料
王文志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他在调查华润集团国有资产流失一事时,觉得这么大的事情不说清楚,不推动尽快调查处理,自己跟自己都说不过去。他觉得,实名举报的方式效果可能会更好一些。
因此,在出差期间,他以实名方式发出了举报微博,并向中纪委公开的举报网站的邮箱投递了举报材料。但是,一开始,他并没想到会引来这么大的关注。昨日,他的电话不断响起,有朋友关心他是否安全,也有匿名电话提醒他“注意安全”。“我真没想到引起这么大关注,也没想过自己会成为新闻主角。”他说。
王文志说,自己做关于华润集团的调查报道,是属于职务行为,报社一直很支持,在调查过程中,他并没有感受到压力,华润集团内部和一些监管部门向他提供了很多帮助。“反正我举报后还没接到给我打招呼的电话。”
“做了心理准备” 乐意配合调查
“我举报肯定是做了心理准备的,但我并没有想过成为罗昌平第二。”王文志表示,举报后会给个人带来什么后果,大家都会有这个担心,但他是做了心理准备的。
“我是以个人身份举报,这件事情也是正确的,我相信单位会理解的。”他说,他就是以公民个人身份举报。而自己的职务是新华社《经济参考报》记者,可能这会让大家觉得更有公信力一些。
“这并不是我调查过最大的一起案件,之所以成为我实名举报的对象,可能还是天时地利人和吧。”王文志表示,由于材料已发往中纪委,他非常乐意配合纪委的调查。
昨日下午,王文志已接到自己的工作单位《经济参考报》打来要求他立刻回京的电话,并乘飞机从广州飞回北京。在临上飞机前,王文志并没向家人透露此事。他依然强调的是,这是自己的个人行为。
华润声明
欢迎提供有事实依据的举报线索
对诋毁诽谤言行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昨晚6点50分,成都商报记者收到了华润总部发布的一份声明,声明中表示“本公司注意到,近期有网络媒体、机构人士就本公司下属企业一宗收购交易发表了一系列报道、评论及所谓实名举报,其中诸多揣测、臆断乃至恶意诽谤之辞已对本公司及本公司领导人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本公司在此严正声明:本公司身为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国有重点骨干企业,一向秉持‘诚信为本’的核心价值观,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规范运作,一切经营管理活动均以股东及公众利益为依归。如媒体及各界人士发现该宗收购交易存在贪污舞弊行为,本公司欢迎向本公司及上级监管机构提供有事实依据的举报线索,本公司亦对一切诋毁、诽谤本公司声誉的言行保留予以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追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成都商报记者 胡沛
(原标题:华润声明:举报中存诸多诽谤之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