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迪士尼童装 两年销售70万元
新闻晚报
□通讯员 陈炜华 记者 范献丰
晚报讯 开设“精品”童装店,销售假冒的“迪士尼”品牌童装,两年的时间里销售金额达70余万元。日前,王某和叶某分别被杨浦区法院以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为由,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和有期徒刑2年半、缓刑3年,并处罚金18万元和10万元。
王某在本市七浦路开有一家 “精品”童装店。从2012年3、4月间开始,他伙同叶某在该店对外销售假冒迪士尼注册商标的童装。截至2012年7月,王、叶二人共销售价值70余万元的假冒“Disney”系列注册商标的童装。
因购入这些童装的下家在销售过程中被有关部门发现并受刑事处罚,使王、叶二人亦进入警方的视线。 2012年7月,警方对王某开设的“精品”童装店进行搜查时将叶某抓获,并当场查获“Disney”品牌童装58件。嗣后,赶至现场的王某对公安人员如实陈述其身份情况。
经相关权利人鉴定,警方在店内查获的“Disney”童装均系假冒“Disney”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在杨浦区法院审理期间,王某、叶某退出违法所得,并分别向法院预交18万元和10万元。
(原标题:假冒迪士尼童装 两年销售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