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阳痿“谈性色变”妻子讨“性福权”起诉离婚
法制网-法制日报
法制网南昌7月2日电 记者郭宏鹏 黄辉 通讯员江永平 丈夫阳痿“谈性色变”拒绝同房,妻子为讨要“性福权”起诉离婚。今天,江西省峡江县人民法院判决准予原告陈小玉与被告谢阳离婚。
经查,陈小玉与谢阳婚前在网上相恋,2007年2月27日登记结婚。2009年起,陈小玉发现丈夫谢阳对她提不起“性趣”,夫妻性生活频率越来越低。刚开始,陈小玉以为丈夫出现审美疲劳而没有在意,后来才发现丈夫患有严重性功能障碍,虽到处寻医问药但收效甚微,以至于后来丈夫“谈性色变”拒绝同房。双方为此经常争吵,夫妻感情逐渐恶化。2013年5月27日,陈小玉诉至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性权利属人格权的范畴,应得到尊重和维护。在婚姻关系中,性生活是夫妻关系的重要内容。配偶双方有与对方进行性生活的权利和义务,且负有互相忠实的义务。本案中妻子陈小玉的性权利因丈夫谢阳的身体原因受到侵害,以致夫妻感情破裂,其有权提出离婚。经法官多次组织调解,并邀请双方亲属和村委会做工作,在双方就财产分割和小孩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原标题:丈夫阳痿“谈性色变”妻子讨“性福权”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