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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会现状调查:县级红会雅安地震时仅收百元捐款

《小康》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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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会革新难题待解

一切与红十字会有关的事件都首先被打上了问号。“百年老店”中国红会如何重拾公众信任,成为其自我革新的紧迫任务,如何完善制度建设、品牌管理、信息公开?或许,拯救红会也是拯救中国的慈善组织与慈善事业

文|《小康》记者 罗屿 北京报道

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官方网站上,5月27日,发出了一则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提出的应聘要求,无外乎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等等。而针对微博编辑这一岗位,任职条件也只是强调了应聘者应具有组织协调能力、写作表达能力等。

但作为红会官微的“打理者”,仅仅具备这些显然不够,至少还得拥有一颗相对“强大”的内心。

增加微博粉丝量,是红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上任后的一个心愿。

而从现在的情况看,赵白鸽不知该喜该忧。红会新浪官微粉丝总数显示23万,只是若点开每条微博评论,看到的几乎是满屏骂声,即便是6月16日发出的一条父亲节祝福信息,得到的也是很多网友的一个字评价——“滚”!

“红颜”祸水,阴霾不散

2011年夏天前,红会在大多数中国人心中的形象,即便谈不上高大伟岸,至少也有一种被“善”笼罩的光辉。这一点,从2008年汶川地震时的一些数据,多少可以印证——当时,红会曾创下筹款奇迹,累计收到用于汶川地震的国内外捐赠款物合计人民币42.97亿元。

与之相对应的,是红会在汶川地震时的表现。他们紧急派遣6支医疗队和2支心理救援队赶赴灾区。据不完全统计,各省级红十字会共派出107批紧急救援队、37批心理救援队,为灾区近23万群众提供了紧急的医疗救援服务……另外,红会还充分发挥民间外交作用,协调安排德国红十字野战医院和俄罗斯、日本、意大利等国家医疗队180余人来华开展救援工作。这些行动为红会赢得了巨大的声誉。

然而,几年之后的雅安地震,红会表现依旧积极,但境遇却有天壤之别。2013年4月20日雅安7.0级强震发生两小时后,红会派出第一支队伍赶赴灾区调查灾情。当天傍晚,赵白鸽亲自带队赶赴震中芦山县,指挥红十字救援救灾工作。

只是,这一次红会收获的并不是鼓励与支持,而是无休止的质疑与责骂。喝倒彩的大拇指倒竖图以及“滚”字,成了红会微博评论中,最频繁出现的字眼——无论其发布赈灾信息,还是呼吁外界捐款。

而在最直观的捐款数额上,据报道,截至4月20日当晚,红会收到的捐款仅为14万余元,而民间慈善组织代表壹基金则达到2240万元,红会捐款仅为壹基金的160分之一。

此后,类似的报道不断见诸报端:深圳市红十字会在当地莲花山公园正门为雅安地震灾区募集善款时,收到的市民善款寥寥无几,公园门口游客人来人往,但许多市民见到捐款箱后选择绕开或视而不见。而《小康》记者在张北县地方红会采访时亦了解到,在雅安地震时他们只收到几百元善款,而五年前的汶川地震则募捐到18.6万元。

“三天毁掉一百年”,这曾是赵白鸽对1904年成立的中国红十字会发出的一声叹息,其间包含的故事或许已不需赘言。

2011年6月,“郭美美事件”引发人们对红会的信任危机,此次危机甚至削弱了公众对慈善事业的热情。如今,“郭美美事件”已过去两年,红会数次否认与郭美美之间的关系,亦曾出具调查报告,试图重塑红会形象。然而,种种自救努力都收效甚微,红会一直处在舆论风口浪尖。

在雅安地震救援中,红会的表现其实并不差,但是如今一切与红十字有关的事件都会被首先打上问号。一个只有10块5毛的红会捐款箱、一篇新闻通稿的“考察”措辞、一名穿着红会马甲衫记者所戴手表,都会引发了网民热议。而关于红会或真或假的消息,也被一一曝出:从涉嫌向台湾红会收500万“进门费”,到中国红十字会是不是“国际红会成员”之争;从“红会工作人员灾区采购药品虚开高额发票”的老谣重炒,到艺术家汶川地震后8000万定向捐款被挪用的问题披露……

而那个自称“住大别墅,开玛莎拉蒂”的郭美美,如今个人介绍一栏写着商演、广告、影视以及淘宝店地址。在她自己作为实拍模特的网店中,所售服装最贵是500元连衣裙,最便宜是50元的包身短裙,店内所有货品的销售量均显示“0”。而她新浪微博认证已不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或者说,她的微博已不再加V。

但在公众心中,几乎已把郭美美与红会“无缝对接”,前者稍有风吹草动,大家必要将二者关联。6月16日,郭美美在微博中发出前一日晚在澳门的奢华庆生派对组图再引争议。同一天,赵白鸽表示没必要多讲“郭美美事件”,因为红会还有很多不同形式的挑战。

正如网友评价,当年的郭美美“开着玛莎拉蒂撞向了红十字会最痛的地方。”而这些痛处,才是问题的关键,或许也是赵白鸽所强调的“挑战”,比如赵白鸽认为红会应适应民众需求,努力让群众满意;另外红会征集资金、使用资金、公布资金以及对效果评估等工作都以法律为准则,使得其工作既满足群众的需求又能在法律框架下有序开展。

自我革新,推进艰难

很显然,红会需要自我革新。无论步伐大小、成效如何,“郭美美事件”的确成了倒逼红会改革的外因。

当年,郭美美这颗“粉红手雷”引爆不久,赵白鸽由国家人口计生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调任红会担任常务副会长。此后赵白鸽一再表示,红会的管理链条中必须形成共识:“要赚钱的,你就远离。”

外界质疑红会的透明度,红会的改革也从这里开始。2011年7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捐赠信息发布平台”上线试运行,红会本意是促进公开与透明,使公众通过该平台了解红会的捐款管理、救灾流程及监督管理等工作。比如在栏目设计上,进入页面后首先可见捐赠查询、项目查询、财务收支审计报告等项目。点开捐赠查询,可输入捐赠人的姓名及时间、金额;点开项目查询,则可看到收支数据、援助项目、项目查询、相关资料等几个选项,其内还包括子选项。

很遗憾,当年该网站的上线,并没有给红会的“自救”加分。

比如有网友表示,在捐赠查询中输入“李连杰”,出现3个结果,分别是2010年4月22日“李连杰玉树赈灾”捐赠,4月23日“李连杰”捐赠,8月30日,“李连杰壹基金计划”捐赠,但都仅有区区数百元。而根据李连杰壹基金的工作小结,截至2010年4月22日,壹基金在青海玉树震区捐赠物资的金额就超过了200万元。

另外,还有网友认为,信息平台公布的捐赠信息太过简单,“应该把每一分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具体到单位,个人都应该列清楚,只说种类,并无意义。”

当时,红会给出的说法是,此次上线肯定还有很多地方不完善,把它抛出来,是希望接受公众的检验和批评建议——接受之后,公众期待的,自然是那个“改变”。

到2013年6月,再次点开显示“试运行”的捐赠信息发布平台,可查的仍是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捐款的有关情况,至于甘肃舟曲泥石流、云南盈江地震、日本地震等捐赠信息及善款使用仍显示“建设中”。而同样在捐赠查询中输入“李连杰”三个字,出现的仍是前述三个结果,金额分别为400元、300元、230元。

在红会捐赠信息发布平台上线不久,2011年11月赵白鸽曾作“慈善革命:都是‘郭美美’惹的祸?”的主题演讲,表态“要深刻地反思”。

2012年北京“7•21特大暴雨”,红会再次成为舆论靶心,网上甚至出现“捐你妹”这样的调侃。

2012年9月,赵白鸽表示,红会改革即将进入实质阶段,计划于2013年启动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当年10月中旬,红会公开选拔官员,拉开酝酿一年多的改革序幕。红十字会改革与发展课题组组长杨团称,改革阻力很大,特别是去行政化要侵犯太多人既得利益,推进维艰。

2012年12月8日,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成立,公众对“监督”二字的期待可想而知。只是,此后红监会也被搅进红会这趟浑水,当近日被曝出与红会存在利益关系后,以监督为己任的红监会,其本身的公信力也遭到民众质疑。加之重查“郭美美事件”,红监会亦未给出一个让很多翘首以盼的人相对满意的答案。

或许,我们不该恶意揣度红会提出改革时的信念甚至决心,那很像一个知耻后勇者的最初爆发,尤其在很多细节之处,红会的确在尝试改变。比如“郭美美事件”后红会传闻频发,而赵白鸽总会辗转找到爆料人或媒体记者的电话,一一打电话过去,向其解释事件原委。

就像当成都募捐箱内善款长毛事件在微博曝光,后又经《新京报》报道,红会一时又成舆论漩涡。据悉,在外地出差的赵白鸽与报道记者异地通话一个多小时,聊事件本身,也聊红会的问题和改革困境,却没有“以上对下”的要求。

只是,人们更关心的是,红会最初的爆发式改革在现实的困境中会磨损多少、退让多少,最终会留下几分?

据2013年3月《新京报》的一篇报道,“成都募捐箱事件”曝光后一个多月,在2月5日的一次座谈会上,赵白鸽梳理2012年四个公信力危机事件的应对时,一位记者当场“炮轰”:“成都募捐箱事件”你们就说要开展募捐箱的清理和整顿,现在一个多月过去了,为何迟迟没有结果。你们总是说做了很多事,但在公众关切的热点事件上,实实在在地做出改变来,大家才能信服。否则,别总诉苦。

当时的赵白鸽据说有点尴尬。但在全部发言结束后,她还是表示,接受刚才那位媒体人的批评,全盘接受。只是,她依然没有给出整顿的时间表。

消弭悬疑,公信重建

关于红会改革,无论从其自身角度,还是专家媒体角度,都有过太多评述。

2013年6月,参加第五届海峡论坛期间,赵白鸽曾就红会如何建立新时期公信力、如何接受监督等问题接受采访。她表示,红会将接受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和自我监督四方面的监督,而社会监督目前主要包括社会舆论监督及红会社监会监督。

而从公众角度而言,很多人还是希望,首先要把“郭美美事件”讲个明白。

但时至今日,要重建红会的信誉,恐怕不是一个重查“郭美美事件”就能挽救得了的。

《学习时报》副编审邓聿文在一篇媒体评论中直言:“在公众已经根本不信任红会的情况下,即使重查得出更多的隐秘,也无法使公众重拾信任,甚至公众还会怀疑重查过程。”

和邓聿文持有同样观点的人很多。在他们看来,红会的革新没有赢得公众喝彩,某种程度也在于它身份的模糊。红会如何去行政化?邓聿文在文中建议,在实践中可以设置一个妥善的方案,但方向不应动摇。即便一时无法去行政化,也须从立法和监管上强制其在公开透明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最大程度地减少其官办色彩。

某种程度上,一个组织的信誉和公信力取决于其是否公开透明,而与它的官方组织身份没有直接关联,“从这一角度看而不考虑中国特殊的环境,红会是否去行政化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能否做到独立和透明。”因此,邓聿文表示,目前政府可做的,是将红会章程和管理制度向全社会公布,并建立问责机制,切实问责。红会则须定期将募集款项、救助活动及善款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公示,并将救助对象逐户公布。审计部门也要强化对红会的审计与督查,并把结果公之于众。

邓聿文的看法,多少也代表了舆论呼声最高的关于红会改革的三项具体措施——执行到位的信息公开、去行政化、向民间慈善组织分流。

只是如今的红会,就像一个走过百年却始终疏于维护的巨大机器。

其中重要一点,就是红总会与地方红会的关系。中国有数千个地方红会。多年来,虽然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对地方红会的人财物配置没有任何决定权。但在普通人眼中,红会就是一个整体的品牌。红总会通过收回分会负责人的任命权,试图约束地方分会。但考虑到地方分会与地方政府紧密的利益关联,只怕难以真的奏效。“哪里出了事情,砰的一声,直指总部,大家骂的是红会这个统一体”,赵白鸽曾如此对媒体坦言,她甚至表示,自己的压力一度达到难以承受。

“各地红会的领导不是总会任命的,仅这一条,就乱了。大家都在用同一个平台,任何一个线上的红会出事儿,红总会必须去回应,可平时你又没有管理权限,管不了人,管不了业务。”公益组织壹基金秘书长杨鹏对《小康》记者表示,他接触过的王汝鹏(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们,“实际上是很想干事儿的人”,“但即便你很想干事儿,这事儿你做不到,就没用。”

由是观之,今日红会所经历的,并非孤立事件。如何完善制度建设、品牌管理、信息公开?某种程度上,拯救红会也是在拯救中国的慈善组织、慈善事业,甚至还具有更加深远的意义。

任何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红会革新亦如此。

“红会是一辆车,推着它前进远比推倒它更有意义。”红会社监会委员之一刘姝威,曾在自己的微博上感言。在与红监会另一名委员王永一起提出“重查郭美美”事件后,红监会亦卷入这场风波之中,令两名倡议者始料未及。

5月31日,刘姝威又发布一条长微博,表示:贪官、庸官和无德的政治家都是老百姓的祸害。我们大家不论说什么,都是为红会好,为国家好,为自己好。

(图说)

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赵白鸽

张北:一个县级红十字会的现实样本

作为环京津带上新兴的县城之一,张北县级红十字会遇到的专业人才紧缺、过分依托政府、筹款渠道单一等问题浓缩了中国众多县级红会的现实困境,理清其中脉络,或有助于确立红会未来整体改革发展的方向

文|《小康》记者 谈乐炎 张北报道

申树清每次看到那一叠空白的发票本,都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惆怅和无奈。

一听到雅安地震的消息,申树清就赶紧给同事打电话,让他们多准备几本发票,作为河北省张北县红十字会副会长,为灾区组织募捐是他的工作之一。

遗憾的是,雅安地震申树清只收到了几百元善款,这一切完全出乎他的意料:“真的,说出去有可能都没人相信,但是五年前汶川地震的时候我们募捐到18.6万元。这是什么样的差距!”申树清的语气里充满了挫败感。

刚开始,申树清以为是对红会的宣传不到位,“也许大家还不知道红会的捐款账号,想捐无门。”他立即联系了县电视台,以不间断滚动字幕的形式公布雅安地震红会捐款账号。一个月过去了,红会账户上依旧是几百元,“我们红会工作人员都做好了通宵作战的准备,一有善款来我们都会第一时间开具发票,要让捐款者安心踏实。”

那一叠发票终究没能派上用场,而雅安地震首日壹基金就已经筹得2900万善款,那些天申树清陷入了“比较”的尴尬中。

“大家都说红十字会是郭美美搅黄的,作为基层红十字会人员,我们也搞不清那些事情,只知道拿捐款的数字说话。”申树清说。尽管有些伤心,申树清仍感谢那些为雅安地震捐款的张北人:“面对一片骂声,还是有人选择相信红会,虽然微不足道,但却弥足珍贵!”

张北县位于河北省西北部的坝上地区,距离北京225公里。作为环京津带上新兴的县城之一,张北的发展颇有代表性。而这里县级红十字会遇到的专业人才紧缺、过分依托政府、筹款渠道单一问题浓缩的正是中国众多县级红会的现实困境。

爱心能否“兼顾”?

申树清常年在张北县卫生局办公,这是一座简朴的办公大楼,卫生局大部分下属机构均坐落于此,挤在众多“张北县红十字会”的牌匾里。

申树清办公室门口,并无红会标志。记者反复核对房间号后,终于敲响了房门,这是一间10平方米左右的小屋,一张办公桌、一个书柜、一张沙发、一张小床。

这并不是一间专属红会的办公室。“我是红会的兼职人员,准确地说,红会所有的成员均为兼职。”申树清说。

张北县红十字会隶属县卫生局,由5位成员组成,会长为主管卫生副县长,卫生局局长担任常务副会长,配备一名秘书长及科员,而申树清的角色相当于办公室主任,主持红会日常事务,除此之外,他还负责工会、协助医改等工作。

长久以来,张北县红会工作一直由卫生局兼职行使,红会没有独立编制,办公经费并不单列,经费的唯一来源是国家按人头分配的行政办公补助,非常有限。大多时候,当地媒体都会免费为红会做宣传工作,但遇到需要花钱的时候,经常捉襟见肘。“在酒香也怕巷子深的时代,公益慈善团体也需要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它。”

张北红会没有专属分支机构,申树清和他的同事们承担了张北全县的红会工作,包括组织募集、备灾救灾、救护知识培训、献血等工作,遇到灾难突发及密集筹款时,加班加点成了家常便饭,工作繁忙时可以借调些其他部门的同事帮忙。在申树清看来,术业有专攻,红会应该有专职专业人员去操作,比如需要一位懂新闻传播、文笔好、熟悉媒体的人去负责红会宣传工作,有一名具备医学专科背景去参与卫生救护知识普及指导工作。

张北红会的困境并非个案,全国2860个县级红会中有70%依旧附属于卫生系统,没有单列的办公经费,没有独立人事编制及办公场所,理顺县级红会管理机制迫在眉睫。“毕竟我们都是兼职人员,不可能所有精力都放在红会工作上,很多时候工作没法深入细致,我也希望县级红会能够成为独立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团体。”申树清对《小康》表示。

筹款渠道依托政府

募集善款是红会最常规的工作,也是申树清认为最不可控的一件事情。郭美美事件后,社会捐助人士数量锐减,申树清和同事们也曾发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助力红会,然而这个力量太过微薄。

所幸,“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解决了张北红会的燃眉之急,这是由红十字会倡导发起的,由相关单位协同的,面对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一项社会公益性捐款活动,捐款额度理论上以“一日”为标准,如捐款者一天的工资,企业一天的利润等。“活动一年一次,一次持续将近一年。”申树清说。

“博爱一日捐”得到了张北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县政府专门出函分发至下属企事业单位,还特别成立“博爱一日捐”协调领导小组,除了红会成员外,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财政及审计局负责人均加入此队伍。

很快,张北红会就收到了第一批捐款。“大部分公职人员还是有一定的思想觉悟,捐一天工资也完全在自身承受范围内,加上还有政府的一纸批文。”申树清说。

“博爱一日捐”并没有任何强制摊派任务,完全取决于个人自愿,但因为和政府“捆绑”,客观上拓宽了善款来源及数量,申树清坦言,如果没有政府渠道助力,基层红会的募捐工作将举步维艰。

一个现实的例子是,之前张北红会在市区主要公共场所、社区均放置了募捐箱,由于没有专人管理,募捐箱被塞进了很多烟头,寥寥无几的毛票和硬币已经发霉,无奈之下,红会只好收回了这些募捐箱。

据《小康》记者了解,依附于卫生部门,筹款渠道依赖政府“铺路”,普通民众及企业参与度较低是各县级红会普遍存在的现状。“说实话我们经常感到红会这一块的工作挺被动的。”申树清说。

心有余 力不足

申树清永远记得那位艾滋孤儿的孤独背影,林康(化名)的父亲、双胞胎兄弟均死于艾滋病,母亲离家出走,留下年近七旬的爷爷与他相依为命,林康本人也被确诊感染上艾滋病毒,并已出现典型症状。张北红会在得知此情况后,立即联系张家口红十字会送其就医。艾滋病属于国家免费医疗范畴,但是林康与没有劳动能力爷爷生活极其极难,张北红会拿出了“博爱一日捐”中的3000元善款送到林康爷爷的手中,老人失声痛哭。申树清心里明白,3000元帮助对于这一对祖孙来说实在是微不足道。

最让申树清揪心的是,曾经有求助者向红会工作人员下跪,期望能够得到更多帮助,而有些受助者接过捐款后失望的眼神,让他无法面对。据张北红会提供的材料显示:2012年张北“博爱一日捐”募集资金313504元,截至2012年底,张北红会共计为49名先心病、白血病患儿一次性发放救助1000元,同时为27户家庭送去1.1万元的救助资金。

“31万多的捐款为什么只花了6万多?”记者问道。

申树清解释道,张北红会所有善款都需如数上交张家口红会,经过二次分配后,张家口红会返还其三分之二作为张北专用善款,但这些善款要留一大部分作为储备,剩余的善款都放在红会专用账户里,任何人不能随意使用。

“一方面我们想通过宣传扩大善款募集来源,而另一方面,又怕宣传多了大家把红会当成无所不能的慈善机构,31万也许单看不少,可是有时候救助一个人就需要这么多钱,我们不能把善款只用在个人身上,也不可能满足所有受捐人的要求,有时候也很矛盾和挫败。”申树清说。

张北红会也一直在思考如何拓宽企业募集资金来源,但面对经常来此宣传募资的红会人员,一些企业主也表达了同样的心境——心有余、力不足。

近年来,张北作为环京津贫困带上一颗新星,招商引资工作日渐成效,但相对于东部发达地区,企业数量及规模还是不能比拟,大部分企业还处于资本积累阶段,自身发展就面临着筹集资金的压力,对于公益事业的投入,实在有限。

“不是这个世界的爱心变少了,关键是我们红会人自己要更努力。”申树清说。

红监会的角色转换

从成立到现在,仅仅过去了半年,因“重查郭美美事件”的反复、对自身定位的不清晰,以及委员被曝有着利益关联等事件,红监会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如何重新定位与红会的关系,如何进一步发挥监督作用,红监会角色将进行何种转换?

文|《小康》记者 曹伟 北京报道

有人曾经做出这样的形容:由于2011年“郭美美事件”的爆发让红十字会仿佛陷入巨大漩涡,此后每每出现一个新的事件,都会让它树立形象和公信的努力付诸东流。

为重塑公众对于中国红十字会的信任,2012年12月7日,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红监会”)成立。而就在今年6月9日红监会召开的年中会议上,在对是否启动重查“郭美美事件”进行表决时,出席会议的14位委员只有两人赞成,关于对“郭美美事件”重启调查,会议认为“还有待进一步征集实证”。

从成立到现在,仅仅过去了半年,因在“重查郭美美事件”上的反复、对自身定位的不清,以及委员被曝与红总会有着利益关联等事件,红监会被推上了风口浪尖。红监会与中国红十字会的关系与定位一直饱受争议,在这其中,红监会将如何进行角色转换?

郭美美再引风波:调查者?

红监会委员王永于4月20日曾发布一条微博称,红监会将重新启动调查“郭美美事件”,并表示“已经达成初步共识,红十字总会也愿意配合”。一石激起千层浪,其后一系列事件的持续发酵则将红监会亦卷入其中。

一时间,公众翘首以待。但是从6月9日召开的红监会年中会上传来的消息则证实,大多数委员不赞成重新调查,这一次,公众哗然。即便在端午假期内,这依然成为微博热议的话题。

6月14日,端午小长假后的第二个工作日,雨后的京城,空气略带湿润。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二条的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红监会在红总会4楼一间会议室内召开了媒体见面会。

面对舆论种种质疑,红监会秘书长黄伟民在媒体见面会上一一做出了回应。黄伟民介绍,红监会认为,对于“郭美美事件”的调查,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已经做出明确的调查结论,并已于2012年12月31日向社会公布。

“此次(9日)会议通过表决决定,红监会建议红十字会协调相关部门,对新发现的关于‘郭美美事件’的证据进行调查,也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新的证据。”

黄伟民较为简短的介绍并没能满足记者对于重查“郭美美事件”的关注。记者注意到,之后的媒体提问环节,几乎所有的记者都带着“重启郭美美事件调查”的疑问而来。红监会委员金锦萍进一步解释,如果重启“郭美美事件”调查,首先应该由国家公权力进行,其次,必须要有2012年调查之后所掌握的新证据。

“本次会议并没有就红监会重启郭美美事件进行表决,因为我没有权力去调查这个事情,而且红监会也不可能垄断对于这一事件调查的权力。红监会通过的决议是建议红会协调有关部门,如果在发现新的证据的情况下,对郭美美事件进行调查。当然新的证据也欢迎社会提供。”

一同出席媒体见面会的另一位红监会委员袁岳也表示,重启调查需要新的证据做支撑。

“就郭美美事件,包括我本人,经过上次调查,在我心里面,也觉得好像还不是很清楚,总觉得这个里面是不是还有一些事,但这需要证据。”袁岳说,如果有新证据,我们会监督、敦促红会和相关部门就此重启调查。”

与会的委员们认为,红监会工作的重点并不是去查郭美美,而是希望构建一个相对来说比较专业、规范的防范体系,来防止出现类似的事件。

“我们这些委员来到红监会工作的时候,郭美美事件已经发生,就我们所擅长的能力来说,我们希望能够在未来构建一个体系对防止这类事件能够起作用。”袁岳说。

红十字会系统改革是否已经正式启动?袁岳在接受《小康》记者采访时认为,红十字会系统改革已经站在中国公益改革前沿。“改革有了方向,但是方法并不清晰,需要外界专业帮助。”

作为红监会委员团队中的财会专家,来自中央财经大学的刘姝威教授就曾建议,“财务报表应该怎么做,哪些事情要说明白。这在现代企业公司里看来都是非常常规的内容,但在红十字会机构中就不是很清晰,这就是红监会应起的作用。”

在一些接受采访的委员们看来,就是利用倒逼机制使红十字会进行彻底的改革。“我们要做的是,推动其接受第三方专业的监督和评估,先让其在观念上接受,再从实践上推动。一方面对其进行严格监督,促使其朝着正面方向努力。”袁岳指出。

红监会到底是什么:监督者?

2012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其中就明确要求“红十字会要建立社会监督委员会,对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建立绩效考评和问责机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据知情者透露,国务院之所以要求红会成立红监会,正是由于“郭美美事件”。

但是2011年底的“郭美美事件”调查报告虽然撇清了红十字会与“郭美美”的关系,但并未消除公众对红会的质疑。随后又不断爆出“上海卢湾红会天价餐事件”“成都红会捐款箱内善款霉变废弃事件”“红会挪用艺术家8472万元捐款事件”等。

2012年的12月7日,中国红十字会授权成立红监会,这是经历“郭美美”风波后,红十字会力图改革的措施之一。其方式是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对其社会捐赠款物使用、资助项目等进行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期重塑公信力。

但是与公众一开始设想不同的是,中国红十字会没有采取“网络海选”方式,而是“先确定了红监会的定位、委员的标准,通过网络搜索、各方推荐”,确定委员人选。

直至2012年12月7日第一次红监会全体会议召开,16名委员才正式与媒体见面。红监会由16名来自法律、财务、医学、传播、社会公益等多领域的专业人士组成,包括迟福林、王振耀、俞可平、白岩松、王永、刘姝威、袁岳等。16名委员不从红会领取任何报酬,以志愿者身份开展对红会的监督。

据透露,红监会成立后便建立了一个微信群,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也在群中。任何公众关切、与红会有关的事件,委员们均会在第一时间质询秘书长,而秘书长也必须及时回应询问。委员们如进行正式的会议讨论,红会也要向他们开放全部资料。

红监会成立当天,就明确表示将独立开展三方面的监督:一是每年固定的监督事项,如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红十字会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等;二是引起媒体和社会公众质疑的事项,委员会可以主动开展调查和监督,独立发布监督公告;三是接受红十字会的主动邀请,对特定事项进行监督。

“希望不要成为摆设或橡皮图章。”其中的一位委员曾对红监会行使职权表示过担心:“红监会和监事会不同,没有法定的监督权力,只能是受红会委托去监督红会。这样看,监督的权限可能还需要红监会和红会协调。”

红监会成立20天后,2012年12月29日,红会红监会召开了第二次全体大会,由16位委员讨论通过了《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章程》。

据章程的第24条规定,中国红十字会应当为社会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经费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第25条规定,中国红十字会应当为社会监督委员会及其秘书处日常办公提供办公场所及设施。

已经转型为公益慈善领域研究者的王振耀也直言不讳地向《小康》记者表示,他在担任民政部司长的工作期间也曾对于红十字会的一些做法也提出过批评。日常教学、社会活动都已经让王振耀脱不开身,没有过多的精力去完成“监督”职责。当时被邀请担任委员时,他曾就因为工作繁忙拒绝过。

“因为对红会比较熟,才被邀请成为红监会委员。坦率说,(受邀)也是有纠结的。纠结在于:红监会到底是个什么组织?”杨团说。

红监会到底是不是独立“第三方身份”的问题,红监会章程第二条明确写着,“以第三方身份对中国红十字会有关工作进行监督”。

在6月14日的媒体见面会上,在座的委员们纷纷表明,虽然用了“社会监督委员会”的名字,但红监会实质是专业桥梁,是一个建设性平台。

为何红会需要通过第三方来做桥梁沟通,而不能直接面对公众和媒体的关注、质疑?“红会不是没有直接的沟通。但是,现在红会的确需要专业人士来帮助,它与媒体沟通的时候,是有难度的。这与红会因为‘郭美美事件’受到重创是有关系的。”杨团回应到,“所以红会需要一些公信力比较好、专业性比较强、来自各方面的人士,帮助它解决问题。”

如何重新定位:专业桥梁?

红监会到底应该起何作用?

由于定位的模糊以及成员中被曝与红十字会曾有过利益关联,当然,在这其中纠结的不仅是杨团自己。

“我的身份重合问题,也引起了大家的质疑。当初我也考虑过,我的红十字会基金会理事身份会不会影响我在红监会作用的发挥。”同时兼任红基会理事和红监会委员的北京大学教授金锦萍在媒体见面会的现场表达了自己的“纠结”。

金锦萍表示,如果自己的双重身份继续受到质疑,“对我来说,辞去一个志愿者身份,不是什么难事”。

不过,金锦萍表示愿意“坚守”。“我们这些委员今天还坚持在这里,是表明对红会事业有信心。对于红会工作的一些纰漏和错误,我们也都不希望发生。但我们如何保障它不再发生?这正是我们存在的原因。我们要帮助红会去改革,去建章立制,帮助这项事业不断完善。”

自诞生以来,红监会引发了舆论关于其成为红会“传声筒”和“公关部”的疑问,近半年来其独立性一直遭外界质疑,尤其资金问题的纠葛,更是令这个组织数度身陷泥潭。面对这个局面,红监会秘书长黄伟民对《小康》记者称,红监会成立时,主要是从专业配置、社会公信力、热心公益等因素考量,邀请了16位委员,他们有的参加过红会的课题研究,或为红会提供了咨询服务,但在任职时,大部分人的工作已经结束。他们担任委员期间,所有工作都是志愿性质,不获取任何报酬。

出于对利益关系的敏感性,6月9日红监会通过了委员守则规定,担任委员期间以及离任一年内,不得参与红十会的项目,提供有偿服务。而袁岳则当场表示宣布自己以及零点调查集团在三年之内都不会承接红十字会的项目。

“虽然用了社会监督委员会这个名字,但我们的实质应该是专业桥梁,是建设性平台。”杨团对记者表示。

“按照相关规定,红十字会承担红监会在运营过程中的工作费用,尽管这些委员本身没有获取报酬,但工作经费还是由红十字会来承担。”对于红监会运营经费的质疑,红监会秘书长黄伟民回应道。

在袁岳看来,红监会的独立性表现在,这些委员不是靠红会吃饭的人。在杨团看来,红监会的独立性表现在有独立的思想且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当然,有些独立,我们还是做不到的,我们的独立和监督,都是有限制的,因为我们不是监事会,我们顶多用建议的方式。”杨团说,红监会仅是红会执委会下设的一个社会监督委员会。

这个观点袁岳也赞同,他表示现有法律法规并没有赋予红监会任何的调查权。

“问题发生前的监督,是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存在的必要性。” 6月16日,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到了红监会的话题。她说,如果能在战略设定、项目执行以及项目结束后的绩效评估方面发挥作用,这与等出现问题曝光后再纠正同样重要,“因此社会监督委员会(红监会)意义非常大”。

“希望红会改革是全社会对于改革呼唤的集中体现”

——专访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

民众对于红十字会以及红监会的诸多挑刺是件好事,能促使其和民间公益打“配合战”。大家希望红十字会改革,实际上是希望整个公共管理体制能进一步改革,这是全社会对改革的一种呼唤,集中体现在红会上

文|《小康》记者 曹伟 北京报道

红监会卷入红会的麻烦中,众多委员遭受了舆论抨击。作为从体制内高官转型为慈善专业研究人士的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并没有被这些“负面”新闻所困扰,他相信清者自清。就当前公众关注的一些焦点问题,王振耀日前接受《小康》记者专访,一一进行解答。

“红监会还处于学习阶段”

《小康》:公众对于红监会的种种讨论,包括在这期间对于你和研究院的争议,怎么看待?

王振耀:任何一个机构或者组织被外界讨论甚至是质疑,都是正常的,毕竟红监会才刚刚成立半年,这期间更是一个学习和完善的过程。目前我们这个委员会还只是咨询性监督,并非体制性监督,这种监督模式虽然相比以前是一种改革的尝试,但依然没有彻底斩断与被监督者的联系,必然会被外界质疑其独立性。

《小康》:红监会目前的定位是否与当初的目标设想存在一定偏差,未来如何纠偏?

王振耀:我们主要是战略层面,从体制改革上提供咨询建议服务,并无真正的监督职能。我建议未来红监会的发展应该想着几个方向转变:第一是真正地实现体制化,红十字会应向着成立监事会的定位努力;第二更进一步地推进社会化,要将更多的社会公众人物、媒体记者、一些对于慈善工作有着热情的人士邀请进来,共同发挥作用;第三,创新其他的监督方式,使其多元化。

监督委员会的成立只是第一步,后续决策也要放开。比如台湾红十字会很开放,尤其是决策,很多有声望的人在台湾红会中是发挥作用的,形成一种官民互动的局面,执行层面和社会是有机联系的。

民众对于红十字会以及红监会的诸多挑刺是件好事,能促使其和民间公益打“配合战”。

“红会决策应该向社会开放”

《小康》:不仅是红监会,对于红十字会的改革也是外界一直关注的,让其“去行政化”是大家谈得最多的。

王振耀:大家希望红十字会改革,实际上是希望整个公共管理体制能进一步改革,这是全社会对改革的一种呼唤,集中体现在红会上。因此,其本身的改革不仅仅是红会的改革,更是公众对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机构改革的一种期盼。

《小康》:赵白鸽副会长在近期也就红十字会的三重属性进行了又一次说明,这三方面应该如何协调?

王振耀:红十字会一身兼具政府性、国际性和民间性三重性质,因此它的改革必定是中国体制改革的交汇点。去行政化并不能一蹴而就,红会可以利用其和政府的关系,争取财政资金做几件公众能感受到的事情;红会决策应该向社会开放,最终政府性弱化,社会性和国际性大发展。

《小康》:汶川地震后,民间慈善组织发挥了越来越多的作用,这对中国红十字会在中国慈善地位,是否有影响?

王振耀:它的地位的确发生了重大的、结构性的变化。中国慈善领域从一家独大逐渐发展成“百花齐放、多元共治。”其实这种变化符合中国慈善领域发展的总趋势,话说回来“郭美美事件”在这期间也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

其实在这期间也让我们更多的公众以及组织,真正如何看待和理解“善”这个概念。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同时也是全社会学习的一个过程。

现在这类社会组织规模偏小,提供的服务项目有限,因而很难得到政府和较大型基金会的支持,更不可能得到较多的社会捐赠,维持和发展难度加大。摆脱这一困局的出路在于,促进草根性社会服务组织走专业化之路。

无论从数量还是从社会功能上看,小型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都是未来社会组织的主体,具有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基本功能。这类组织贴近社会,了解大众的多样性需求,能够在较短时间内以较快速度解决大量的社会问题。

重塑红十字会:立法与去行政化

如何通过立法或修改法律,推进中国红十字会的体制结构以适应时代要求,包括如何完善红十字组织的法律地位以及内部治理,并加强外界对红十字组织的监督等成为近些年公众议论的焦点

文|《小康》记者 曹伟 实习记者 王婧雅 北京报道

中国红十字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屡屡陷入舆论质疑的漩涡当中。特别是在发生公众灾害时其公信力会受到更大的损伤。

4月下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委员长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13年立法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其中,“修改红十字会法被列入立法预备项目,视情况在2013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

据《小康》记者了解,仅近些年就有上百人次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尽快修改《红十字会法》”的议案和建议。

然而如何通过立法或修改法律,推进中国红十字会的体制结构以适应时代要求,包括如何完善红十字组织的法律地位以及内部治理,并加强外界对红十字组织的监督等亦成为近些年公众议论的焦点。

重塑:确定红十字会法律地位

作为成立于1904年的中国红十字会已是“百年老店”。想要让其重新树立公信力、让红十字事业迈向成熟并与世界接轨,首要的就是先给现行的红十字会法“动手术”。

2012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郑功成教授就提出议案,建议修改红十字会法。

“目前红十字会遭遇到的诸多问题,与现有法律相关规定的不健全和不完善有关。在社会大环境已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需要及时对已颁布实施近20年的《红十字会法》进行修订。”郑功成向《小康》记者指出。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代表议案提出的关于“增加红十字会治理结构规定,进一步明确红十字会的法律地位和法定任务,以及完善管理体制”等建议,为修改法律做准备。

从全国人大正式履行法律程序立项到正式颁行,1993年颁布的《红十字会法》被称为“我国立法历时最短的法律”。

中国红十字会事业发展部部长蓝军曾撰文透露,整个立法过程始终在一个专门优先“快车道”程序下进行:卫生部、国务院、人大等机构都给予了特殊照顾,保证了调研、修改、征求意见和会议审议工作的及时进行,所涉及到的国家二十多个部委和解放军等方面都给予了很大帮助和支持。当年该法的出台共历时一年三个月。

许多专家均认为正是由于立法较为仓促,导致了相关法律条规较为粗疏,对某些现实问题缺乏具有针对性的规范。

“(《红十字会法》)里面的规定非常不细致,并不是一部完整地规范红会行为的法律。”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非组织研究所副所长贾西津指出,20年前颁布的红十字会法存在着诸多缺漏,这部法律已经到了不得不改的关键时刻。

《红十字会法》总则第二条规定“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同时第十一条规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虽然是一个社会组织,但是并不需要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其面对社会募款又以公募基金的形式出现,既是人民团体性质的慈善组织又是政府机构。这种混乱的双重身份使得红十字会在工作和管理中出现很多问题。

与此同时,现行法律对于红十字总会与分会之间也造成了“割据”现象,使得总会对于分会的人财物并无监督、管理的权力。

“一面旗帜、一部法律、一个标识的红十字会,却被分割成众多独立的法人机构,一个机构出事,连带影响着整个红十字事业,这种状况不应当再持续下去。”郑功成建议在修订本法时,明确总会与分会之间的关系,并授予总会一定的职权,以确保中国红十字事业的统一性与纯洁性,这不仅是解决现有弊端的需要,也符合国际红十字运动统一性原则的要求。

正是因为目前红十字会法对于“上下级关系定位”的模糊从而也造成了作为慈善组织的核心——透明问题饱受争议。

现行法律中并未规定具体的信息发布平台和信息公开制度,这就使得目前红十字会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经不住考验。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特约研究员、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教授在接受《小康》记者采访时就表示:“借由‘郭美美’等一系列事件,把平时公众对于这样一个机构的一些疑问释放出来了。(公众)现在关注的是一个慈善机构,它如何进行更有效、更加透明的这种管理。”

“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相比,我国的红十字会法律以及治理结构其实是严重不足的,需要重新构建。”翻阅了十多个国家红十字会法律条文的北京大学教授金锦萍指出,这也为红十字会的角色发挥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

“未来我们将争取把中国红十字会作为法定机构,依法办事,依法履职。”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对于红十字会法即将修改也发表了看法,“我们一定努力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际人道主义原则相适应的人道救助组织。”

改革:“去行政化”是唯一途径?

《红十字会法》作为立法预备项目消息一出,“去行政化”成为公众的期盼。

按照常规,此次仅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的“预备项目”,非“正式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何时进入正式修改程序并颁布实施,全国人大法工委并未给出准确的时间表。

在1993年的立法之前,中国红十字会只是隶属于卫生行政部门,地方红会是卫生部门的一个部门,这种政社不分的情况,使红十字会无法根据红十字运动的基本原则开展工作并存在于社会。

现行《红十字会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政府对红十字会给予支持和资助,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并对其活动进行监督;红十字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有关的活动。”

一方面,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具有公益性;另一方面具有极强的行政色彩,其享有副部级的行政级别,被列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是“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得力助手”,领导层行政级别全部和政府部门一样,各级层级的负责人都由负责人任免。而其公益性与行政性间所产生的摩擦,也被认为是红十字会产生严重信任危机的根源所在。

由此,“去行政化”成为公众与专家认为红十字会在改革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改革阻力很大,推进维艰。”曾参与红十字会改革课题研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就对记者坦言,特别是“去行政化”的体制改革,“要侵犯太多人的既得利益”。

《小康》记者在近段时期多地的采访中也了解到,特别是地方红十字会“绝大多数人员担心改革,怕失去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身份”。

更为特殊的是,中国红十字会客观上还具有行政性的特质,计划经济体制将其内化为政府的机构,从中央到省、市、县,均建有红十字会机构,其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负责人通常从公务员调任并按照公务员体制晋升与监督。这些特征,使其与一般的社会组织和行政组织有着多方面的重要区别。

“中国红十字会的改革,必然位于社会与行政改革的交汇点上。”北师大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就指出,改革既要向着社会化的方向发展,又要改革既有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既是典型的社会改革,又要同时推进行政改革。这种双重性改革的内涵,使其面临着相当艰巨的改革任务。

江苏省某县级市红十字会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行政级别的存在势必造成系统内“官僚化”倾向,从而使组织缺乏活力,一些核心业务如募捐等存在压力和动力不足问题。

“各地都有红会,各地红会的领导人却不是红总会任命的。但使用的是同一个品牌,任何一个县上的红会出事,红总会必须去回应,平常你又没有管理权限,管不了人,又管不了业务,但出了事责任却得红总会来承担。”公益组织壹基金秘书长杨鹏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红会面临的体制尴尬,他给出的改革建议是:“所有红会系统人员全部下岗,重新招聘。各地的红会人员由红总会统一任免,从体制上彻底改变红会的运行模式。”

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郑功成也担心公众对于红会从事慈善公益事业应“去行政化”的呼声会走向“排斥政府”的另一个极端。

“慈善公益事业最终应当回归民间,并主要由社会组织来推进,但不应忘记传统体制的路径依赖非一日可以改变。”他提示,尽管政府包办慈善公益事业是不当的,“在承认政府可能失灵的同时,还应当承认,市场、社会机制也可能失灵。”

在王振耀看来,简单的“去行政化”不足为据。据其介绍,即使在发达国家,红十字系统与政府之间的联系也相当密切。他认为,红十字会的改革,还是要突出其社会化与开放性两个特点。“使政府背景成为一个优势,为社会大众建立起更有影响力的慈善项目。”

社会组织服务与政府职能进行良性互动或许是较好的路径选择。

例如,美国红十字会就承担发放联邦政府救灾款的职责。我国一些地方红十字会也有一些成功的经验,如上海红十字会多年前就开始举办儿童大病医疗保险项目,北京红十字会曾经引进这一制度。类似的经验可以在全国推广。

王振耀说:“如果红十字会和有关的慈善组织联合,共同推进诸如大病救助之类的项目,并且要求财政给予一定支持,有什么不好呢?”

(图说)

善的力量 重塑红十字会,是为了更好地积累善的力量,推动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不断发展。

尴尬的募捐 2013年4月21日下午,深圳市红十字会为四川雅安地震灾区募集善款。深圳莲花山公园门口游客人来人往,但许多市民见到捐款箱后选择绕开或者视而不见。

英美红会“生存”现状管窥

当红总会陷入改革困境之时,他山之石,或可攻玉。观察英、美两个发达国家的红十会运营管理模式,或可窥到解决问题的突破点在哪里

文|特约撰稿 冯薇

人道、公正、中立、独立、统一、普遍是国际红十字会的总则,它可以超越于政治、宗教、种族之外。在此之下,则是各国红十字会依据自身实际,各自独立展开行动。

英国红十字会和美国红十字会都是国际红十字会的分支,成立年代接近。但因国家体制、地域和社会环境不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运营管理模式。

英国红十字会:NPO界的教科书

英国是世界上国民参与慈善比例最高的国家之一,可谓“全民参与”,慈善文化深入人心。良好的群众基础为非盈利机构(NPO)提供了发展的沃土,红十字会也不例外。

英国6200多万人口中,红十字会正式注册的志愿者就达到29800人,另有不计其数的“临时志愿者”活跃于红会的各种公益和救援项目中。英国红十字会的触角延伸至全球188个国家,每当战争和重大灾难发生,英国红会总能在第一时间快速作出反应,并长期致力于第三世界国家的人道援助。

如此有序、高效的运转如何实现?又是在哪个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下实现?

“红十字会是独立于政府之上的民间国际组织”,这是《日内瓦公约》对于红十字会性质的明确阐述。英国红十字会严格遵照《日内瓦公约》建立。准确地说,英国红十字总会及其下设在英伦三岛各郡、市的分支机构都不隶属于英国政府的任何一个部门,管理者不是政府官员,雇员也不算是公务员。

作为典型的NPO,英国红十字会在内部的运营和管理上遵循独立自主模式。理事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拥有一位理事长和八位理事,每年均由志愿者代表(每个分会推举两名志愿者组成)民主推选产生。理事们是来自商业、外交、医学、传媒甚至家政等不同专业背景的权威人士,为红十字会的有效运作和决策提供全方位支持。

尽管英国红会独立于政府之外,但其成立伊始就与王室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其建立之初第一资助人就是维多利亚女王,目前的第一资助人伊丽莎白女王二世以及子承母业成为英国红十字会会长的查尔斯王储,皇室家族作为国家形象的代表,领导和约束红十字会、荣辱共担,成为红会社会公信力的保障,也显示着红十字会在英国公益事业中举足轻重的地位。

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对慈善事业进行立法的国家。1601年,由英女王伊丽莎白一世下令颁布的《慈善用途法》在英格兰诞生,当仁不让成为世界上首次明确针对民间公益性事业的立法。在适用对象方面,虽然只是用“排比”的方式罗列了当时英国社会存在的公益性机构,还不足以被视为严谨的法律条文,但这部法律成为对公益性事业法律解释的最原始依据,奠定其后400年近现代英国形成完整慈善法律体系的基础。英国现行的《2006年慈善法》除规定了红十字会必须为公众利益服务的基本属性外,其最大的意义是:以法条的形式明确了“英格兰与威尔士慈善委员会”为红十字会等公益性组织的监管机构。

慈善委员会成立于1853年,虽然是政府机构,但不隶属于任何部委,也无需向内阁大臣汇报和负责。委员会掌管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18万个慈善机构(另有约2.5万个苏格兰地区慈善机构由苏格兰慈善事务专员公署监管),承担着慈善机构注册审批和取缔、组织信息维护和公示、对慈善组织运营进行建议和指导的任务,更重要的是拥有对慈善组织进行监管和调查的权力,尤其是财务管理。

英国红十字会不是政府机关,当然也就没有财政拨款一说。但政府会给予红十字会及相关机构税收等方面的照顾。比如英国红十字会在全境经营超过300家慈善商店,收入用于募捐或组织运作。政府对这些慈善商店采取免税的政策和诸如水电费之类的优惠,使慈善商店得以在极低的成本下运作。

英红会不论开展国际救援、国内民生改善、健康知识普及,还是组织运营、员工薪酬,其全部支出均来自募款、经营和投资所得,并有专业严格和高度透明的收入支出管理体系。从英国红十字会官方网站上可以下载上一年度的年报,详细阐述了红会一年内从哪些途径筹得多大数额的款项,并将这些款项用在哪些项目并取得了何种成果。对于捐款人来说,自己捐的钱被用在哪里一目了然。

以2012财年为例:长达48页的年报显示:英国红十字会全年收入共计2亿英镑并详细列出收入的取得方式,支出共计2.04亿英镑包括用于牙买加飓风Sandy、利比亚重建、南亚洪水、西非食品危机和阿富汗重建等十几个项目,提供国际灾难援助,也包括本国的各种社会服务、教育培训和慈善活动。

《慈善法》和慈善委员会还规定:红十字会与其他公司和机构一样需要接受独立第三方的审计。任何有损于红十字会的行为,别说是挪用善款,就连没能高效利用善款都是不被容许。比如在救灾设备物品的采购上,英国红会定期审查采购合同是否合规合理、价格是否划算、是否有更合适的供应商,避免善款使用有一分一毫的浪费。年报对红会运营成本,包括管理团队和雇员的工资和提供服务产生的其他费用也作了详细说明。

美国红十字会:一切公众说了算

与英国红十字会一样,美国红十字会也不是官办,是严格意义上的民间组织,主要靠捐赠维持。

由于幅员辽阔,比起英国红十字会相对整体的管理,美国红十字会更具社区性。由国家红会、各州红会和各地区分会三级架构组成的美国红十字会体系,其各个分会与总会之间上下级关系较淡,实际上相对独立:各分会均有自主权,接受总会拨款但各自运营并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开展宣传、筹款、救助和服务。

美国红十字会会长不是政府任命的,而是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虽是民间组织,但是美国红十字会视总统为理事会名誉主席,并且给予总统任命8位理事会成员(共50位)的权力。比起英国有慈善委员会为总监管机构,美国红十字会则受到来自不同的评级机构的监督,并必须接受评级机构推出的各种排行榜“晒荣辱”。其中最著名的慈善评级机构“慈善导航家”的评分中,美国红十字会“行政和募款支出”因控制在总支出8%左右得55.35分(满分为70分),负责度和透明度均为满分70。

红十字会虽然没有俸禄可吃,但在特定情况下也会获得政府的拨款:政府要求红会承担某些社会服务时——一般为社区服务或医疗救援——会拨给红会相关款项。与其叫财政拨款,不如说是政府从红会购买服务,政府相当于红十字会的客户,或更像合作关系。当然,这类拨款非常有限,红十字会主要依靠募捐。

每逢周末,走在旧金山市中心Powell街地铁站附近,总能被穿着红十字会标志服装的志愿者“善意的拦截”。他们来自美国红十字会加州湾区分会,将摊位摆在人流量极高的便道上,摆资料发传单,是为了向市民宣传红会在近期又为本社区居民提供了哪些服务,有时也会做一些防灾减灾、急救知识、艾滋病防治的普及宣传。而类似这样的志愿者活动在湾区红会是规律化和常态化的。

美国各地红十字会每年都会投入大量的精力和人力到日常志愿者活动。究其原因,有一组数据不得不提:根据美国慈善捐助基金会CAFA出版的《捐赠美国》公布:美国每年总计约300亿慈善捐款,其中来自各种基金会14%、遗产捐赠8%、企业捐赠5%,剩余73%全部来自个人捐赠;即使在金融危机席卷的2008年,向慈善机构捐款的人数仍占到全国人口的84%。

个人捐款强劲有力而机构企业捐款疲软直接导致了美国红十字会对公众信任的高度依赖,公众的捐赠掌握着红十字会的生存。

当然,美国人对自己捐出去的钱盯得也非常紧。“充分尊重捐赠者意愿”是红十字会在善款使用上的原则,在募捐时一项很重要的信息采集就是捐赠者要求或期望的款项用途。款捐出去后,捐赠者可致电红十字会捐款专用号码或在红十字会网站上查询善款的去处。红十字会在收到款项并按捐赠者要求利用后,会以给捐赠者寄送感谢卡或发感谢邮件的形式让公众了解自己捐的钱已被妥善使用。

红会丑闻:大多与钱相关

红十字会是一个庞大的组织,即使再严谨完善的体制,运作过程中也难免出现问题。

美国红十字会就惹上过几次公信力危机。2001年9•11事件后,美国红十字会在很短时间内募得公众向9•11受害者及其家属的捐款达10亿美元。恰巧美国红会在9•11之前就有一个“自由基金”计划正在筹资。当时的红十字会会长博纳丁•希里决定从9•11捐款中拿出2亿美元用于“自由基金”。此举被媒体公之于众后引起一片哗然,一段时间内美国主流媒体充斥着对红会的谴责。国会在第一时间对红十字会进行质询并委派调查机关调查取证,最终红十字会向公众道歉,希里引咎辞职。

另一次是2005年的卡特里娜飓风募捐,红十字会被指控数百万美元的赈灾物资被不当转移。美国红会再次陷入公信危机。虽然经过司法调查,涉案红会官员被逮捕并提起公诉,但许多捐款人对红会失去信任纷纷撤资,导致红十字会在之后的数年陷入财政窘境,甚至不得不向国会求援。但也就是因为卡特里娜赈灾丑闻,美国红十字会吸取教训加强财务透明化,由原先的只向国税局和审计机构披露财务数据改为向全体公众开放财务数据和提供独立财务审计报告的下载。

除内部管理出现漏洞外,一些国家的红十字会也曾因外部原因陷入公信危机。日本大地震发生后,曾出现“钓鱼网站”冒充日本红十字会官方网站骗取捐款。事件发生后,日本红十字会直属管辖机构日本厚生劳动省快速做出反应,警视厅也第一时间介入,从IP地址追查得出各种证据证实此网站与日本红十字会毫无关系,并将官方捐款途径通过新闻发布会向国际社会公示。

“没有一个组织是完美的。不能因为个别人过失就放弃这样一个有价值的组织。”曾担任伦敦西区红十字会志愿者的莎莉•威廉姆斯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在国际红十字会发展历程中,像美国和日本一样曾出现过丑闻的红十字会不在少数,但是这也促使有着150年历史的红十字会不断改革提升。

(图说)

慈善文化 历经400多年,慈善事业已成为英国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为1942年英国红十字会疗养院。

救灾 龙卷风袭击过后一个月内,美国红十字会的工作者在一所房子的废墟中整理衣物。

(抽文)

英国红会独立于政府体系之外运作,没有财政拨款,却有税收优惠。但是在《慈善法》的规定下,由政府成立独立的慈善委员会来监督英红会的运营。

(链接)

红十字会

1863年,瑞士银行家亨利•杜南因数年前亲眼目睹索尔弗利诺战役的惨状,牵头创立“伤兵救护国际委员会”,向无人照料的伤兵提供义务医疗救护。1875年,委员会被赋予标志:杜南祖国瑞士国旗颜色翻转形成的红十字图案。由此,红十字会在一百多年来成为救死扶伤、慈悲为怀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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