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怕被讹见死不救 两孩子掉水坑溺亡
晶报
晶报讯 面对一个浅水塘,面对两名落水的儿童,23岁会游泳的张某选择袖手旁观。他说,之所以不出手相救,是因为怕被家属赖上讹钱。近日,张某已被玉环公安部门以“故意杀人”刑拘。
5月18日中午,张某在坎门街道双龙村带着十几个孩子上山摘点杨梅吃。到了山脚下,张某傻了眼。这杨梅山可比想象中难爬多了,山路又小又崎岖,加上那几天都在下雨,泥地非常滑。“这里路不好走,我一次带两个小朋友上去,其他人听话在下面等着,知道了吗?”孩子们点点头。
第一组跟张某上山的,是10岁女孩小丽和12岁男孩小江。张某在前面探路,两个孩子跟在后面。
可没爬多远,张某就听到身后传来了呼叫声。“有人掉下去了!”
张某转身一看,是女孩从旁边的斜坡滑了下去,掉进了下面的一口蓄水坑里。
据目测,这个水坑长约5米,宽约2米,水底很浅,估摸着也不会超过1米5。双龙村的山脚下有一个双庙水库,沿着山上来有七八个这样的蓄水坑,水库里的水就是这些山水汇集起来的。
小丽掉入的,是第八个蓄水坑。张某连滚带滑,赶紧摸到蓄水坑边上。他是个游泳好手,下坑救人完全没难度。
“哥哥,你快救救她吧!”在一旁的小江直掉眼泪。
可张某却站着一动不动,满脑子都是老家发生的一件事情:当时村里有一个老太太摔了一跤,好心人去牵了一把,结果被家属赖上了,赔了不少钱。
“万一我去救,她的家人也怪到我头上,要我赔钱咋办?”想到这里,张某决定不管了。
小江见他迟迟不出手,急得自己跳下水去救人。但小江也不会游泳,最终和小丽一起淹死在蓄水坑里。
见两个孩子都沉入水里没了反应,张某赶紧绕到另一条小路逃跑了,把其余几个小孩都扔在了山脚下。其后,根据其他小朋友提供的线索,民警找到了张某。
近日,玉环县公安局宣布对张某进行刑拘,罪名是“故意杀人罪”。处理这个案件的张警官表示:“一方面,这些孩子都是未成年人,只有张某是成年人,所以张某有看护照顾他们的义务;另一方面,这个水坑并不深,张某会游泳,有能力去救,结果却见死不救,最后导致两个孩子死亡。所以,这就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
那么,张某有可能面对怎样的刑罚呢?浙江时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优飞解释说,法律上并没有“间接故意杀人”这个罪名,像张某这样的“间接故意杀人”,很可能依据案件的情节,参照“故意杀人罪”的量刑从轻处理。据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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