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立案: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新安晚报
■“父子驾豪车互撞”追踪
备受关注的马鞍山父子驾豪车街头互撞事件有了最新进展。记者昨天从马鞍山市公安局获悉,公安机关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两名驾驶人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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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杨某在马鞍山做房地产生意,因为儿子离婚后,无所事事,整天在外闲逛,杨某心急便四处寻找儿子下落。6月19日上午,杨某驾驶奔驰轿车行驶到该市雨山路与军民路交口,在等红灯时无意中从倒车镜中发现,身后宝马车正是儿子驾驶的轿车。杨某设法堵住儿子,结果,杨某的儿子也发现前方的奔驰车是父亲的轿车,随后准备离开现场。杨某情急之下倒车撞向儿子驾驶的宝马车,于是父子俩在事发路段相互追逐撞击,长达3分钟。两车撞击损坏后,杨某的儿子弃车离开,杨某见状下车并手拿皮带追赶。
这一撞车事件导致该路段交通一度受阻。接警后,公安交警赶赴现场,迅速疏导交通、清理现场、调查取证。
针对杨某父子驾车在道路上撞击、追逐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公安机关已经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杨某父子立案调查。昨晚,记者获悉,迫于压力,杨某的儿子已经前往警方投案。
杨某父子是否被拘留?昨晚,记者就此采访了马鞍山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不便透露其他消息,案件有了最新进展,会及时发布。
本报记者 金学永 老春
(原标题:警方立案: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