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 兰州重型货车需装“北斗” 涉及14吨及以上货车 安装后相关部门可即时动态监控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师向东)6月19日,记者从兰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获悉,为对重型货运车辆进行有效监管和调度,从今年7月1日起至2014年7月31日,兰州市将对从事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的重型货运车辆安装北斗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同时搭建市、县(区)两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车辆北斗卫星定位系统中心监控和服务监管平台,其中市级平台年内建成,区县级两年内建成。
据市运管处副处长郭世灵介绍,凡在兰州市(含县区)从事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用户总质量在14吨(含14吨)的重型货运车辆,均需安装北斗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全市拥有5辆以上重型货运车辆的运输企业,均需自行建设(北斗)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并配备专职平台操作和监控人员。市、县(区)两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车辆(北斗)卫星定位系统中心监控和服务监管平台搭建完成后,可实现与交通运输部和省运管局的相关数据对接。据初步调查,目前全市从事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的重型货运车辆约有5000辆,目前市运管处已基本建成市级监控平台,待车载终端安装就位后,即可对全市经营性重型货运车辆实施即时监控调度。
另据介绍,目前,市运管处已委托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招标,其中每台车载终端的价格介于1300元-1400元,车载终端运营服务费为45元/月,这一价格较全国9个试点省市较为低廉。
据悉,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北斗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后,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可随时对重型货运车辆进行动态监控,这对落实重型货运车辆连续行驶4小时后停车休息等安全生产制度有着重要影响,同时货运企业也可通过登录监控平台账号,向所属货运车辆提供实时路况、货运信息等服务。
(原标题:下月起 兰州重型货车需装“北斗” 涉及14吨及以上货车 安装后相关部门可即时动态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