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六区严查大型犬烈性犬
北京日报
本报记者 金可
近日,本市全面开展对重点管理区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规范管理工作,将在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这六个重点管理区开查大型犬和烈性犬。警方提醒,“五环内禁养”属误读,五环外的重点区域也不能养大型犬。
据了解,去年犬只年检结束后的统计数字显示,全市范围内在册的犬只数量已达95万只。而今年的年检总量继续与去年追平。
查处之前先说服教育
6月2日起,公安机关开始在全市各主要社区内张贴《北京市公安局关于重点管理区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平安北京、北京发布等官方微博也发布了该项通告。
市治安总队养犬管理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其实这项工作一直都在进行。但今年以来,公安机关接到的关于大型犬、烈性犬的投诉和举报直线上升。不少居民都有这样的感觉:小区里遛大狗的人越来越多,不系狗绳、乱踩绿地、随地大小便,甚至伤人的事件时有发生。
石景山区公安分局一份数据显示,仅5月份,该区各派出所就接到大型犬、烈性犬伤民、扰民为主的涉犬警情报案62起。其中,约20起案件涉及被狗咬伤,个别受害人伤情严重,被送往急诊救治。
记者昨日从市养犬办了解到,此次严查工作首先还是以说服教育为主。通告要求,在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违规养犬市民应将犬只自行妥善处置,可送到允许饲养的区域饲养,并办理登记年检手续,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场所寄养。弃养者应将犬只送到犬类留检所或送交属地派出所处理。如今天虽然已过10天的限期,但在检查中如遇大型犬,执法人员原则上还是先劝说教育养犬人自行处理;如拒不执行,再按相关规定,没收犬只,并可对养犬单位处1万元罚款,对养犬人处5000元罚款。同时,派出所民警已展开入户检查,并在每日早晚遛狗高峰巡逻检查。
“五环内禁养”大型犬属误读
此次通告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所谓“重点管理区”为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其他区县为一般管理区。
平时,大家常说“五环内禁养”大型犬。警方表示,实际上,这个“五环内”的概念属于误读。2003年9月5日,北京市通过《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其中规定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为重点管理区。
简单来说,某些在五环内的重点管理区,如一些农村地区,经区人民政府决定,也可以按照一般管理区进行管理。而五环外的一般管理区中,城镇和人口聚集的特殊区域,经区、县人民政府决定,也可以按照重点管理区进行管理。
同时,此次通告中还明确: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医院和学校的教学区、学生宿舍区禁止养犬。天安门广场以及东、西长安街和其他主要道路禁止遛犬。
“35厘米”槛是为安全考量
此次检查中禁止饲养犬的品种和体高、体长标准,以北京市农业局《关于发布北京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准养犬类的公告》为准。该公告规定,重点管理区内原则上应饲养成年体高35厘米以下(含35厘米)的小型玩具犬,如八哥、北京犬、博美等。但重点管理区内盲人和肢体重残人饲养的、用于导盲和生活扶助的工作犬,不受35厘米体高的限制。
其实,多年来爱狗人士对“35厘米”的争论一直不绝于耳。不少爱狗人都认为,金毛、拉布拉多等犬种温顺可靠,它们不仅是宠物犬,还可以成为搜救犬、导盲犬等工作犬。但就因为身高超过35厘米不能上证。不少爱狗人士建议,应该取消犬类身高限制,不能单凭其身高体大,就认定为有危险。
执法部门为何要以“35厘米”为标准呢?养犬管理部门表示,按照《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禁养犬的具体品种、体高、体长标准,由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确定。而畜牧兽医行政部门之所以确定“35厘米”为分界线,也是做过大量调查,了解到市民对于犬只身高的视觉承受度,及其他部门对于大型犬的认定标准,并参照了其他地区的做法,更多是从安全角度做出的考量。
“金毛伤人的案例不是没有,而是还不少。”养犬大队一名民警告诉记者,很多大型犬容易使老人、孕妇、儿童产生恐慌感,且一旦发起攻击很难被控制,伤人后果不堪设想。另外养犬不仅是个人行为,生活在大环境中,尤其是人群密集场所,不是人人都能适应大型犬的存在。
警方表示,这次检查不仅针对大型犬、烈性犬,对准许养的犬也在检查之列,对于不拴狗绳、让犬只随意践踏绿地等不规范行为都将予以监督管理。
(原标题:城六区严查大型犬烈性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