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艾滋病患者当老师只是第一步
大众新闻-半岛都市报
文/吴应海
今年年初,《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征求意见稿)》中,拟禁止患性病艾滋病者当老师,引发争议。日前,广东省教育厅正式下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引起争议的“性病、艾滋病患者不能申请教师资格”一项被删除,同时大量删去了对残疾人的一些限制。
由于我国现行的《教师资格条例》存在“缺陷”,只是规定教师应当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却没有同步出台全国统一的教师资格体检标准,而是由各地自行设定,这直接导致了许多歧视性招聘政策的出台。比如有的地方限身高,有的地方限胖瘦,有的地方甚至还要看美丑,面部疤痕面积超过一定限度就当不了老师。至于艾滋感染者,那更是一律拒之门外。现在,广东省主动剔除教师招聘中的各种歧视性政策,这值得赞扬。如果其他地方能紧跟其后,或教育部能推广广东这种做法,那就更好。
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将教师招聘中“艾滋病不合格”这样的条款删除掉,只不过是迈出了第一步,它并不意味着艾滋感染者就真的能被学校招录,走上讲台,当上老师。原因很简单,虽然科学研究早就证明,正常接触不会传染艾滋病,但许多人仍然“谈艾色变”。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教育部门特别是学校,极有可能在面试等“软环节”暗暗设立门槛,不动声色地将艾滋病毒感染者排除在录取名单之外。最终,使得“艾滋病毒感染者可以当教师”化为泡影。
这么看来,仅将“艾滋病不合格”这样的条款从教师资格体检要求中删掉远远不够,接下来要做的工作还有许多,比如制订细则来确保艾滋病毒感染者在求职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得到公正的对待。而其中最重要的,也是最艰难的一件事,当数如何消除人们的“恐艾症”,让大家都能心态平和地接纳艾滋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相信只要坚持不懈,终有一天,这个简单的理想一定能得以实现。
在此,我们期待不久的将来,真的能有艾滋病毒感染者顺顺当当当上老师。更期待有一天,这些“艾滋老师”能公开身份,光明正大地走进校园,走上课堂,走进学生当中,而不是一公开身份就引发恐慌。果真如此,那无疑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困为它意味着我们这个社会又朝前迈进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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