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人证》—— 陕西渭南蛇蝎母亲雇凶杀子案揭秘
法制网-法制日报
文_渭法 江楠 张虹
日本电影《人证》堪为世界电影史上一部经典电影。
根据20世纪30年代日本的社会派推理小说作家森村诚一的作品《人性的证明》改编的电影《人证》讲述了女主人公八杉恭子与她的黑人儿子焦尼之间哀婉动人的故事。儿子焦尼千里迢迢来日本寻找母亲,母亲却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而杀害了自己的儿子。而在当代中国,陕西渭南一个蛇蝎母亲竟然为了自己的所谓爱情和幸福而雇凶杀子,演绎出一部当代中国版《人证》。
2013年3月28日上午9时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的命令,一起震惊中外的罕见的母亲雇凶杀子案之主犯李盈芳在陕西省渭南市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天作孽犹可恕,人作孽不可活。这起2006年11月发生的灭绝人性的案件,这起中国版《人证》,历时六年五个月,其主谋最终受到了她应有的制裁。
被抛尸荒野的男孩
2006年12月25日,天刚蒙蒙亮,澄城县的张大嫂就喊上本村的李大嫂一同骑上自行车去附近的曹庄卖鸡蛋。公路边是一片果园,蹬着自行车的李大嫂忽然发现路边杂草中好像有一件黄颜色的棉衣:“谁这么大意,大冷的天衣服也能丢了?”两人停下靠近一看,顿时吓得魂飞魄散:原来是个小男孩呀!
这天早上8时40分左右,澄城县公安局110报警中心接到了两位大嫂的报案。很快,民警以及技术人员会集在曹庄村村外,村子距离县城大约七八里开外。在此之前,城关派出所的民警已经按照指挥中心的命令,对现场实施了封锁。现场勘查和走访,随着刑警和技术民警的到来就地展开了。
男孩头南脚北俯卧在路边的杂草丛中。仅仅从尸体面部肿胀发紫,脖子上有明显的勒痕这两个特征,就足以认定孩子是被人勒颈窒息致死的。
在案发现场,城关派出所得到了这样一条线索:24日晚上9时许,他们曾接到一个报警求助电话,称城关某学校学生明明失踪未归。专案组民警立即和明明的家人取得联系,进行现场辨认。于是,在案发不到3小时死者身份就被确定,这个被害的男孩就是9岁的小明明。
在专案组的协调指挥下,民警们兵分五路迅速投入了内查外调,调查重点就是明明的父亲一家和母亲一家以及与之相关的人。在调查中民警得知,小明明下午放学后回到了奶奶家,放下书包就出去玩了,谁也没有再见到他。孩子所居住的家属院地处闹市区,谁是最后一个见到孩子的人?又是谁把孩子带走并杀害的呢?
杀人案谁是凶手?
当天下午,警方接触了孩子的妈妈李盈芳。这个多年来从事金融工作的女人,素来干练,可听到儿子遇害的消息后,一下子倒下了。看着她满脸憔悴,床边挂着吊瓶,民警明白她感情上无法接受现实,只进行了简单询问就退了出来。李盈芳对民警说,自己24日下午一直在自己家中,既没见到孩子的影子,也没发现任何可疑的人和事情。
就在办案民警刚刚走出李盈芳家的时候,有一个老大爷悄悄凑了上来给民警反映,24日下午学校放学后没过多久,在家属院门口,他看见李盈芳从街道旁边的一辆奥拓车上下来,拽着小明明的胳膊往车上拉,孩子当时撅着嘴,怎么也不愿意上车。老人说,孩子父亲去世后不久,李盈芳就改嫁了,这孩子和李盈芳的关系相当不好,所以那天李盈芳拉孩子上车时,他才多看了两眼。
老人还说,当时他隔着车玻璃看见,开车的小伙好像就是在县城开诊所的那个王瑞杰。
如果老人讲的情况属实,那么李盈芳为什么要撒谎呢?这可能是这起人命案的重要线索。
当天晚上,数路民警被派出,对这个情况再次进行走访核实。结果有好几位市民讲,他们也看到了这个情况,并证明孩子被拉上车后,那辆奥拓车就往城东开去了。还有人证明说,那辆奥拓车是王瑞杰租来的,24日晚8时多才还给车主的。
随着调查的深入,关于李盈芳和王瑞杰二人的时间、空间疑点越来越多。26日晚,专案组对李盈芳、王瑞杰进行传唤。27日凌晨3时许,王瑞杰认罪并供述了其伙同李盈芳杀害小明明的全部事实。4个小时后,在证据面前李盈芳也最终认罪。
蛇蝎妈妈比虎毒
陕西澄城县城很小,有好多人都认识李盈芳,和她熟悉的人都说她不但人长得漂亮,和公婆关系处理得很好,在全县农行系统业务能力也相当不错。如果不是这起案子,谁也不可能把这位现代知识女性和雇凶杀子这样丧失人伦的事情联系在一起。
李盈芳,生于1973年8月18日,澄城善化张家洼人。自幼聪明伶俐,机敏好学,被家人视为掌上明珠。在教师眼中她是优等生,呵护有加;在同学眼中她是佼佼者,备受推崇;在亲朋眼中她是李家未来的希望,备受关爱。
1991年,李盈芳不负众望考入陕西财经学院,四年后学业有成,踌躇满志,带着对美好生活的憧憬被分配到中国农业银行澄城支行,先后工作于尧头、王庄、冯原储蓄所,后如愿调入县城工作。
在案件侦破过程中,警方曾把李盈芳的两次婚姻作为疑点。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李盈芳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县农行工作。之后不久,她和在机关工作的曹某结了婚,婚后两人生活平淡。2001年末,李盈芳被派往县城某单位清理拖欠债务,在工作中和现任丈夫相识,由此传出了许多风言风语,李盈芳和曹某的关系一度十分紧张。2002年冬,曹某突然死亡。大约一年后,李盈芳的现任丈夫与妻子离异后再婚。李盈芳发生婚外情后,其前夫曹某突然死亡,这不能不让善良的人们产生一些令人恐怖的想法。可是怀疑归怀疑,没有证据谁也说不了什么。
笔者在澄城走访期间,许多知情人都讲述了这样的情况:在第一次婚姻结束后,李盈芳不但失去了丈夫一家的亲情,惟一的儿子小明明和她的关系也变得十分疏远。另一方面,她在新组成的家庭里显得十分通情达理。每逢换季她就会主动给公婆买新衣服送去,还背着丈夫经常悄悄给两个老人塞些零花钱,讨得两个老人高兴得合不拢嘴,逢人就说他们的这个儿媳妇就是好。
罪恶的想法源于极度自私
在案发后,李盈芳向警方供述,再婚后她一直想为丈夫生个孩子,稳固两人的关系和感情,但是她这种想法遭到了丈夫的前妻及其女儿盈盈的极力反对。其间,她曾两次怀孕,都因为计生部门接到举报后干预,不得不去医院流产。案发前一年的9月,她在怀孕六个多月时被迫堕胎。望着已经成形的胎儿,李盈芳的内心感到有些畸形变态地疼痛。于是,一个罪恶的念头渐渐在她的脑子里形成了!
案发前一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李盈芳见到了在县城开诊所的王瑞杰。在闲谈中,李盈芳向王瑞杰诉说了自己心中的愤懑。王瑞杰听了气愤地说:“不行的话,从西安找人把那个盈盈弄死算了。”听后,李盈芳当场拿出2000元交给王瑞杰作为定金,并承诺事成后付给其7万元,托他寻找杀手杀掉盈盈。
王瑞杰拿了这笔钱在西安逛了几天,原打算找个借口糊弄过去,可没想到刚刚回到澄城,李盈芳就接二连三打来电话,催问寻找杀手的情况,并告诉了他盈盈所在学校的地址。王瑞杰看到李盈芳果真横下一条心杀掉盈盈,便决定豁出去了。
接连好几天,王瑞杰趁着天黑悄悄跟在盈盈后面,摸清了她上学的时间规律和行走路线。因为盈盈的母亲天天坚持接送女儿上学,王瑞杰没有找到下手的机会。
2006年12月23日天还没亮,王瑞杰潜藏在盈盈家大门口附近的阴暗处,准备趁盈盈不防备,用盈盈脖子上的围巾将其勒死。6时25分,盈盈推着自行车打开了院门,王瑞杰恶狼般地窜了上去,伸手就去抓盈盈的围巾。丝毫没有防备的盈盈尖叫一声,扔掉自行车跑回院子,大声呼喊妈妈救命。王瑞杰一看事情败露撒腿就逃,眨眼间消失在晨雾中。
李盈芳很快就知道了王瑞杰行动失败的消息,苦思冥想了大半天,她拨通了王瑞杰的电话。她说,自己重新找了个男孩,让王瑞杰把这个孩子杀死。这个时候,就连财迷心窍的王瑞杰也没有想到,李盈芳让他杀死的那个男孩竟然会是她的亲生儿子。
自我为中心的逻辑
据李盈芳在侦查期间向警方所作的供述,促使她下决心灭子的原因有三:一是前夫死后孩子对她的仇恨越来越深;二是杀死儿子会嫁祸丈夫的前妻和女儿;三是孩子死后可以让自己的再次生育合法化。
24日下午4时许,王瑞杰按照事先的约定,租了辆奥拓小汽车,拉上怀揣红丝巾的李盈芳来到明明居住的家属院附近。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小明明蹦蹦跳跳地从大门里出来。坐在后排的李盈芳边打招呼边下车向孩子走去,孩子刚刚不屑地向她瞟了一眼,便被拽上了车。
奥拓车在大街上兜了几个圈,出了城悄悄向东驶去。几十分钟后,四周除了露出点绿色的麦田外,已经看不见一个人影。车子停了下来,李盈芳掏出那条红丝巾递给王瑞杰,使了个眼色说了声:“我去上趟厕所。”拉开车门,头也没回进了路边的果园。
车上的小明明丝毫没有察觉危险正在靠近,他爬在车窗上望着妈妈的背影。他万万没有想到,母亲的心已经被罪恶吞噬,恶毒的汁液已经填满了她的胸膛。
几分钟后,李盈芳回到了车上,她那条红丝巾就缠在儿子的脖子上……
据警方案发后调查得知,李盈芳返回县城后,径直去了澄城最豪华的新纪元大酒店。大大的餐桌边,她和亲友杯盏交错。就在儿子失踪的消息传来后,她也没离开餐桌半步。
据悉,案发后李盈芳和王瑞杰被逮捕时,澄城县曾出现了建国以来罕见的、数万人涌向县城大会场的局面,给当地警方带来了相当大的压力。人们都想看一下这个蛇蝎心肠的女人到底长得什么模样。
庄严的审判
2007年11月19日上午,李盈芳雇凶杀子案在渭南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12时,法庭开庭。人们看到身穿囚衣的李盈芳和王瑞杰被法警带进法庭时,大多感到十分吃惊。这个脚戴刑具、剪着齐耳短发、外表俊秀的女人,难道真的是一个雇凶灭子的凶犯吗?
公诉人指控,2004年底,被告人李盈芳和侯某某再婚,李盈芳为了达到使其夫女儿不再干涉自己婚姻及再次生育的目的,便产生了伤害其夫女儿盈盈及杀害自己亲生儿子明明之恶念……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时,李盈芳一直低着头,脸上没有丝毫表情。
相对而言,被害人家属的刑事附带民事代理人在宣读诉状时,则显得十分激愤。他在诉状里面,数次使用了“丧尽天良”、“灭绝人性”之类的字眼,要求法庭对两名被告人处以极刑,并请求赔偿被害人家属25万余元。
在法庭调查中,王瑞杰承认,李盈芳给的2000元钱他拿了,杀人现场他也去了,作案使用的车辆是自己借的,尸体是自己抛弃的,侯家门前他也去了。但他说,他没有杀人,因为那天是自己的生日。
李盈芳被带上法庭后,一直哽咽着嗓子。但是人们发现,这个让整个法庭都能听见哭声的女人,眼里竟然没有一滴眼泪。她一上庭就哭着说:“是王瑞杰想要钱强迫我干的,想伤害我娃哩,是他用刀强迫我干的。”
针对起诉书中所指控的事实,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包括被告人供述、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法医鉴定报告书等大量证据。
律师的辩护
在庭审中,李盈芳的辩护律师称:故意伤害罪是结果犯,而李盈芳让王瑞杰教训其丈夫的女儿,最后并没有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后果,因此起诉书中的故意伤害罪不成立。而对于故意杀人罪,虽然成立,但是杀人过程中,李盈芳精神有问题,而且在整个过程中受到王瑞杰的诱导,只起到了次要作用,提请法庭依照李盈芳的表现给予减轻处罚。
王瑞杰的律师对公诉方对王瑞杰罪行的定性没有异议,但认为,证明王瑞杰直接动手勒死被害人小明明的证据存在异议,并且王瑞杰受李盈芳指使,犯罪行为较轻,建议法庭就其表现在量刑方面给予考虑。
对于两被告人的律师的辩护意见,公诉方依据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关于李盈芳作案时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司法精神鉴定,被告人、证人证言,作案工具等证据给予了反驳。
在法庭最后陈述时,李盈芳这样说道:“我对不起我娃他一家人,我认罪服法。”庭审结束时,李盈芳连声说道:“我非常后悔,我有罪,我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我对不起很多很多的人……”同时委托她的代理律师给予孩子的祖母2万元作为补偿。但原告两名诉讼代理人没有接受,并要求判处两被告人极刑。
一审判死缓检察院提起抗诉
2007年12月6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盈芳、王瑞杰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陕西省精神卫生中心、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分析鉴定,认定李盈芳既往表现基本符合癔症的诊断标准,第二次流产后有抑郁表现,有心因性幻觉(注:指在强烈心理因素影响下出现的幻觉,幻觉内容与心理因素有密切联系),因此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王瑞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共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明明的祖母经济损失45000元。
宣判后,王瑞杰提出上诉,认为判决认定其勒死被害人证据不足。而明明的祖母认为,量刑太轻。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则提出抗诉:原判对陕西省精神卫生中心所做的鉴定结论断章取义。王瑞杰否认犯罪事实,无悔罪表现,依法应适用死刑立即执行。
对于明明的亲人而言,最终发生这样的事情,他们也有点想不明白。“以前李盈芳对明明非常好,很疼爱自己的儿子,丈夫去世后她的性情大变,慢慢地对明明的感情越来越淡了。”明明的姑父说,后来李盈芳很少和孩子接触。
罪有应得二审毒母被判死刑
经过一年多的审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盈芳为达到生育目的,伙同王瑞杰预谋实施杀人,杀死一人,一次未遂,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王瑞杰不但参与预谋并直接实施杀人,系主犯,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李盈芳为报复和排除生育孩子的障碍,出资雇用他人两次实施杀人,并杀死亲生儿子。
虽然李盈芳被鉴定为患有癔症、有抑郁表现、有心因性幻觉,但作案时与癔症和抑郁没有直接关系。按照《刑法》有关规定,参照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学分会司法精神病学组的“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提纲原则”,结合具体案情认定作案时,李盈芳应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009年1月,陕西省高院根据《刑法》规定,维持对王瑞杰的原判,撤销对李盈芳的原判,终审改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两被告人共赔偿刑事附带民事经济损失65000元。
李盈芳的死刑判决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她最终走上了自绝于人类的不归路。
天堂不会有恶母无辜的孩子安息吧
李盈芳为了所谓的“幸福”,竟雇凶勒杀自己的亲生儿子。此事件在当地报道后,引起民众高度关注。
陕西省著名作家、高级编辑徐剑铭向媒体说,看到一个充满希望的幼小生命就这样凋落,他的泪水夺眶而出。他说自己有一个孙子,和受害者明明同样都是9岁,“这样的年龄应该是在父母怀里撒娇的年纪啊”。惋惜的同时,他对李盈芳、王瑞杰的行为进行声讨,认为疑犯在挑战人性的底线。他希望全社会都行动起来,巩固、维护最起码的道德观、价值观。
渭南读者吴春梅说:“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无私的爱,李盈芳对自己的孩子痛下杀手,是人性的泯灭。”
渭南律师易天社说,此案犯罪嫌疑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而案件背后深层次的东西更应引起各方关注。李盈芳为了追求所谓的新家庭的幸福,最终步上犯罪道路,是心理疾患在特定条件下的集中爆发。在生活节奏如此之快的今天,不少人都有心理疾患。“如果我们再不加以重视,就难保这样的悲剧不再上演”。
(文中受害人姓名皆为化名)
(原标题:中国版《人证》—— 陕西渭南蛇蝎母亲雇凶杀子案揭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