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指有犯罪记录 警方要求自证清白
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据大河网消息 今年5月8日,在郑州工作的新乡籍王先生到郑州一家宾馆住宿,受到警方盘查,王先生被告知他系重点监控对象,在传唤到派出所对其进行信息采集备案后才放行。13日,王先生向记者反映:“我从来没有受过任何打击处理,说我是刑满释放人员,我自己咋不知道?”
民警告知王先生,在他入住宾馆时,派出所已经通过旅馆预警系统查实了他的身份信息,发现网上对王先生的身份信息记录有“属于2008年9月刑满释放人员”这一项,正是这个信息记录警方才将其传唤到派出所进行个人信息备案。民警还告知王先生,该信息是新乡市公安机关记录的,如果王先生要查清自己被记录的身份信息,就必须回其户籍所在地新乡市公安部门核查。
王先生连夜驾车赶回新乡市,来到所辖的新乡市花园派出所,进行核查得到证实:在王先生的身份信息上确实有“犯罪记录”。
王先生当即要求值班民警:“既然说我是刑满释放人员,派出所能提供我是因为啥犯罪?何时以啥理由入狱?”值班民警以无法查到回绝了王先生。
第二天,王先生见到负责他的社区治安的民警王警官,王警官让王先生“自己提供无犯罪证明”。“既然花园派出所在我的身份信息上记录我是刑满释放人员,就应该提供我犯罪的证明,怎么能让我自己提供?这不是职责颠倒吗?”王先生愤愤不平地说。
13日下午,就王先生的遭遇,记者咨询省公安厅有关部门得知,王先生的身份信息记录是由派出所录入,派出所就有责任向当事人提供犯罪证明;如果系派出所录入错误,就应及时消除记录,还当事人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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