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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去世 “休眠存款”该如何唤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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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_吴非

亲人去世,银行留有存款,如果知道密码,那就有可能将存款取出。可是,如果不知道密码,那就非常麻烦。因为银行规定,想要取款,必须先去办理各种证明,还要进行公证,甚至不得不到法院打一场“取款官司”。

更为甚者,倘若银行的存款是“无主存款”,也就是存款人死亡后没有亲人,那么这笔存款又该属于谁?难道永远留在银行“休眠”不成?调查表明,对于此类“无主存款”,目前在法律范畴还是空白。

亲人离世,存款不知密码难取出

梁老太今年已是79岁高龄,家住河南省郑州市黄河路与经五路交叉口的新华一厂家属院。梁老太的老伴去世早,多年来她和独生儿子相依为命。儿子身体有病,一直没有婚娶。2012年6月,45岁的儿子因病去世。临走前,给梁老太留下6个存折,总计两万多元人民币。

梁老太不知道存折的密码,所以无法取钱。经过咨询后,她带上户口簿、户口注销证明、死亡证明、社区证明、派出所证明等多个文件前往银行,想取出这笔钱。可银行告诉梁老太,光有这些证明不行,根据银行的相关规定,梁老太还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才能取出这笔钱。

银行的工作人员解释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80年联合下发的通知,关于存款人死亡后在银行的存款,继承人没有争议的,须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后领取相关款项;有异议的,需通过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或者判决确定继承人后进行。对此,梁老太无奈地说,自己一大把年纪了,跑不动了,看银行方面能不能关照一下。对此,银行表示同情,但明确不能破例。银行还解释说,这种案例很常见,曾有一些不能进行公证或费用太高得不偿失的客户,放弃了在银行的存款。

但梁老太并不死心,在弟弟的搀扶下,她坐公交车,辗转来到了郑州市公证处。

梁老太咨询得知,不论数目,公证一个存折需500元,6个存折3000元。老太太听后头都大了,说最少的存折上面只有98元钱,这样公证的代价实在太高昂。

对于公证费用,梁老太还得知,以往是按照公证数额2%的比例收取,后来改成了计件收费。梁老太问有关公证人员:6个存折的主人和需要公证的对象都一样,能不能一起公证?对此公证处解释说,公证是计件收费,存折的账户不同,不能一起公证。

除了付3000元公证费,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梁老太又咨询一些法律人士,得知除了公证,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到法院起诉,确定梁老太是儿子的唯一继承人。因为在一些案件中,继承人存在争议,通过“确权之诉”,可以将继承权确定下来,获得继承权的当事人,凭借法院的判决书,就可以到银行领取款项了。于是,梁老太又来到了法院,可新的困扰又出现了:梁老太是儿子的唯一继承人,没有起诉对象,也就是说只有原告,没有被告,法院根本没办法立案审理。

跑了好多天,梁老太疲于奔命,已无路可走,她只好向当地媒体求助。后经媒体报道,公证处表示梁老太孤苦伶仃,家庭困难,可减免部分费用。不久,事情算是得到了解决。

梁老太的遭遇,绝非个别现象。2011年12月,来自浙江宁波的孟女士也有同样的苦恼。

孟女士的母亲去世后,家人发现了老人的一张银行卡,老人每月享有80元的基础养老金,钱都是打到银行卡里。老人去世后,社保还补助了一次性丧葬费,卡里共有2400元。钱虽然不多,但这毕竟是老人留下的财产,家人决定把钱取出来。可是没想到,要取出这笔钱极不容易。

银行告知,须先去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于是孟女士来到公证处。意外的是,公证处要求出示的一系列证明材料中,还包括“父亲去世时的死亡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明”。对此,孟女士无奈地说:“父母亲都活到了90多岁,父亲去世已20多年,结婚证明不知道去哪办,也根本办不了……”对此公证处解释,程序就是这么繁琐,还需家属提供死亡证明、子女证明、财产证明等,同时收取继承遗产2%的手续费。

公证处太麻烦,银行能不能变通一下?于是,孟女士向银行求助。

银行表示没有办法,因为银行出于防范存款被冒领、保护储户财产安全的考虑,会要求遗产继承人全部到场,并出示公证处的遗产分配公证书。如果不履行这一手续,财产如果落入非合法继承人的手里,就很难监管了。银行会一直等孟女士办好公证来领取为止,如果真办不出这笔款,这笔钱只能一直在银行存着。

孟女士感叹:2400元,数目不大,但是为这事都忙活了一年,花在上面的人力、物力远不止2400元,可最终还是没有取出这笔款。孟女士认为,类似这种小额存款不会出现太大争议的,是否可以从人性化角度出发,视具体情况灵活处理,以降低取款人的成本。“如果大家怕麻烦最后都不去取回钱,那么这些钱最终会流向哪里?”孟女士表示疑惑。

“休眠存款”想取出,条件异常苛刻

现如今,随着独生子女家庭增加,梁老太、孟女士的经历已不是个案。

再举一个例子。48岁的李女士来自河南洛阳,父亲死亡后,留有一个380元的存折,家人不知密码。银行称要进行遗产公证,并且,李女士兄妹五人都要公证。由于李女士姐姐在上海工作,即使她愿意放弃380元存款的继承权,也要在上海做公证。这样要取出380元存款,公证费至少得花2000元。无奈之下,李女士只能选择放弃。

程序太繁琐,银行太绝情。这是不少人的感慨。

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1993年发布的一个文件(银发[1993]7号)。根据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此规定的第四十条第一项,有如下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对此,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认为,严格说来,中国人民银行的这个规定,与法律有相违背之处。因为《继承法》里,从未强制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必须进行公证。法不禁止则自由,继承人只要能出具完整的证明,提供相关材料,未必是公证处出示的,根据法律就应该得到遗产。银行要求对这些材料进行公证,并非法律上的强制公证范围,而是银行的内部规定。公证费已对小额储户造成不便,显现出内部规定的不合理性。

李华阳律师表示,银行与储户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平等市场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假如储户存款很少的情况下,如果要求继承人提供公证证明,显得成本过高;而如果储户的继承人能提供合法遗嘱或相关证明等,能初步证明继承人身份,且在该储户继承人签署保证担保的情形下,建议银行考虑允许继承人直接支取存款。

法律是法律,亲情归亲情。现实生活中,不少人都有存“私房钱”的习惯,万一遭遇不测,亲人又该如何唤醒这些“休眠存款”?

对此,有专家指出,亲人一旦去世,留下的存款就作为遗产来处理,于是就产生了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遗嘱指定的所有继承人到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就必须通过法定继承人来继承,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如果多位继承人对遗产分配产生纠纷,那就要到法院来诉讼,最后要出示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决书。

为了避免麻烦,建议储户平时应该将自己基本的资产情况告诉值得信赖的人,如在哪个银行有存款、密码等。如果发现有“休眠存款”的存在,又不知密码,就只能按银行所说,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继承权公证时,所有继承人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去世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情况,涉及的财产凭证,如存单、有价证券等,还有亲人的死亡证明等。在收费上,公证处或按比例收费,或计件收费。还有,银行为了保护存款人的隐私,是不接受一般客户向银行申请查询亲人包括朋友这样一些存款的,只有司法机关等部门才有权力查询客户的存款情况。

(原标题:亲人去世 “休眠存款”该如何唤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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