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林阁被责令摘“著名商标”牌匾
新闻晨报
□记者 江华
晨报讯美林阁电子秤作弊事件终有定论,昨天,市工商局表示,因商标所有人在认定有效期内已将美林阁商标转让,按规定“上海市著名商标”转让后自动失效。日前,工商部门已督促美林阁将各门店悬挂的“上海市著名商标”牌匾全部摘下。
市工商局表示,美林阁四平店用“作弊秤”卖海鲜被曝光后,本市工商部门高度重视,于3月22日前往美林阁餐饮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就相关问题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经工商部门调查,2011年1月被认定为第十五批“上海市著名商标”的“美林阁”商标其实在2012年5月就已失效。
原来,“美林阁”商标已于2012年5月6日由商标所有人上海驿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转让给上海美林阁餐饮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但公司并未报备,并擅自继续使用“上海市著名商标”。根据《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第十六条和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上海美林阁餐饮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美林阁“上海市著名商标”已自动失效。
为此,市工商部门日前已要求美林阁餐饮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上海市著名商标”字样,将所有门店悬挂的“上海市著名商标”牌匾摘下,并做出书面保证。同时,责成本市相关工商分局对美林阁餐饮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摘牌行为予以监督。
市工商局表示,4月7、8日两天,市、区两级工商部门对美林阁在本市的各经营门店进行了跟踪检查。据了解,美林阁各经营门店已收到公司关于停止使用著名商标的通知,除牌匾外,对店招、名片等载体上存在的著名商标字样,也已明确了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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