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阶梯电价实施半年 83.7%居民客户未增加用电支出
中国江苏网
中国江苏网4月18日讯(记者 戚阜生)记者今天从江苏省电力公司获悉,2012年度江苏实施居民阶梯电价相关数据已经出炉,83.7%的居民客户未增加用电支出,高于国家政策80%的规定。
据介绍,完成2012年度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清算后,目前的数据显示,江苏全省居民用电累计结算达2762万户,其中超过年度第一档阶梯用电基数的329.93万户,占全部已结算居民户数的11.95%;超过年度第二档阶梯用电基数的120.03万户,占全部已结算户数的4.35%,合计超分档电量客户为500万户,占比为16.3%,即83.7%的居民客户未增加用电支出,高于国家政策80%的规定。
值得指出的是,我省阶梯电价实施后,正好遇上酷热的夏天,而且2012年夏天气温偏高,高温持续时间长,覆盖范围广。进入12月份冬季后,又出现极寒天气,全省平均气温为1986年来同期第二低,且一直偏低,季节性差异对用电的影响明显扩大。加上近年来居民生活水平的快速上升带动了房地产市场发展和家用电器拥有量的增加,这些都导致了居民用电量的上升。
记者发现,地区性差异在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中表现也较为显著,比如苏南跨过分档用电量的客户数要比苏中多,同样苏中地区也要比苏北多一些。其中经济较为发达的苏州、无锡、南京、常州等地区超分档电量客户多于20%,其他地区如宿迁、淮安、盐城、连云港、徐州等地区的超分档电量客户均不足10%,达到了国家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目标。从南京地区的情况来看,有17.8%的居民客户超过第一档阶梯用电基数,有6.5%的居民客户超过第二档阶梯基数。全省超过分档阶梯用电基数比重最低的地区是宿迁市,该市只有7.68%的居民家庭跨过了分档用电量。
根据规定,户籍人口达到5人及以上的居民家庭每月可增加100度的正常电价用电量基数。据省电力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年共有31.76万户的居民家庭申请开通了此项业务,累计节省电费1200余万元。同时,有71万户家庭申请办理了低保户和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业务,当年累计节省电费1500余万元。
省电力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大居民的用电习惯正悄然发生改变,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合理节约用电的成效日益凸显。
从全省2012年的居民用电进行分析,居民售电量上半年增幅相比下半年下降了3个百分点,在充分考虑到2012年全省气温略为异常及经济变化等因素的情况下,估算可节约10亿千瓦时电量,相当于节约40万吨标准煤。50%以上客户在日常生活注意减少电器待机、多应用谷时电价等方式来减低电费支出,部分客户已开始更换节能电器设备或采用燃气设备等。
(原标题:江苏阶梯电价实施半年 83.7%居民客户未增加用电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