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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人”作祟 叔侄蒙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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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高平(左)、张辉改判无罪后接受媒体采访。袁连芳的户籍照片。

张辉、张高平叔侄俩,王冬,勾海峰,吴晶晶,这五个人分别来自安徽、东北和杭州,原本沿着各自的生活轨迹运行,并无交集。但命运之手却将他们捆绑在一起:王冬、吴晶晶作为被害者,已经香消玉殒;勾海峰作为凶手,已经伏法;张辉、张高平叔侄,却坐了十年冤狱。在这五个人的命运纠缠背后,隐藏着另外一个原本和案情无关的人——袁连芳。当年,袁连芳指控张辉的“证言”,是张氏叔侄“奸杀案”定案的关键一环。

张氏叔侄案是错案

3月26日上午,浙江省乔司监狱临时法庭,国徽高悬,张辉、张高平终于拿到了无罪判决书。这一天,他们等待了10年。而今,百感交集,却只化成一句话:“终于清白了。”和老照片对比,十年前27岁、看起来还颇为青涩的张辉,如今已近中年;而1965年出生的张高平,已经老态毕现。十年前,张辉正谈着女朋友,已经谈婚论嫁;而张高平的妻子则怀着4个月的身孕。两个“顶梁柱”却在一夜之间成为“奸杀犯”。

2003年5月18日,张高平、张辉叔侄俩从老家安徽歙县开车前往上海,途中带上了女同乡王冬去杭州,次日,这名女子被发现死于野外,下身赤裸。一年后,叔侄俩被法院认定犯强奸罪,判处重刑。然而,这是一起从一开始就无客观直接证据证明两人强奸杀人的疑案。9年后的再审,让叔侄俩以清白之身还归故里。当年从死者身上提取的DNA混合物比对结果令人瞠目结舌:可能的真凶,已于2005年因涉及另一起具有相似事实的命案,被枪决。

再审法庭上,公诉机关提出三个观点:一,此案是错案;二,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有不规范使用侦查人物的情况,有讯问、羁押地点不合法的情况,有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长时间审讯甚至殴打的情节,但是还不构成刑讯逼供。同时,公安机关取得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新证据的出现,不排除有第三人作案的嫌疑;三,综合原有证据和新证据,张氏叔侄强奸杀人罪不成立,应宣告无罪。

上述“不规范使用侦查人物的情况”,在张氏叔侄眼中,就是监狱中的“线人”。庭上,张高平一度痛哭:“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十年了,我们吃尽了苦头,但我们依然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但更希望出台制度制止牢头狱霸!”

被遗忘的关键证据

案发后仅1个月,被害人——17岁的少女王冬的8个指甲末端,检出混合DNA谱带,可由死者和一名男性的DNA谱带混合形成,但排除张氏叔侄与王冬混合形成的可能性。

据专家介绍,一个人指甲里的成分,在日常生活中大概7天左右就会流逝,而最后跟她接触的人,在指甲里“雁过留声”的可能性最大。

遗憾的是,二审法院认为:此证据与本案无关。2011年11月22日,张氏叔侄已经服刑8年,杭州市公安局再次比对DNA时,发现另一宗案件的罪犯、已经伏法6年的勾海峰是其所有者。

重新查阅勾海峰所涉吴晶晶遇害案卷宗,结果更加让人惊愕:同样是夜晚对年轻女性下手,同样是扼颈致死……勾海峰使用的手段,和张辉、张高平案相似度奇高。

在公安机关发现勾海峰DNA之前的2005年,在杭州监狱服刑的张高平看电视时,碰巧看到了勾海峰的案子,他当场高叫:“作案方式完全一样,王冬也是他杀的吧?!”他马上向狱警报告了这个想法,却没有受到重视。

袁连芳是何方神圣?

3月20日的再审法庭上,张氏叔侄都表示,当时的“有罪供述”和“指认犯罪现场”笔录,实际上均是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收集的,其中一个关键人物,叫袁连芳。

袁连芳,杭州人,2001年因贩卖淫秽出版物获刑6年。自2001年1月13日被刑拘后,到2004年9月12日刑满释放,44个月时间里被两次减刑。

法庭上,张辉说,当时一进15号房,“号长”袁连芳就说,我都知道你干了什么事,你从安徽带来一个女孩子,把人家强奸了、杀了。袁还将在哪里杀的、在哪里开车掉头、扔包扔在哪里都说得清清楚楚。张辉一惊:自己都不知道的事,袁竟然知道得这么详细。

而这只是开始。为了让张辉认罪,袁连芳指挥另外两个人对其进行殴打。张辉每次提审回来后,都要对袁连芳复述,说“错”了就被打,次日按“正确”的说。“指认现场”之前,袁连芳连夜给他画“线路图”,后来张辉正是根据袁连芳画的图“指认现场”,前后指认了三次,第三次才“正确”。

2004年4月12日,袁连芳在看守所内接受了杭州中院工作人员的询问,袁连芳表示,自己曾与张辉关在同一号房,张辉曾私底下向他承认,确实犯下强奸杀人罪。9天之后,杭州中院一审判决张辉死刑。袁连芳的上述证言成为被告人供述之外、唯一直指张辉杀人的证言。

在杭州犯案的袁连芳,服刑期间曾远赴河南“工作”,并“促成告破”鹤壁灭门血案。该案“凶手”马廷新2008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平反昭雪、无罪释放。马廷新事后描述的袁连芳所为,与张辉描述的如出一辙——“所有的供述,都是他(袁连芳)写好,让我背,背不出来不准睡觉、吃饭。”经过反复“教导”,马廷新写下了“自首书”,承认“犯罪事实”。

在再审调查中,法院也找到了袁连芳。袁连芳承认,在服刑期间“外出”比较多,上级通知让他到河南“工作”。袁连芳甚至说,从一开始,凭直觉判断,他已经知道灭门案的凶手并不是马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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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晶晶遇害案

2005年1月8日晚上7时许,参加完英语六级考试的23岁浙大城市学院女生吴晶晶,回家前给母亲打了一个电话,一个小时后失踪。1月16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勾海峰抓获,据其指认,吴晶晶的遗体在杭州下沙开发区的窨井内被警方找到。2月18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勾海峰提起公诉。3月18日,勾海峰被杭州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3月28日,勾海峰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浙江省高院。上诉被驳回后,4月27日,勾海峰被执行死刑。

鹤壁灭门血案

2002年5月30日夜,河南省鹤壁市浚县黎阳镇发生一起灭门血案,一家3口被杀。当地公安机关依据测谎专家作出的结论,将村民马廷新抓捕归案,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其提起公诉。在法庭上,马廷新翻供,称因刑讯逼供,加上同监室的人指使诱导使他写下了“自首书”。多年后,马廷新确认指使者是袁连芳。

在此后5年多的时间里,“马廷新故意杀人案”经过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两次无罪判决、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的两次有罪抗诉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两次裁定,2008年3月29日,河南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准许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再审判决生效。4月17日,被羁押了5年多的马廷新被无罪释放。

据《羊城晚报》报道

(原标题:“线人”作祟 叔侄蒙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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