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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恋爱时为女友花了多笔钱 分手后男友霸车房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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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岳塘站3月16日讯(记者 何蔚 通讯员 李妮妮 何娅娅)一对情侣分手后,男友霸占女友车、房不还,一怒之下,女友王英将男友蒋涛告上法院。这是怎样一回事?3月15日,记者到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了解。

2012年,蒋涛与王英经朋友介绍相识,两人相恋后同居在王英租住的廉租房内。恩爱的小情侣为了让小窝更加舒适温馨,蒋涛称花了5万元将房子进行了装修,并为王英买了项链、耳环等2.5万元的金器,还替女友偿还了5万元的购车欠款。蒋涛还说,在两人恋爱期间,他经常拿钱给王英打麻将。

好景不长,两人渐渐开始为琐事发生争吵,感情出现裂痕。某日,两人再次吵架并动手,扭打中,蒋涛用刀割伤王英,王英因此住院治疗,一个月后王英回家时发现家中门锁已换,而汽车也一直被蒋涛霸占使用。

为此,王英多次请来朋友调解,蒋涛都不同意退还车、房,并认为算上装修费、购买金器费、部分购车款以及平时给王英打麻将的钱,一共花了30余万,如果王英能归还这些钱,便将车和房还给王英。而王英则认为,蒋涛并没有为自己花销这些钱,不可能还钱。经多次协商无果,王英起诉至法院要求蒋涛归还车房。

法院审查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9条规定,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蒋涛好友所做的证言,属利害关系人出具的证言,且无相关证据印证,因而不能认定蒋涛花费了该笔款项,因此法院当庭宣判,要求蒋涛将车房归还王英。

(注:文中人物系化名)

(原标题:称恋爱时为女友花了多笔钱 分手后男友霸车房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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