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盗版新华字典引发4件侵犯出版者权纠纷
法制网-法制日报
法制网记者 吴晓锋 邢东伟 通讯员 程玲玲
近日,因销售新华字典,万宁的4家书店被告上法院。受理该4件案件的海南省一中院通过公开开庭及公开认证,彰显法院的司法权威与公正。3月13日,该院成功促使4起纠纷得以化解。
调查取证 购买图书另有所图
商务印书馆商务印书公司认为万宁的4家书店销售盗版新华字典,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为获取对己方有利证据,该商务印书公司委托边某向公证处提出申请,要求对其购买图书的行为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公证处组织公证员及拍照人员分别前往4家书店,边某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每家书店各购买了数本新华字典,且当场获取了书店出具盖有发票专用章的收款收据,公证员将其中一本进行封存。拍照人员则对购买的图书及收款收据进行拍照,将所得照片留作证据。
同意和解 赔偿数额难达一致
经海南一中院初步做调解工作,双方同意和解解决纠纷,但就赔偿数额问题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商务印书馆商务印书公司认为,万宁的4家书店销售其拥有专有出版权的盗版新华字典,造成正版新华字典销量严重下降,且严重误导了青少年,所以将他们诉至法院,请求依法予以重罚,但考虑到4家书店愿意和解,主张每家书店根据其经营的书店规模赔偿10000余元,从而一次性解决纠纷。
而被告的4家书店则坚持认为,他们主要经营的是文具,新华字典只是附带销售,销量很小,而且他们销售的新华字典均是通过正规渠道进货,但考虑到进货凭据已经找不到,表示每家愿意补偿原告2000元左右以解决纠纷。双方就赔偿数额问题难以达成一致。
当庭认证 孰是孰非逐渐明了
由于双方争议较大,就赔偿额问题一直未达成一致,海南省一中院决定先安排公开开庭。庭审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商务印书馆商务印书公司认为4家书店侵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各书店认为商务印书馆取证过程违法,侵权证据不足。
经过当庭举证、质证,合议庭休庭对双方证据进行评议后,当庭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认证,并当场拆验公证机关封存的新华字典。通过公开庭审及当庭认证,各书店对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有了一定的了解和预测,同时感受到了法院的公平公正以及司法权威,增加了对法官的信任。
各让一步 纠纷化解握手言和
在法庭调解阶段,被告主动要求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合议庭趁热打铁,对原、被告进行说服,同时提出了兼顾原被告双方利益的调解方案。双方采纳了法院提出的调解方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场支付了赔偿款项,双方握手言和。
至此,4起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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