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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青年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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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10日上午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如下: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五年来,检察机关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着力为经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加大惩治经济犯罪力度。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防止和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2008年至2012年,共起诉走私、传销、制售假币、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290730人。

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年来,检察机关自觉践行执法为民宗旨,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依法惩治危害民生犯罪。突出查办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职务犯罪,深入持久开展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嫌疑人11251人,立案侦查问题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毒胶囊等事件背后涉嫌渎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65人。加强公民个人信息司法保护,起诉非法出售、提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640人。依法介入火灾、矿难等重特大事故调查,立案侦查涉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4365人。重视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加强对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的司法保护,起诉拐卖、收买妇女儿童犯罪嫌疑人18752人。

依法惩治犯罪,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年来,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禁毒禁赌、治爆缉枪、扫黄打非、打击电信诈骗等专项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批准逮捕2642067人,提起公诉2965467人;对轻微犯罪落实依法从宽政策,决定不批准逮捕311460人、不起诉150309人。注重化解社会矛盾。

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五年来,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65787件218639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173人(含厅局级950人、省部级以上30人)。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对19003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肃查处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行政执法人员36900人、司法工作人员12894人。会同有关部门追缴赃款赃物计553亿元,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6220人。着力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文件,建立重大复杂案件专案调查、非法干预查办案件情况沟通和处理机制。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7054件50796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7745件。

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检察机关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努力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18490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56248件。建立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严格排除非法证据,重视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77819件次。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推行量刑建议改革,建立死刑复核法律监督机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4178件,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4636件次。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重点监督虚假诉讼、违法调解和其他显失公正,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当事人、案外人合法权益的裁判,依法提出抗诉55992件、再审检察建议45823件。

强化自身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五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切实加强内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深化检务公开,完善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制度,把互联网等媒体作为听民声、察民意的重要渠道,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提高整体素质能力

五年来,检察机关坚持不懈地加强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更加重视抓基层、打基础。持续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抓好执法能力建设。

(原标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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