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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11万潜逃 佛山无良老板被批捕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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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林焕辉 通讯员/列展)工厂经营不善,竟拖欠员工工资作为周转资金,最后还携款潜逃。今年1月,拖欠员工工资11万的黄某在东莞被抓。近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其批捕。

2011年1月,黄某在南海区里水镇开办广盛鞋材加工厂,20多名工人陆续到该厂上班。前半年,黄某都正常给工人发工资;但从2011年7月开始,黄某就停发工人工资。工人讨要工资时,他就说等厂里把接回来的订单做好,并把货物交给客户,就会有钱了。这一拖,就是三个月。

2011年9月13日,工人们过完中秋假期返厂开工,却发现工厂已人去楼空,不仅电脑、机器不见了,甚至连煤气瓶等炊具也被搬走了。黄某的手机也一直无法接通。老板弃厂潜逃了!

2011年9月14日,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公告和直接送达的方式向该工厂开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工厂于2011年9月20日前向工人支付2011年7、8、9月份的工资。但负责人黄某仍没有出现,更别提支付工资了。

2013年1月22日,东莞东火车站派出所在东莞火车站将黄某抓获归案。据黄某供述,由于自己经营不善,工厂一直亏本,为了增加工厂的周转资金,遂以工厂经营资金不足为由拖延向工人支付工资;到了2011年9月,黄某在工人不停催发工资的情况下萌发了采取逃匿的方式来逃避支付工人工资的念头。2011年9月13日,黄某在没有通知工人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情况下携带工厂的资金1万多元逃离工厂,后逃匿到东莞市。

据统计,至2011年9月13日,黄某共欠广盛鞋材加工场的23名员工于2011年7、8、9月份的工资共11万余元。事发后,当地村委为工人垫付了30%的工资。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黄某承认拖欠23名工人11万多的工资未付便逃匿,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司法解释》第二条的规定,黄某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逃跑藏匿,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其批准逮捕。

(原标题:欠薪11万潜逃 佛山无良老板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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