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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双江之子涉嫌轮奸被刑拘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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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媒体从业人员“王丰-SCMP”爆料称,“北京来电:海淀公安分局昨天晚上以涉嫌轮奸刑事拘留了一名叫做‘李冠丰’的年轻男子。名字虽然改了,但还是有人认出来他真正是谁。”这名网友在这几句话后附上了李双江之子李天一的网页链接,暗指该涉事男子就是改了名字的李天一。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对方未否认此事,并表示当日已就此事接到大量媒体的求证电话,但不便一一作出详细回应,“会很快在官方微博对这件事发布声明”。在昨晚记者发稿时,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就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强奸女子一事进行了通报。

北京记者还原案发经过

昨日下午5时17分,北京《法制晚报》记者池海波在微博曝光了自己采访到的——李双江之子的犯案过程,“2月19日,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案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接警后,分局立即开展工作,将涉案人员李某等5人全部抓获,现该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紧随其后,在17时30分,北京当地媒体《北京青年报》也在官方微博上发布了同样内容的微博,并表示“据记者从其他渠道证实,李某即李双江之子”。

昨晚本报记者发稿时,北京海淀警方的案情通报证实了上述记者的说法。

曾因寻衅滋事被收容教养

这已非李双江独子首次曝光在众人面前——在2011年9月6日晚9点,当时还叫李天一的他,就曾驾驶无牌照宝马汽车,和同伴在北京海淀西山华府小区门前对一对夫妇大打出手,致伤者被缝11针,并损毁他人机动车辆。

打人事件发生后,李双江8日便前往医院看望了伤者,替自己儿子赔礼道歉,并表示承担伤者的全部费用。李双江在被打者病床前深深的鞠躬,称:“我没有教育好儿子,我对不起你们夫妇,我宁愿你们用棍子把我打一顿。”言语之间似乎带着哭腔。临走前,李双江承诺一定会“给个说法”,不会放纵自己孩子犯的错。

出生于1996年4月的李天一,因当时未满16岁,所以只因寻衅滋事罪被收容教养一年,并在去年9月获释。在2011年被劳教后,有评论认为,李双江57岁老来得子,平时与夫人梦鸽对儿子宠爱有加,是造成其子性格跋扈的一大原因。

让所有人愕然的是,当他再度出现在公众视线中,将“李天一”改成了现在的“李冠丰”。

记者调查获悉,李冠丰受过高等教育,曾就读北京海淀区中关村第三小学、人民大学附中、美国shattuck St.mary's冰球学校。

可能面临最少10年刑期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刘柯夫律师告诉记者,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轮奸妇女一般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其中会根据犯罪情节进行量刑,若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会加重刑罚,若受害人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也会加重刑罚。”

他认为,虽然李冠丰出生于1996年4月,未满18周岁,但鉴于其已满16周岁,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所以若此事确实,他应当负刑事责任。

此前李冠丰曾有过一次教养先例,会否影响这次的判决?刘律师否认了这种可能性,“毕竟个案是独立的,这也不属于累犯,所以应当不会。”他说,积极赔偿,达成谅解协议,是法官在判罚刑事案件会考虑的因素,但在轮奸这类主观恶性极大的刑事犯罪面前,“估计作用不会大”。

连线李双江梦鸽夫妇:

一家人非常痛苦

昨晚8时许,记者电话联系上了正在北京家中处理事情的李双江、梦鸽夫妇。梦鸽表示他们已知道消息,从梦鸽的说话声音中能够感受到,他们一家人很痛苦!华西

(原标题:李双江之子涉嫌轮奸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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