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足少年 污点不记入档案
北京青年报
昌平检察院彭燕在封存未成年人不起诉档案(1 /1张)
检察院全面推行未成年人不起诉记录封存制度———
本报讯涉嫌盗窃罪的少女小李不再担心自己的污点被人知道了,她可以毫无顾虑地继续她的学业,昌平检察院经考察后认定她表现良好,宣布对她“相对不起诉”,并将她的不起诉记录封存。记者随后从海淀、昌平、东城等多家检察院了解到,今年以来,本市检察院对未成年人不起诉记录封存工作已全面启动。
“法院判处有罪的未成年人尚且封存污点档案,不起诉的少年却不封存污点记录,这显然不合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许兰亭说。
去年5月份,刚满16岁的小李在同伴的怂恿下一起入室盗窃了一台电脑主机,卖了100多元钱。在审查起诉时,在详细了解了小李的性格、心理特点、生活背景、成长经历、道德品质和犯罪动机等各方面的情况后,检察院决定对她“相对不起诉”。随后,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符合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条件。于是该院制作了第一例《未成年人不起诉记录封存书》,送达给区公安局,要求其对有关犯罪记录档案资料贴示“犯罪记录封存”字条,并将犯罪事实记录或犯罪认定记录从对外公开提供的资料中予以清除。犯罪记录资料被封存后,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以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污点”记录被封存,小李可以放心返校了,以后在升学、就业时,或者在档案填报中载明无犯罪记录。
据介绍,目前,昌平检察院共制作《未成年人不起诉记录封存书》7例。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将使涉罪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程序终结后的复学、就业等权利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有效地促进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防止其再度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昌平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处长彭燕说。
记者采访了解到,西城、石景山等检察院也均推行未成年人污点封存制度。西城检察院在档案室内设立物理隔断墙,与其他普通卷宗材料严格区分,并启用特殊编号。海淀区去年出台了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将自然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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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封存犯罪记录
新刑诉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法院已全面实施
少年污点消灭制度
本市法院已全面推广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因一时冲动或身心不成熟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可以和其他孩子一样没有任何不良记录地升学、就业。如,门头沟区法院去年对13名未成年罪犯限定性消灭犯罪记录。丰台区法院去年为该院审理的12起案件的14名未成年罪犯进行了刑事污点限制公开处理。此外,丰台法院在新刑诉法实施后在档案室专门设置一个空间,单独存放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卷宗和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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