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鞭刑是法治文明的倒退
新闻晚报
主持人 孙丹
[事件]
刑事犯罪高发怎么办?如何对嫌犯形成长期威慑力?全国人大代表陈伟才建议严刑峻罚,引进新加坡 “鞭刑”。据介绍,新加坡鞭刑对男不对女,将受刑男性摊在架子上鞭打臀部,根据不同违法程度接受不同鞭数。陈伟才将在全国两会呼吁引进鞭刑。
网友快评
@LoveJodidi爱迪迪:中国法律不完善,不支持此法用在中国,到时该打的没打到,被冤打就麻烦了……新加坡法律严苛,没有绝对证据不轻易定罪。而且也得看受刑人的身体条件,一般用在作奸犯科。
@乖星人:新加坡所谓鞭刑,是戴着光环的国民素质的具象表现,意义在于谁也无法不遵守,不守即被严惩,多少年难得听见一声鞭响。而在中国呢?有没有素质在于国民教育和社会环境,不在于是不是有根鞭子还是棍子。
@笑如夏葵:赞成引进鞭刑,但应仅限用于杀人、强奸、抢劫还有贪污腐败等引起人民公愤的恶性案例,特别是贪污腐败不鞭不行。
评中评
相比于新加坡严苛的法律,我们的法律还有许多需要完善之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新加坡所有的东西都是好的、都可以拿来一用。以肉体上的惩罚和精神上的折磨来阻止犯罪行为的发生,这有悖于人类法治建设和文明进程。况且,这在我们的历史上都被证明了是不科学、不人性的,效果也难以乐观。即便从世界范围来看,鞭刑也是极少数国家使用的一种酷刑。
部分网友赞成引入鞭刑,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对犯罪分子以及犯罪行为恨之入骨,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即使再痛恨犯罪分子、犯罪行为,也应从大局看问题,一顿鞭打固然解恨,但在现代文明社会中,这种直接践踏个人尊严的肉体刑罚,是野蛮的行为。用法治文明的倒退去换所谓的震慑教育作用,太不划算。其实,要降低一些地方出现的高犯罪率,不仅要重塑人们的道德防线,而且还要重塑全民的法制意识。如果每次都能遵循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绝无徇私舞弊,何须引进鞭刑?
(原标题:引进鞭刑是法治文明的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