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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司机连续驾车有“紧箍咒” 白天不超4小时夜间不超2小时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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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客运车辆夜间10时至次日凌晨5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客运驾驶人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

公安部门在路检路查中,对发现的违反规定超时、超速驾驶的驾驶人及相关企业依法严格处罚。

开班车须知

■夜间10时至次日凌晨5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

■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

■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

■夜间10时至次日凌晨5时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

■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开长途客车 24小时累计禁超8小时

严格控制8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创造条件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

客运车辆夜间10时至次日凌晨5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并严禁夜间10时至次日凌晨6时在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行驶。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10时至次日凌晨5时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有酒驾记录的 不得开客货运车辆

严把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准入关,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不得聘用。

对申请从业资格考试的客货运驾驶人,要出具3年内无较大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分的情况证明,设立驾驶人“黑名单”信息库,加强对长期在本地经营的异地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

发生事故企业整顿不合格吊销执照

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2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准予恢复运营,但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客运车辆;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取消相应许可或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天府早报记者胡佳丽实习生梁小雨

(原标题:客运司机连续驾车有“紧箍咒” 白天不超4小时夜间不超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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