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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法院拒将刘强引渡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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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新闻 时间: 2013-01-04来源: 信息时报

据新华社电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3日就韩国法院对刘强案作出裁决答记者问时说,中方对此案结果表示欢迎。

有记者问:据报道,韩国首尔高等法院3日就刘强引渡日本案作出拒绝日方引渡请求的裁决。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华春莹说,1月3日,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就刘强引渡日本案作出拒绝日方引渡请求的裁决。中方对此案结果表示欢迎。刘强已得到妥善安置并将于近日回国。

她说,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维护海外中国公民的安全与合法权益,中国驻韩国使馆多次派员前往探视,并在职责范围内向刘强提供了必要协助。

2012年1月8日,刘强因向驻韩日本大使馆投掷火焰瓶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在调查过程中,他承认在日本靖国神社投掷了火焰瓶。由此日本当局5月通过外交途径要求引渡刘强到日本。刘强于去年11月6日出狱,韩国法务部要求首尔高等法院对刘强进行罪犯引渡审判,以决定是否根据韩日间的罪犯引渡条约将刘强引渡至日本。首尔高等法院昨日做出裁决。

(原标题:韩国法院拒将刘强引渡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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