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屌丝”,你拒斥你的,它流行它的
红网
12月30日,《咬文嚼字》杂志发布了“2012年十大流行语”,年度热词“正能量”位居榜首。“高富帅”入选流行语,但2012年最为火爆的“屌丝”等不在其中。《咬文嚼字》组织专家讨论,专家认为“屌丝”的不雅、恶俗的趣味是很明显的,因此拒绝了“屌丝”。(12月31日《南方都市报》)
“并不是所有流行的,都是好的,譬如流行性感冒”,这是赫胥黎的名言;以此逻辑,当然也就不应以“屌丝”的所谓“不雅”“恶俗”,而否认了它的流行。《咬文嚼字》编辑部透露,编制年度“十大流行语”是项十分严肃的事,选择标准之三是:“重视语词的文明度,格调不高、低俗不雅的词语不选”,如“屌丝”“蛋疼”等。
“屌丝”的字面本义是“男人的阴毛”,确实不雅,但“屌丝”一词的流行,却当然不是因其本义,而是因其引申义。“屌丝”一般指出身卑微的青年男性,相对于“高帅富”,一般表现为“矮穷丑”,他们相貌丑陋,收入微薄,工作低贱,喜好美女耽于幻想,懦弱却又善良,但缺乏自我反思、毅力及改变生活的能力,房子、车子俨若遥不可及的梦想。这激起了N多年青人的共鸣。“屌丝”一词的流行,当然有着贫富差距过于拉大的社会基础;而对女性有时也可使用,称作“女屌丝”,也侧证了其流行程度。
“屌丝”,又作“吊丝”。在“屌丝”流行之初,诸如我所供职的《天府早报》等传统媒体,通常以同音的“吊”字替换掉“屌”字,以示严肃、雅驯。直至2012年11月3日,《人民日报》刊文直书“分配焦虑、环境恐慌,拼爹时代、屌丝心态,极端事件、群体抗议,百姓、社会、市场、政府的关系进入‘敏感期’。”(《激发中国前行的最大力量》),一些传统媒体才闻风而动,更弦易辙,不再以“吊”字替代“屌”字,而多也直书其“词”,似乎昭示着传统、主流、精英话语对于边缘、网络亚文化的接纳。但《咬文嚼字》的标准与尺度,显然又与《人民日报》有所不同,固执的以一己之“洁癖”,断然拒斥“屌丝”一词入选“2012年十大流行语”!
我的意见,本无妨采取折中办法,拿“吊丝”入选“2012年十大流行语”。这样,既规避了“屌丝”字面本义的“不雅”“恶俗”,又正视了“屌丝”引申含义的大行其道、确实流行。否则,不啻是采“鸵鸟政策”,掩耳盗铃。毕竟,对于“屌丝”一词,你拒斥你的,而它,却照旧流行它的。
文/于立生
(原标题:对于“屌丝”,你拒斥你的,它流行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