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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千名法官下基层”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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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内蒙古频道12月27日电 (汤计 段连发)27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从今年初开始的全区法院“千名法官下基层”和“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已取得重大成效,截至目前,全区各级法院领导干部接访当事人11273人次,解决信访矛盾7258件;组织法官22911人次深入基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7454件。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凤鸣和正厅级审判员李宪法出席会议。

李宪法说,今年初,内蒙古高院党组为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决定在全区法院深入开展“千名法官下基层”和“领导干部大接访”两项活动,要求全区法院领导干部把轮流接访与带案下访结合起来,确保有重大影响、上访时间长、息诉难度大等信访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2月28日,内蒙古高院院长胡毅峰率先到呼和浩特市接访了赛罕区居民孙忠义多年上访案,经过法、理、情多角度做工作,上访人最终同意解决方案,表示息诉罢访,拉开了全区法院开展“两项”活动的序幕。很快,从城市到农村,从广阔草原到大兴安岭深处,一大批蒙古包法庭、热炕头法庭、大篷车法庭、马背法庭等多种司法形式活跃在广袤的内蒙古大地上,广大法官走出法庭,深入农村牧区、社区工厂,深入偏远地区和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家中巡回立案、调解、审判,尽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村头院落、田间地头……

李宪法说,一年来,全区各级法院领导和法官深入基层排解矛盾,使一批老案、难案、骨头案得到有效解决,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兴安盟阿尔山市法院深入林区,经过100天的不懈努力,积极协调地方党委、政府、林业局,在诉前成功化解了400余名退休林业职工与阿尔山市林业局森工集团公司的医疗保险纠纷,有力地维护了林区社会稳定。乌兰察布市中院法官通过大接访、下基层活动,成功化解卓资县一起涉及175户村民利益的农村土地承包、征地纠纷,预防了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自治区高院审理的包头市昆区新光村起诉包头市塞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污染侵权赔偿案,涉及到900多户村民利益,处理不妥很容易引起群体性上访事件。高院合议庭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周密协调处理方案,庭长带队三下包头协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全区法院以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为目标,普遍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在社区和乡镇苏木设立巡回审判点、配置巡回审判车辆、在基层组织建立巡回审判联系人网络,定期或不定期到基层巡回办案,最大限度地方便人民群众诉讼,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通辽市基层法院全面整合人民法庭资源,普遍建立了中心法庭,每个法庭都配置了有远程立案、远程电子签章系统的巡回审判车辆,定期巡回各嘎查村就地处理案件,实现了基层居民点的全覆盖。锡林郭勒盟法院为解决广大牧民群众诉讼不便的问题,在偏远的苏木、镇、牧场设置巡回审判点,巡回法庭的法官深入到田间地头或农牧民家中办理案件,开庭审理涉及土地草场承包、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相邻关系等民事纠纷,深受广大农牧民的欢迎。今年全区法院在基层设立法律工作站、巡回审判点946个,巡回审理各类案件56217件。

围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各级法院紧密结合实际,探索建立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法院构建了“诉调三层对接”机制(即基层法庭与村镇调解组织、法院业务部门与办事处社区调解组织、基层法院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互相借力化解矛盾纠纷,使得大量案件化解在诉前。今年临河区法院新收各类诉讼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 26.8%,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和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扎兰屯市法院建立了诉调对接中心,在各社区成立了调解室,与司法局密切配合,共同化解矛盾纠纷,被最高法院确定全国42家诉调对接试点法院之一。

各级法院还努力克服机械执法、就案办案的倾向,主动就审判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司法建议,参与社会管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的的司法需求,内蒙古高院深入开展了民间借贷、矿产资源和知识产权纠纷的专项调研,与自治区文化厅、工商局等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规定》,增强司法服务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一年来,各级法院共向机关、企业、学校等发出司法建议1372份,帮助有关单位堵塞漏洞,完善管理。内蒙古高院发布的《2011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得到自治区政府巴特尔主席的高度重视,批示要求转发全区各级政府部门认真学习,改进工作,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原标题:内蒙古“千名法官下基层”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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