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条例》
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本报记者 沈丽琼
本报讯 昨日召开的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贵阳市城市社区工作条例》立法工作情况。
据了解,自2010年2月贵阳市率先在小河和金阳新区开展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变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管理为市—区—社区三级管理以来,全市先后撤销了所有街道办事处,成立了91个新型社区,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得到了中央和省委的充分肯定,被誉为“贵阳模式”。2011年10月,贵阳被列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
据悉,这是贵阳市继2009年率先在全国为生态文明建设立法之后,又再创先河,紧锣密鼓为新型社区立法。
(原标题:《社区工作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