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死囚器官移植再次引发讨论 医院接受拒绝陷两难

福建东南网

关注

东南网12月24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死囚器官移植除了有人权争议,实务上更有脑死判定的灰色地带。台北荣总移植外科主任龙藉泉认为,不如考虑让死囚死后捐赠骨骼、眼角膜、皮肤,也完成部分死囚遗爱人间赎罪的意愿。亚东医院院长朱树勋表示,死囚的脑死判定跟一般病人不同,一般病人较严格,台湾应讨论死囚脑死判定是否可有不同作法,不要让医护人员为难,摘取器官时感觉自己是“刽子手”。

一般脑死民众捐赠器官前,需经过两次脑死判定、两次需间隔4小时,但死囚难经过这道程序。因此龙藉泉说,死囚捐器官有人权争议,认为死刑犯没有自由意志,脑死判定过程也不合法,可能在死刑犯还没有真正脑死,就先摘取器官。

台大医院加护病房主任柯文哲也说,死刑犯执行枪决后,检察官就已经签署死亡证明,但医疗法规与刑事法规认定不同。正由于脑死判定有灰色地带,龙藉泉说,非不得已荣总几乎不移植死囚器官,几年前重大罪犯陈进兴伏法后捐出心脏,也是患者状况紧急才破例移植。

他建议,不如让死囚改捐骨骼、眼角膜、皮肤,一样会有很多人受惠,既不减损死刑犯的遗爱人间的心意,且组织保存时间较长,不如内脏器官移植时间紧迫。以眼角膜来说,可在摘取后保存2到3天,有较长时间可以寻找合适的受赠者。

死囚器捐 医院接受、拒绝陷两难

死囚器官移植再次引发讨论,高雄长庚医院拒绝并非特例。器官捐赠移植登录中心董事长李伯璋表示,台湾越来越多医院“动机不强”,能不做就不做。但亚东医院院长朱树勋则认为,台湾器官来源稀少,苦候器官救命的病人“不救就死亡”,不应迁就西方想法。

(原标题:死囚器官移植再次引发讨论 医院接受拒绝陷两难)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