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懂得珍爱生命 让我们学会文明出行
猛犸新闻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是幼儿园的孩子在校园内学习交通安全规则。如今,交通安全守则从幼儿园就开始普及。
我们每天临出门,家人都会嘱咐一句“路上慢些,注意安全”。我想问一句,亲人们的嘱托,你真的记在心上了吗?行走在路上,你会不会因一时着急而没等那么几秒就匆匆闯了红灯;你会不会因为走人行道太费时间而从任意路口穿梭而过,选择“中国式过马路”;你会不会因为太麻烦不想绕道而逆行直走;你会不会骑着车子从斑马线上直穿而过;你会不会……
在商业城十字路口,市民不听交通协管员劝解把车停在斑马线上等待绿灯
□东方今报记者 左朝君 刘佳鸣
见习记者 毛云通讯员 李朋朋 李杲/文图
昨天,在济源市沁园路新华书店门口、沁园路时代广场十字路口,文昌路与沿河路交叉口,文昌路与宣化街十字路口、鸿运大楼十字路口、天坛路与济水大道十字路口等人流量较多的地方,记者观察到闯红灯的市民依旧存在,特别是在上下班高峰期,违反交通规则的现象屡见不鲜,安全问题令人担忧。
●5分钟内23辆车无视交通规则
上午9时17分,记者来到文昌路、凯旋路与沿河路的交叉口,这里只有一个红绿灯,却担负着凯旋路、沿河路和文昌路3条线的车辆往来,而行走车辆比较密集。
9时17分至22分,短短5分钟时间,记者共看到7辆电动车无视红灯存在,直接前行过去,给通行车辆带来不便;12辆电动车停下等待绿灯,待红灯灭等不及绿灯亮便直接启动行走,其他车辆也前行;3辆出租车未等绿灯亮直接开车前往,一辆私家车直接闯红灯而过,与一辆电动车险些相撞。
●走人行道电动车不顾行人安全
济水大道与天坛路交叉口是前往市区的西大门,记者在这里发现,很多市民还是非常遵守交通规则的,而部分市民为了走便道,会经常通过红绿灯直接从人行道上骑车而过,给行人行走安全带来了隐患。
“很多人骑着电动车直接停到斑马线旁,我们来协调劝解,人家就装作没听见,绿灯一亮就从人行道直接骑过,还不减速,看着就揪心。”在这里执勤的交通协管员说。
●逆行人群老年人居多
据记者现场记录,在闯红灯、逆行的比例中,老年人占据很大比例,在鸿运大楼十字交叉口,短短八分钟内,有3位老年人骑车违反交通规则,直接闯红灯2人,逆行1人。
在文昌路与宣化街十字口,十分钟内不看交通信号直接行驶而过的其中6位年龄都在50岁以上。
●发宣传页造成道路安全隐患
在沁园路上,两名发放广告宣传页者站在自行车车道两旁,见行车过来便把手里的广告宣传页送往骑车者手里或者放在车篮里。
“电动车车速很快,这样发放宣传页很危险,稍不注意就可能撞着他们,况且我们也不方便接。”市民屈大妈说。而在鸿运大楼交叉口,一名老人竟站在十字路口的机动车道上,给等待红绿灯的车主递发广告宣传页,很多司机对此很是抱怨。
●随意变道机动车也劣行斑斑
经过一天时间的现场观察,记者发现多数机动车主的交通安全意识比较强,都能够遵守交通秩序。
但是,交通文明的推广仍然存在有待加强的地方,驾车不系安全带、随意变更车道现象依旧不少,特别是在文昌路与沿河路交叉口,沁园路第二人民医院和雅士达中间路段,文昌路宣化街路段,尽管有禁止左转等路标提示,依旧有很多机动车辆随时左转或者直接逆行返回现场。
根据交管部门统计,今年济源共发生了交通事故12000余起,致22人死亡,144人受伤,其中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违法导致,严重影响群众的出行安全,截至目前,济源市交警部门共查获交通违法行为9万余起。
由此可见,安全出行依旧是每一个市民应该注意的最重要的问题。
交通安全意识需深入每人心中
●协警愿望人人都能文明出行
隆冬时节,夜里气温已接近0℃。早上6点半天刚刚蒙蒙亮,不少人还沉浸在温暖的梦乡,协警小谭草草吃了一口饭,便上路执勤,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看到有过马路的小学生,她牵着他们的手护送到马路对面;看到有行人横穿马路,她积极劝导制止;看到机动车车速过快,她轻轻挥手示意放慢速度。清晨的阳光尽力驱赶着行人嘴里呼出的哈气,路上的行人有的已经穿上了羽绒服,可小谭的外套却只有一件警服。问她冷不冷,她只笑着答道“年轻人,不怕冷”!
在济源,像小谭这样的协警近80人,他们每天都要上路执勤,寒来暑往,风雨无阻。“早上7:30到8:00,中午11:30到12:10,下午5:30到6:40之间。这3个上下班高峰期,我们都在路上执勤。交通秩序重在人人参与,人人都遵守交通信号,车主让一下、行人让一下,交通就会很通畅。虽然也有些行人和司机不理解我们,但是为了大家的出行安全,我们依然要尽自己的职责。”小谭告诉记者。
今年12月2日是我国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小谭最大的愿望是,人人遵守交通规则,大家都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12月2日 被定为“交通安全日”
一年前,公安部将2011年12月2日确定为首个“交通安全日”。在这一天,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举行了以“文明交通,告别陋习”为主题的多种宣传活动。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在活动中说:“交通安全与每个家庭、每个人息息相关。公安机关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充分借助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减少交通事故。”
今年,国务院对公安部的有关请示作出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这对推进交通安全工作法制化、社会化、制度化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安全符号“122”被赋予全新意义
电话号码“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 1994年就已开通使用,群众对此认知度高,因此将12月2日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方便记忆和宣传。
同时,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122”——这个十几年来承担着道路交通事故报警职责的特殊数字得到升级,被重新赋予一个全新的意义。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 这一举措对促进道路安全畅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将产生深远影响。
“作为公安交管部门,我们希望122能成为一个交通安全的符号,就像120代表救死扶伤、119就代表消防安全一样,广大交通参与者想到122就能想到交通安全,提醒自己安全文明出行。”济源市公安交管支队支队长程利武如是说。
●集中宣传
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今年“12·2”的主题是“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
信号灯来源于1868年,世界上第一个用煤气点燃发光的交通信号灯——红绿灯在英国伦敦威斯敏斯特区诞生,已经走过了140多年的历史,而我国的第一个红绿灯于1929年在上海的南京路浙江路口开始使用。交通信号灯对交通安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据统计,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最多的前10种违法行为中,违反交通信号位列其一。
在今年的宣传活动中,将全面宣传交通信号的法定涵义和法律效力,使广大交通参与者充分了解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指挥的重要性,树立遵守交通信号就是遵守法律的观念。
普及尊重生命理念,增强安全意识,大力倡导遵守交通信号就是尊重生命、珍爱生命的理念,使安全出行成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共识。普及安全文化理念,增强文明意识。强化安全行车、文明礼让交通安全文化理念,使良好的行为规范、文明的驾车习惯成为汽车时代的新风尚。
11月26日至12月26日,济源市交管部门将展开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宣传活动。活动将以努力提高公众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宣传遵守交通标志线号为切入点,号召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文明出行;以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意识。
■ 小贴士
交警教你看信号灯
交通信号灯是调整平面交叉路口或路段的人、车交通流,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的一种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人们常见的交通信号灯由红黄绿三种颜色构成,在国外,交通信号灯也是这三种颜色构成,其表示的意思也是相同的。
●“红灯停,绿灯行”是交通信号灯指示对车辆、行人的最基础要求。
●黄灯是警告性信号灯,黄灯亮时,所有在黄灯所指示的车道或者人行道的车辆和行人,都要停止通行,等待黄灯变为红灯或者绿灯,但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对于不带箭头的信号灯路口,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仍然可以通行,不少司机还不懂,影响路口的通行效率。
●禁左路口和斑马线区域不能调头 设有禁左标志的路口不能左拐,从车辆对交通的影响上看,左转和掉头也是十分近似的,都要占据对面车道。因此禁左路口同样禁止调头。有些道路中画有斑马线,虽然这一区域一般并没有禁止调头标志,但是这种区域等同于人行道,是绝对不允许调头的。
●路口带刹车,看清信号灯通过,不要跟车太紧,避免挡住信号灯。
协警小谭帮着学生走人行道
●协警愿望人人都能文明出行
隆冬时节,夜里气温已接近0℃。早上6点半天刚刚蒙蒙亮,不少人还沉浸在温暖的梦乡,协警小谭草草吃了一口饭,便上路执勤,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看到有过马路的小学生,她牵着他们的手护送到马路对面;看到有行人横穿马路,她积极劝导制止;看到机动车车速过快,她轻轻挥手示意放慢速度。清晨的阳光尽力驱赶着行人嘴里呼出的哈气,路上的行人有的已经穿上了羽绒服,可小谭的外套却只有一件警服。问她冷不冷,她只笑着答道“年轻人,不怕冷”!
在济源,像小谭这样的协警近80人,他们每天都要上路执勤,寒来暑往,风雨无阻。“早上7:30到8:00,中午11:30到12:10,下午5:30到6:40之间。这3个上下班高峰期,我们都在路上执勤。交通秩序重在人人参与,人人都遵守交通信号,车主让一下、行人让一下,交通就会很通畅。虽然也有些行人和司机不理解我们,但是为了大家的出行安全,我们依然要尽自己的职责。”小谭告诉记者。
今年12月2日是我国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小谭最大的愿望是,人人遵守交通规则,大家都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12月2日 被定为“交通安全日”
一年前,公安部将2011年12月2日确定为首个“交通安全日”。在这一天,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举行了以“文明交通,告别陋习”为主题的多种宣传活动。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在活动中说:“交通安全与每个家庭、每个人息息相关。公安机关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充分借助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减少交通事故。”
今年,国务院对公安部的有关请示作出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这对推进交通安全工作法制化、社会化、制度化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安全符号“122”被赋予全新意义
电话号码“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 1994年就已开通使用,群众对此认知度高,因此将12月2日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方便记忆和宣传。
同时,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122”——这个十几年来承担着道路交通事故报警职责的特殊数字得到升级,被重新赋予一个全新的意义。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 这一举措对促进道路安全畅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将产生深远影响。
“作为公安交管部门,我们希望122能成为一个交通安全的符号,就像120代表救死扶伤、119就代表消防安全一样,广大交通参与者想到122就能想到交通安全,提醒自己安全文明出行。”济源市公安交管支队支队长程利武如是说。
●集中宣传
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今年“12·2”的主题是“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
信号灯来源于1868年,世界上第一个用煤气点燃发光的交通信号灯——红绿灯在英国伦敦威斯敏斯特区诞生,已经走过了140多年的历史,而我国的第一个红绿灯于1929年在上海的南京路浙江路口开始使用。交通信号灯对交通安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据统计,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最多的前10种违法行为中,违反交通信号位列其一。
在今年的宣传活动中,将全面宣传交通信号的法定涵义和法律效力,使广大交通参与者充分了解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指挥的重要性,树立遵守交通信号就是遵守法律的观念。
普及尊重生命理念,增强安全意识,大力倡导遵守交通信号就是尊重生命、珍爱生命的理念,使安全出行成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共识。普及安全文化理念,增强文明意识。强化安全行车、文明礼让交通安全文化理念,使良好的行为规范、文明的驾车习惯成为汽车时代的新风尚。
11月26日至12月26日,济源市交管部门将展开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宣传活动。活动将以努力提高公众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宣传遵守交通标志线号为切入点,号召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文明出行;以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意识。
■ 小贴士
交警教你看信号灯
交通信号灯是调整平面交叉路口或路段的人、车交通流,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的一种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人们常见的交通信号灯由红黄绿三种颜色构成,在国外,交通信号灯也是这三种颜色构成,其表示的意思也是相同的。
●“红灯停,绿灯行”是交通信号灯指示对车辆、行人的最基础要求。
●黄灯是警告性信号灯,黄灯亮时,所有在黄灯所指示的车道或者人行道的车辆和行人,都要停止通行,等待黄灯变为红灯或者绿灯,但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对于不带箭头的信号灯路口,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仍然可以通行,不少司机还不懂,影响路口的通行效率。
●禁左路口和斑马线区域不能调头 设有禁左标志的路口不能左拐,从车辆对交通的影响上看,左转和掉头也是十分近似的,都要占据对面车道。因此禁左路口同样禁止调头。有些道路中画有斑马线,虽然这一区域一般并没有禁止调头标志,但是这种区域等同于人行道,是绝对不允许调头的。
●路口带刹车,看清信号灯通过,不要跟车太紧,避免挡住信号灯。
协警小谭帮着学生走人行道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郑国锋】【打印】【顶部】【关闭】
(原标题:让我们懂得珍爱生命 让我们学会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