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嫌犯与他人签"顶罪协议"被办案检察官揭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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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山东11月26日电(记者 卢金增 通讯员 刘鹏)在山东沂南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竟耍小聪明与他人签订“顶罪协议”,试图逃避法律责任,办案检察官在审查过程中将其识破,最终使犯罪嫌疑人和顶罪者双双获刑。“当时真是糊涂啊,真是没有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现在太后悔了!”11月26日,犯罪嫌疑人闯绍辉低着头喃喃地说。
事故发生在2012年3月7日15时许,在京沪高速公路上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由北向南行驶时,因处理措施不当与前方顺行车辆相刮撞,后穿越中间隔离设施驶入对行车道,与由南向北行驶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小型普通客车上三名乘车人员当场死亡,驾驶人员严重受伤的交通事故。该案经沂南交警大队侦查终结,以闯绍辉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山东沂南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该院公诉部门受理后,办案检察官认真审查了案卷材料,看似一起平常的交通肇事案办案检察官确从中发现诸多疑点:案发时肇事车辆上有两人,除闯绍辉外还有一名叫陈聪的;卷宗中反映出陈聪既不是老板,也不是跟车人员,每月工资仅比闯绍辉的少五百元,按常理,类似牵引车等大型货车,因路途较远,驾驶劳累,一般车上配备两名驾驶人员,而陈聪只有B2驾驶证,不能驾驶牵引车。那么陈聪很可能也是驾驶员,但其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如何在长途驾驶中应对查车或各种事故,其中必有隐情;闯绍辉对于事发当时的情况供述不清,对于如何与前方车辆相刮撞,如何穿越中心护栏,如何与对行车辆相撞,撞了什么部位等都未作详细供述。办案检察官凭办案经验断定此案疑点重重,闯绍辉有冒名顶替的重大嫌疑。
“如果作为肇事车辆的驾驶员不会对当时事故发生时的情景全然不知,并且在描述事故经过的时候语无伦次、含糊不清,诸多疑点让我们断定闯绍辉很可能是替人定罪,其中必有蹊跷。”办案检察官严敬礼告诉记者。
办案检察官深知狡猾的的犯罪嫌疑人正在与他们打心理战,于是他们根据案情,进一步制定了详细的询问计划。
办案检察官首先与闯绍辉的家属取得联系,准备了解民事赔偿等相关情况,并由此得知闯的家属在案发后与陈聪联系过,他们怀疑陈聪有肇事的嫌疑。得知这一情况后,办案检察官认为这是一个突破点,于是“攻心战术”进一步深入。
首先,办案检察官还是先从案件的具体细节进行了讯问,闯绍辉闪烁其词,无法详细供述案发过程。随后,办案人员又指出了其原供述与现场勘查中的矛盾之处。在巨大的压力面前,闯绍辉显得语无伦次。
办案检察官随后又告知其两个事实:即其家属无力对被害人进行经济赔偿、该案应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办案人员告知闯绍辉其亲人从千里之外的哈尔滨来到沂南并已怀疑该案是陈聪所为,希望闯绍辉如实供述相关犯罪事实。
就在检察官步步深入的“攻心战术”下闯绍辉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随后其详细交代了给陈聪顶罪的具体过程,并交待了其与陈聪达成的因陈聪的驾驶证不能驾驶牵引车,如果陈聪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由闯绍辉顶替的“荒唐协议”。
11月26日,经该院提起公诉,冠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陈聪有期徒刑四年;以包庇罪判处闯绍辉有期徒刑一年。
(原标题:交通肇事嫌犯与他人签"顶罪协议"被办案检察官揭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