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25人涉黑团伙受审 成员犯法组织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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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浙江11月26日电(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鹿轩)今天上午9点,温州市鹿城区法院第一法庭旁听席上座无虚席,以吴良云为首的25人涉黑团伙案开庭审理。据称,这是近年来该法院审理的最大一起涉黑案件,也是自2006年中央部署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浙江省最具典型意义的一起黑社会案件。预计庭审将持续5天。
据鹿城区检察院指控,25名被告人共涉嫌十四宗罪,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抽逃出资罪,串通投标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行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包庇罪,帮助毁灭证据罪,滥用职权罪,涉案金额3000多万元。
头目“三进宫” 不思悔改屡犯案
吴良云,绰号“白眼良云”,温州七都人,1991年曾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2003年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同年又因破坏监管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07年10月出狱后,吴良云开始搞地方上的基建工程,随着工程建设项目的日益增多,为垄断七都街道内所有的基础工程建设项目以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2009年吴良云带着张某、陈某、林某、郑某等人收买、拉拢了七都街道六个村的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通过在各个村指定设立代表,代表下设立股东的方式,以暴力、胁迫、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手段,几乎垄断了七都街道所有的基础工程建设项目,并由此形成了以吴良云为首,张某、陈某、林某、郑某伟为骨干成员,翟某、黄某、叶某等近30人积极参与的较为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以黑护商、以商养黑”的黑社会组织
在温州七都,一提起“白眼良云”,几乎无人不知。2010年1月20日,以吴良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注册成立温州海都公司(以下简称海都公司),公司成立后,组织内的人员以企业合法外衣作掩护,以海都公司的名义统一对外承接项目,垄断七都街道的基础工程建设项目,形成了“以黑护商、以商养黑”的黑社会组织。
海都公司凭借着对七都街道辖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垄断,获取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并以金钱利诱为手段,通过分红的形式对组织成员进行拉拢和控制。海都公司的收益分为85股,吴良云占14.5股,地大人多的老涂村占15股,七都街道其余5个村各10股,郑某4股,林某1.5股。分红的时间和金额由吴良云决定,六个村的代表将得到的分红再分配给各个小股东。
以吴良云为首的黑社会组织有较为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吴良云是该组织的首要分子,也是海都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长,对整个组织及其运行、活动起着决策、指挥作用,有着绝对的权威,并实际控制、支配组织财产。张某、陈某、林某、郑某是该组织的管理人员,负责该组织的日常协调和管理。其中,张某和陈某的地位仅次于吴某,负责组织日常管理、工地监督管理、项目争夺等事务。林某负责组织的财务出纳、项目投标等工作。郑某负责组织的存款、结算、投标等工作。各村代表负责垄断所在村的工程并对工地进行管理,决定各村股东人员构成。
该组织还有严格的纪律,同时“赏罚分明”。组织的头目对为组织利益出力的成员给予奖励,成员如果为组织利益违法犯罪,造成了纠纷和损失,都由海都公司出面提供帮助,负责善后和赔偿。但如果成员违反规定,将遭到惩罚和打骂。
目无法纪 多次违法犯罪
在法庭上,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抽逃出资罪等10项罪名对吴良云提起诉讼。组织中的二把手张某和陈某也分别涉及10余宗罪名。
从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立后,组织内的成员经常随意殴打辱骂他人,多次进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开设赌场及“嗨场”(专供吸毒使用的场地)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吴良云还非法持有枪支,并伙同陈某、林某购买刀具、钢管等器械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装备”。
2008年的一天,吴良云的车辆与林甲的自行车发生了刮擦,吴良云立即下车殴打林甲,林乙见哥哥林甲受了欺负,又不太清楚吴良云的底细,就上前帮哥哥,吴良云见状指使张某从后备箱拿刀,欲进一步斗殴,后被身边的同伙劝阻。事情过去不久,吴良云就纠集张某、陈某、瞿某等人拿着刀棍,欲寻林乙报复,林乙听闻此消息,当夜就从七都逃亡意大利,至今未回。
在七都街道范围内的基础建设工程上,吴良云经常带着自己的人对竞争对手进行打压,如果有人想在七都街道内承接工程,多半会遭到吴良云等人的威胁或殴打。2011年,因乐清大地绿化有限公司中标了上沙平原绿化造林工程,吴良云指使张某等人将该公司种植的树木砍毁。同年,张某、林某等人以陈某承接工程未经海都公司许可为由,要求陈某停工,在索取陈某9900元管理费后才允许其继续施工。
在七都街道内,以吴良云为首的组织还经常对令他们不满意的村民大打出手。2008年的一天,张某见有人在谢某夫妇的杂货店买东西,认为该杂货店影响了自己母亲所开超市的生意,就前往该杂货店对谢某进行殴打。谢某报案后,张某又伙同四五个人当着民警的面将谢某的杂货店打砸一空。类似的事情时有发生,使得当地干部群众对该组织极其惧怕,不敢招惹。
利用保护伞称霸一方
以吴良云为首的组织之所以如此嚣张,离不开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他们撑起的保护伞。借助官员的保护伞,吴良云等人在七都称霸一方。
吴良云先后多次向原七都派出所所长陈伟行贿共计22万余元,使陈伟为组织成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保护。2008年9月至2010年6月,陈伟在担任所长期间,在吴良云等人经营的相关土方工程上搭“干股”,分六次收受吴良云给予的现金共计22万元,并应吴良云等人要求,对一些违法犯罪活动给予关照。陈伟曾在吴良云的要求下,对张某殴打欧某一事私下调解,还曾对吴良云开设的“嗨场”内查获的7名涉嫌吸毒人员,不经询问就释放。由于陈伟的照顾和不作为,使得该组织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更加猖獗,实力也迅速膨胀,群众往往求助无门。
2009年至2012年间,为垄断七都街道的基建工程项目,在吴良云的默许下,张某、陈某、林某某等人,利用永嘉新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龙湾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华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等10余家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对七都街道的基建工程招标项目串通投标。投标人均系海都公司成员,在招标现场该组织成员串通填写投标书,将下浮率降到最低后对工程项目投标。后来,上沙村新河南岸绿化工程、老涂村休闲长廊绿化提升工程、板桥村生产段道路建设工程等基建工程项目共30余个全部由海都公司中标,中标金额共计848万余元。在这个过程中,七都街道城管科科长邵彬彬在明知上述人员串通投标的情况下,仍纵容他们参加投标,且为他们提供便利。
据了解,此案检方提供的证据多达48册。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还在继续。
(原标题:温州一25人涉黑团伙受审 成员犯法组织摆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