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东彪悍,房客怎么办
新闻晚报
□谢飞君
“二房东”比房东还牛,这样的现象不应该。但在彪悍的“二房东”面前,一旦相关部门的追责乏力,房客遭遇的困难的确是实实在在的。
“二房东”并非国内独有,有过留学经历的中国学生,有不少当过当地的 “二房东”,他们通常先从原房东手里租下整套房子,然后再整体或分房转租给他人,从中获利。但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必须确保房东的一切权益,在服务好所有房客的基础上,小心翼翼地把差价给赚了。这其中涉及到两个方面:如果房东得知自己的房子被分租了,他会查看房子的使用情况,只要有他不满意的地方,那这“二房东”就当不成了;如果 “二房东”找到的租客中,有不良嗜好或是不按规矩付房租者,那一切全部得由“二房东”埋单。可以说,在国外当“二房东”还是颇费心思的,他们赚的是辛苦钱。
国外的“二房东”不牛气,是因为能管住他的人和部门够多。由于租赁合同中明确写着“不能转租”之类的约定,有“二房东”存在的地方,房东对于转租事宜是知情且默许的,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一旦提出退租,中介会立即帮忙一起执行 (中介要对租赁双方负责);如果退租遇阻,警察则会出现,虽然在事情解决的过程中,房东会被要求“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给租客一些时间去重新找房子”,但对于“二房东”则是毫不留情的;若是未能解决诉诸法律,“二房东”不但会败诉,还要承担更可怕的后果——以后他基本租房无望了,他严重受损的信用记录会让他没有资格租下整套房子 (房产中介对于租房者会有严格评估、把关)。
反观国内的房屋租赁市场。很多房东与 “二房东”签订租房合同,中介只是摆设,既不必花力气评估租客,也不用承担对分租的 “二房东”追责。这样一来,房东出租房子就变成了很费脑筋的一件事:租客是不是老实,能不能按时付款,有没有可能是 “二房东”,全得凭借自己的 “火眼金睛”。 “火眼金睛”不常有,则房东的烦心事难断。
事实上,据了解,由于国外的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不得转租,本国人往往不做房屋转租的生意 (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是不合法的),大多中国留学生住的还是中国人“二房东”的房子。而由于有很多条条框框限制着 “二房东”,使得房东能很放心地将房屋出租给“二房东”,后者的存在甚至让房东省心省力,因为房东只需如期收房租,分租、新房客的安排事宜统统都由“二房东”搞定。
彪悍的“二房东”让我想起一个朋友提出的“为孩子移民澳洲”的理论:他说,没办法确保自己的孩子能成为一个聪明的孩子,就得设法让他去一个不需要很聪明也不会吃亏的国度。与“二房东”周旋,中外的境况确实很不一样。期待在不久的将来,中国的房客们能少一些类似的担心。
(原标题:二房东彪悍,房客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