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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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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连杰

面对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一人得病全家受穷”的问题,以海北市院检察长周正为首的检察官们成功挖出了一窝窝大发“回扣”横财的“硕鼠”,并将一只只为虎作伥的“肥猫”绳之以法。为从体制、机制、法制的层面遏制药械“回扣”的蔓延,检察官们痛陈回扣泛滥之危害、成因和对策,却引起了一场惊“天”动“地”的风波……

上面领导对此案的督办,给市委调查组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尸检小组先后对娄前行进行了尸体检验、病理检验等多项检验鉴定,排除了机械性损伤所致的死亡,结论为:双肺弥漫性大叶性肺炎致急性呼吸衰竭及感染性休克死亡。

在连篇累牍地向中央政法委、最高检、省检察院控告检察院刑讯逼供、以不火化尸体要挟调查组的同时,为扩大社会影响搞臭检察院,毕庶美还以《海北检察院刑讯逼供致死人命》为题,连篇累牍地在网上发出多份帖子。

浏览毕庶美发在海角社区的歪曲事实、颠倒黑白、混淆视听的帖子,周正一开始还挺大度地觉得,一个妇道人家,遭遇这样大的变故,发泄一下不满也是可以理解的。但面对如同“文革”时期贴大字报式的网络攻击,在与发帖网站海角社区交涉被告知只有花钱才能删帖的情况下,周正亲自上网回帖,系统阐述了娄前行死亡事件的来龙去脉和

事情真像,认真回答了网友的质疑,得到了网友的充分理解。在之后毕庶美多次发帖中除了极个别网友不分青红皂白地表达一通对毕庶美同情之外,大多数网友对毕庶美帖子的内容表示质疑,有的甚至出言痛骂和挖苦。

时间长了,毕庶美因见在网上没有掀起多大声浪,自己反而自取其辱而作罢。

第十章 法庭内外的较量

2005年7月26日上午8:30,海北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原双海医学院副院长宋家礼受贿案在此公开审理。

8点45分,在法官、公诉人、辩护人就座后,被告人宋家礼被带进法庭。这位在当地与书记、市长平起平坐的正处职副院长,低头垂手站在被告人席上,与之前相比,身型瘦削了许多,头发也稀疏、花白了许多,全没有了往日的意气风发。

随着主审法官手里法槌的敲响,庭审正式开始。

首先由公诉人宣读公诉书。担任此案的女公诉人叫温静,大学毕业后经过几年的摔打、磨练,已成长为公诉部门的业务骨干,并先后被评为双海市十佳公诉人、全省优秀公诉人。

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宋家礼,于2003年4月2日和9月4日,利用职务之便,在采购医疗设备的过程中,为请托人——南方药品和医疗器械公司谋取利益,先后分两次收取对方付给的现金共计4万元;于同年5月8日向该公司索要价值7.2万元的旧桑塔纳轿车一辆,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请法院定罪量刑。

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时,宋家礼面无表情但聚精会神地听着。

随后,宋家礼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但辩解收受的4万元已在案发前退给了行贿人,索要的桑塔纳轿车不应按行贿人购买时的7.2万元价格认定,也不应按卖出的5.5万元认定,而应按扣去修理费后的2.9万元认定。

在法庭调查中,公诉人对指控宋家礼的每一笔犯罪事实都出具了翔实的证人证言。鉴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于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法庭调查阶段很快结束。

在此后进行的法庭辩论中,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围绕着收受两年多退回的4万元是否认定为受贿,索要轿车的价值如何认定,针锋相对,唇枪舌剑,在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公诉人认为:宋家礼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4万元的好处费,符合受贿罪的四个构成要件,退回赃款只能是从轻量刑的一个情节。如果真心要退,在受贿后两年多的时间里,与行贿方多次见面,为何不退?后来的所谓机场退赃是由于得知药品与医疗器械“回扣”串案案发,不得已而为之,且与行贿人约定待风平浪静后把钱再给他,甚至连银行卡密码都没告诉行贿人,这是真的退赃吗?对索要的轿车,公诉人认为,应宋家礼的要求,南方老板从当地花了7.2万元购买一辆二手车,并以此价格过户到宋家礼名下。宋开了一年时间又以5.5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并将卖车所得据为己有。退一步讲,即便不按买车时的7.2万元的数额认定,也应按卖车所得的5.5万元认定。

辩护人的意见是:对收受的4万元,虽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但由于在案发前退回,不应认定为犯罪;对索要轿车数额的认定,既不能按买车过户时的7.2万元认定,也不能按卖车所得的5.5万元认定,而应该从卖车所得中扣去2.6万元的修理费。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辩护人的辩解和辩护不符合事实,不能成立。但庭上法官们的态度却非常暧昧和耐人寻味,言谈举止中流露出对辩护人意见的认可和对公诉人意见的否定,甚至几次粗暴地打断公诉人的发言。

经过这样辩来辩去、审来审去,就将一个受贿10万元以上、应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实刑的大案变为受贿3万元以下、可判三年以下缓刑的的小案。

(原标题:博弈(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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