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机构称将汉字视为外国文字违宪
信息时报
大洋新闻 时间: 2012-10-26来源: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综合报道 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语文政策正常化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22日表示,促进会向法院提出诉讼,指出韩国“国语基本法”排除汉字的内容存在违宪因素。韩国韩文专用派和汉字教育派之间有关国语政策的争论再次引起社会关注。
争论:是独用韩文还是混用汉字
“促进会”认为,根据《国语基本法》第14条“公共机关等的公文必须符合语文规范用韩文书写,但在制定总统令时,括号内可以使用汉字或其他外国文字”。“促进会”指出,“括号内可使用汉字或其他外国文字”的表述将汉字和其他外语并列,视为外国文字的一种,违反有关韩文和汉字混用的宪法规定。同时,也违背了宪法第9条“致力于继承发展传统文化和弘扬民族文化是国家义务”的相关规定。
现状:逐步恢复汉字教育
汉字在韩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但韩国于1945年脱离日本殖民统治以后,由于国际政治环境的变化,韩国政府逐步排斥汉字教育。1948年,韩国为了纯化国语制定了《韩文专用法案》,禁止公开使用汉字。这直接导致了韩国有整整一代人完全不懂汉字。
然而,汉字毕竟已在朝鲜半岛传播了近2000年,其历史影响力是无法轻易抹掉的。鉴于社会舆论的压力,韩国政府开始修改全面废除使用汉字的方针,逐步恢复了中学、高中的汉字教育。到了2005年,韩国政府宣布在所有公务文件和交通标志等领域,全面恢复使用已经消失多年的汉字和汉字标记。
韩国从1992年开始引进中国汉语水平考试以来,参加考试的人数逐年增加。目前,汉语水平考试在韩国不仅成为大学入学资格标准,同时也是各企业聘用的重要依据。新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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