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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弹”威胁国航两航班嫌犯自首

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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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广州10月10日电 广东省中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人10日披露,一名16岁的湖北少年在其父亲带领下,于9日20时许向广东省中山市警方自首。他涉嫌于9日用手机拨打北京市公安局110报警电话,声称飞机航班上有炸弹。经查,该少年有精神病史和治疗记录,作案时处于发病状况。

据了解,9日18时30分左右,国航公告证实有两架航班在起飞前接到不明电话,对航班进行威胁。20时许,两架航班经过严格检查后未见异常后起飞。其中,执行CA4111航班的机型为空中客车A330-200,由拉萨经成都飞往北京。执行CA1578航班的机型为波音737-800,由南昌飞往北京。

中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人说,涉嫌用手机谎称飞机航班上有炸弹的陈姓少年,是于9日晚在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公安分局濠头派出所投案自首的。这名少年是湖北籍人,1996年10月10日出生。经查,他有多年精神病史,今年1至2月,他曾在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部三次就医,临床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9日晚,医生对陈某进行了检查,认为其正处于发病状态。根据其家属意愿,10日晨,他已被送到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民航频遭威胁,专家吁加大处罚:

除追究刑责外,还应当赔钱

中新社北京10月10日电 近一个多月内,中国三家航空公司的5架航班连续遭遇威胁信息困扰。专家称,这一密度相当惊人,在国际上也属罕见。为此专家呼吁,应加大处罚力度,除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必须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近期此类事件的频繁发生,不仅令旅客耽误行程,人心惶惶,航空公司也浪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承受巨大经济损失。

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教授、民航空防安全专家林泉10日说,一次次虚惊,为真的“狼来了”带来安全隐患。依据刑法291条有关规定,散步恐怖信息造成严重后果,可以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者可以判处5年至15年徒刑。

林泉分析认为,目前,不法人员拨打威胁电话多出于个人原因,其中包括躲债、情感、精神疾病;宣泄不满情绪;恶作剧等。而他们采用的方式更为多样,包括微博、网络论坛、电话、电子邮件、网络电话等。

林泉建议,要加强对公众、尤其是青少年的民航安全及其相关法律的宣传,因为已经发生的这类案例中大都为18-30岁之间的青年所为。

(原标题:“诈弹”威胁国航两航班嫌犯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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