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含“麻”复方制剂需持身份证
北方新报
原标题:购买含“麻”复方制剂需持身份证
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昨日,内蒙古食药监管局向各药品经营企业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企业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和抗菌药物销售管理的补充通知》,根据最近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和抗菌药物的销售和使用提出进一步严格管理要求。
据了解,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将单位剂量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大于30mg(不含30mg)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列入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管理。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每个最小包装规格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口服固体制剂不得超过720mg,口服液体制剂不得超过800mg。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在2013年2月28日前完成上述药品的标签、说明书和包装的修改工作,未完成的2013年3月1日后不得销售。2013年2月28日前上市的药品,按原销售方式售完为止。
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予以登记。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药品零售企业不得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设置专柜由专人管理、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药品零售企业发现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应当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记者 甄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