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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费只能按月收 每月余额须向业主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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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小区停车费只能按月收 每月余额须向业主公示

半岛网9月12日消息 今天青岛市物价局价格管理处处长赵永生做客“网络在线问政”栏目,就青岛市新修订的《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政策解答方面的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访谈中赵永生表示,停车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应当按月收取,违法规定业主可投诉,停车费余额属全体业主所有,应当向业主公示。

小区停车费余额属全体业主所有 需向业主公示

访谈中,有网友咨询“停车费上涨的依据是什么?停车费交到物业后是怎样使用的,需不需要向业主公示?”徐处长回复称,停车费的收取主要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期间,主要是依据房屋销售合同和车位销售(租赁)合同;业主大会成立后,停车费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停车场所有权人协商确定,物业服务企业无权单独调整。 停车费的使用要看停车场的权属。所有权属建设单位的,物业公司提取停车服务费后,余额交建设单位;所有权(合法使用权)属全体业主的,停车费在物业公司提取停车服务费后,余额属全体业主所有,应当向业主公示。

同时,徐处长表示,利用房前屋后公用场地进行停车的,停车费在物业公司提取停车服务费后,余额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小区内主要实行业主自治,若未成立业主大会应尽快成立,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停车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应当按月收取,若违反此规定,按半年或者1年期收取的话,可拨打12358价格投诉热线举报。”

车位空着不用可与物业协商减免费用

据了解,新《办法》中对于那些已购买车位但未停放车辆的,其空置期间的停车服务费减免幅度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对此有网友咨询,“若是分歧过大最终的决定权可否有物业办或者物价部门出面裁定?房屋空置可以减半收取物业费 ,车位空置的话能否也参照这一条执行? ”

对此,赵处长表示“物业可出面协调,但无权裁定。已购买车位但未停放车辆的,其空置期间的停车服务费减免幅度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小区门禁卡丢失 补办每张收费不超10元

对于有市民经常丢失门禁卡,补办遇到物业收取费用的问题,赵处介绍称新《办法》规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出入口按照设计实行门禁智能化管理或出入证管理的(包括车辆)应当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每户免费配置4张门禁卡或出入证。

“业主大会成立前,因遗失、损坏需要补办门禁卡或出入证的,可按工本费收取,工本费每张不超过10元;业主大会成立后,工本费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赵处长称。

半岛数字记者 郑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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