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碑见证“崇宁兴学”走向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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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石碑见证“崇宁兴学”走向高潮
现收藏于新乡市博物馆内的大观圣作碑拓片
“悠悠大观圣作碑”系列之三
□记者 朱金中 文图
书法家写字,通常都是题几行字,或者弄几首诗,几十个字甚至上百个字就算很不少了,但大观圣作碑洋洋洒洒一千多字,宋徽宗在百忙之中写了这么多,还让宠爱的宰相题写碑额,让别人摹写,并下令刻成石碑,全国的学校门口都立一块——这就类似于校规校纪,最高统治者有心思折腾这玩意,实在难得。
大观圣作碑难道仅仅是一通展示宋徽宗“瘦金体”的广告牌吗?显然不是。大观圣作碑难道仅仅是皇帝陛下重视教育的证明吗?显然也不全是。《宋史》研究专家、央视纪录片《河之南》撰稿人杨超比较肯定地说:“大观圣作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北宋教育改革的见证之碑,同时也是北宋政治斗争的见证之碑。”
要品味出大观圣作碑的历史韵味,恐怕还得从北宋三次兴学改革运动说起,梳理出这三次兴学的改革脉络,大观圣作碑在历史长河中的坐标才会明晰起来。
北宋王朝是赵匡胤以“陈桥驿兵变”开始的,这位大老粗在“杯酒释兵权”后,确立了“崇文抑武”的治国方略。“艺祖皇帝用天下之士人,以易武臣之任事者,故本朝以儒立国。而儒道之振独优于前代。”(《宋史》)
这之后,历代皇帝大兴文教,广行科举取士,从京师的太学、国子监,到地方的府学、州学、县学,再到民间的书院、私塾、村学,逐步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备的教育体系。但自隋唐以来,学校和科考既相辅相成,又矛盾丛生。本来学校教育培养人才,科举考试选拔人才,二者分途而行。但作为国家统治者,有时候经常偏重科举而轻视学校,学校育材的功能难以发挥。北宋时期,科举考试与学校教育之间的矛盾更为突出,不少有志之士纷纷提出兴学育材的主张,形成了北宋时期三次声势浩大的兴学改革运动。
宋初的第一次兴学改革运动是“庆历兴学”。
“庆历兴学”是在宋仁宗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由宰相范仲淹发起的。范仲淹的改革获得了仁宗皇帝的赞赏和韩琦、欧阳修等人的支持。此次兴学的主要内容有两项:一是州县立学,并改进太学和国子学,规定参加科举者必先接受相当时间的学校教育;二是改革科举制度,规定科举考试的程序是先策、次论、次诗赋,罢帖经、墨义。
范仲淹搞的这次“庆历兴学”应当说相当有声有色,特别是一批名师硕儒受聘至太学任教,对提高太学的质量和声誉起到了重要作用。比如,被称为“宋初三先生”的石介、孙复、胡瑗都先后任教太学。胡瑗更是在教学中实行分斋教学和在治事斋中设主、副科的教学制度,这有点类似于后来的文、理分科和必修、选修科目制度。
但遗憾的是,随着范仲淹宰相之职被废黜,“庆历兴学”旋即失败,几乎所有的改革举措亦被中止。
“三舍法”遭到全面否定
宋初第二次兴学改革运动是“熙宁、元丰兴学”。
熙宁、元丰都是宋神宗的年号,这次兴学自然由宰相王安石发动和领导,可谓王安石变法的一部分,换句话说,“熙宁、元丰兴学”是王安石变法在教育领域的整体规划。
“熙宁、元丰兴学”内容很多,比如整顿地方官学,改革科举制度,罢明经诸科,专以进士取人,设立经义局,编审经学教材,统一学校和科举内容,整顿和发展专科学校,创办武学,恢复医学和律学等,但最为瞩目的当数“三舍法”。
“三舍法”是王安石在教育领域变法的核心科目,即用学校教育取代科举考试,也就是把太学分为外舍、内舍、上舍三等,外舍2000人,内舍300人,上舍100人。
公元1079年,王安石又制定了《学令》,其外舍生,每月考核“行”、“艺”。所谓“行”主要指遵法守纪的品行,“艺”主要指每月由学官出题考试(即私试)的成绩。各个学生的考试成绩记为学分,连同品行表现按月登记。到季度末进行检查,学分积累较多又没有严重违反纪律的学生可以获得“季选”(季度评定)。到年终,综合学生的季选,选出积累学分最多的100人,予以“校定”(年度评定)。
此外,朝廷每年派官员到太学出题考试外舍生一次,称为“公试”。公试成绩列第一、第二等并获得校定者,可升入内舍。内舍生每月考核行艺,每季度进行“季选”,每年给予30名积分最多的内舍生“校定”,分为“优”、“平”两等。朝廷每两年派官员到太学为内舍生举行一次“公试”,合格者亦分为“优”、“平”两等。
如果公试优等、校定亦获优等者,可升为“上舍上等”,立即释褐授官,称之为“两优释褐”——就是直接当上朝廷命官;如果公试成绩与校定一优一平者,即可升为“上舍中等”,继续学习,待科举考试时,免解试及省试,直赴殿试;如果公试成绩和校定均为平等或一优一否者,即可升为“上舍下等”,继续学习,待科举考试时,免解试,直赴省试。
之所以要推行“三舍法”,是王安石深感变法人才缺乏,当时作为培养人才的学校不尽如人意,即使太学也成了“游寓之所”。王安石将太学分为三舍,并制定了一套严密的考试制度、奖惩制度和选拔制度,“月有私试,岁有公试,经考试外舍升内舍,内舍升上舍”。但“三舍法”事实上将太学变成了科举的一个层次,将学校彻底变成了选官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
应当说,王安石兴学育才的基本思想是切中时弊的,他对太学的改革、整顿和发展是有贡献的,尤其是他把竞争机制引入太学的教师管理和学生管理之中,调动了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提高了太学的教学质量,扩大了太学的知名度与美誉度,并使它在与国子学的竞争中,连连得胜,最后兼并了国子学。
但“熙宁、元丰兴学”的结局是人所共知的,宋神宗死后,王安石的新法基本上全部被废除,第二次兴学改革运动也宣告失败。
“三舍法”在全国推广
公元1101年初,幕后垂帘的太后去世,宋徽宗开始真正掌权。这年年底,宋徽宗起用被贬到杭州的蔡京为定州知府,随后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蔡京连蹦带跳地一跃而为宰相。
宋徽宗之所以破格提拔蔡京,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与他异常讨厌宰相韩忠彦不无关系。韩忠彦在宋徽宗眼中是保守派,这位新皇帝的内心是极其希望能继承父皇神宗皇帝的遗志,发扬光大他的革新变法事业。
据宋代随笔《桯史》记载,宋徽宗身边一名叫邓洵武的人画了一幅《爱莫助之图》,让皇帝观看。看之前,邓洵武对宋徽宗说:“陛下是神宗先帝的儿子,现在的宰相韩忠彦是韩琦的儿子。当年先帝创立新法以利天下苍生,韩琦曾经百般反对;如今韩忠彦做了宰相,废止了先帝的新法,这就表明,韩忠彦能够继承父志,而陛下却做不到。”这一番话说得宋徽宗激愤不已。这张图仿效《史记》中的年表,按照宰相、执政、侍从、台谏、郎官、馆阁、学校分为七类,每类又分为左右两栏,左边为变法派,右边为保守派。保守派有密密麻麻一百多人,公卿文武,“盖举朝无遗焉”;而变法派寥寥无几,最上面写着一个名字:蔡京。邓洵武告诉宋徽宗:假如皇帝要继承父志,就非用蔡京不可。
蔡京被任命为宰相后,宋徽宗在延和殿召见他,问:“神宗皇帝变法改制,可是经过两次翻覆,至今国是未定。要继承父皇遗志,先生有何指教?”蔡京连连叩首说:“将死而后已,报知遇之恩。”
《宋史》记载:“京起于逐臣,一旦得志,天下拭目所为。”
蔡京果然有所作为。
他的第一个举措就是搞了一个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元祐党人碑“。
蔡京上任的第二天,宋徽宗就下诏,禁止元祐年间所行法政的诏书。宋哲宗元祐元年,宰相司马光下令废除王安石新法,因此,保守派也被称为元祐党人。
根据蔡京的建议,在德殿门外立了“元祐党人碑”,司马光、苏轼等三百零九人的名字被刻在上面,昭示全国。被刻上党人碑的官员,重者关押,轻者贬放远地。
“‘元祐党人碑’是宋徽宗和蔡京的杰作。”杨超说,立一通“元祐党人碑”和立上千通大观圣作碑,其中关系是非常微妙的,如果说元祐党人碑是宋徽宗在政治改革上的宣言,那大观圣作碑就是这项改革落实到教育领域的标牌,因为在大观圣作碑中,全力推行“三舍法”的言语非常明确——全力推行“三舍法”,表明北宋第三次兴学即“崇宁兴学”的全面铺开。
宋徽宗执政后定年号为“崇宁”,取崇尚熙宁之意——熙宁,是宋神宗的年号,代表着变法那个时代。崇宁元年(公元1102年),蔡京再度兴学,全力推行“三舍法”。
已被废止的“三舍法”作为变法的主要内容,被再次实行。根据大观圣作碑碑文记载,“三舍法”的适用对象已不仅仅是太学,而是各州县学校都必须强制实施。到了崇宁三年,停罢科举法,诏天下取士悉由学校升贡。这意味着“三舍”升试成为士人进入太学三舍、入仕做官的唯一途径。
大观圣作碑,可谓“三舍法”全面实施的见证,也是“崇宁新学”走向高潮的见证,蔡京所推行的第三次兴学,声势和规模都远远超过前两次,实际效果也远胜于前,前两次兴学没能实现的目标此时得以落实。不仅地方学校空前发展,诸路州、县皆设学而且太学得到了改善和扩充。据史料记载:“太学养士,最盛于崇(宁)、(大)观间。”
大观圣作碑,见证了大观年间的这一盛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