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1天也按15天收费(图)
华商报
原标题:停车1天也按15天收费(图)
7月13日,一名车主在长安区张村附近的振安停车场里寻找自己被扣的车辆本版图片由本报记者 李晖摄
7月12日,两名车辆被扣的车主从警方处拿到的取车卡
7月12日,在奥驰停车场内,一名取车的车主希望能予以优惠,停车场内的两名男子一口回绝
7月13日,一名车主交过每天30元的停车费后离开停车场市民质疑:
市区不乏执法暂扣车辆专用停车场,为什 么 把 车 得 那 么远?停场收费为何不按天收取, 啥不开票?
西安市长安区振安第二停车场位于子午大道与环山路丁字口的张村。该停车场距钟楼25公里,这里停放了上千辆交警在市区查扣的电动车。当市民接受完交警处罚,前往该停车场取车时,无论在停车场停1天还是2天,停车场均按停放15天收费,并且不开具票据。
对于执法专用停车场的选择和收费,2012年3月西安市物价局明确规定了收费细则:“收费单位按车辆进入停车场起计时,以天(24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24小时的按24小时计算。”此外还明确规定执法单位为方便市民取车必须选择就近的执法专用停车场。
到停车场得跑25公里
近期,因各种原因,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被交警暂扣后,车主们拿着扣车时开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前往各交警大队接受处理,交了50元至200元不等的罚款后,拿到一张取车卡,然后便可前往停车场取车。但是,一听取车的地方,车主们就有点头大了。
“我的车子在城西大庆路被莲湖大队扣的。可交警却让我去长安区子午大道和环山路交界的张村取车。”被莲湖大队扣车的车主说。
“我的车子是在城东金花路轻工附近被扣的。交警也让我去张村取车。”被新城大队扣车的车主说。而离张村最近的高新大队,却将车辆暂扣于北三环吕小寨附近的停车场。记者通过查阅,北三环吕小寨附近的停车场距交警高新大队有25公里远。而长安区子午大道和环山路交界的张村距莲湖大队也有25公里远,距新城大队西区28公里、东区33公里。
“为什么把车停得那么远?”这些人均有这样的质疑,“西安市区内执法滞留、暂扣、扣押车辆的专用停车场并不少呀。”
记者在西安市市政府网站上找到了一份2012年3月29日西安市物价局关于重新确定执法滞留、暂扣、扣押车辆的专用停车场的通知。
通知上物价局在全市范围内确定了35个合法的执法专用停车场,分布在西安市各个区域。记者注意到,名单中也确定了就近的各个交警大队,几乎每个交警大队均有5至6个就近停车场。此外,通知上这样写道:“各执法部门可根据工作情况,就近停放执法滞留、暂扣、扣押车辆,不得超范围、远距离停放,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执法滞留、暂扣、扣押车辆停放到其他经营性停车场、汽车修理厂,否则,车主有权拒交停车费用。”
交了钱还不给开票
7月12日下午3时,记者陪同当天因电动车载人被交警暂扣车辆的王师傅到交警莲湖大队处理。在专门处理暂扣电动车、摩托车的窗口前,已排了20余名等待处理的车主。“今天扣的电动车、摩托车,先拿着行政处罚单到长安区振安第二停车场领个号,周五再来处理。你们的车子被暂扣在那里,坐游9路到长安区张村下车,停车场在车站对面。”窗口交警说。据交警解释,所谓领号是停车场给每辆暂扣的车进行编号,需要在行政处罚单上写上编号,才能再来大队处理。
7月13日上午,领了号的王师傅来到莲湖交警大队。“交200元罚款。”窗口交警递出收款票据的同时还递给了他一张写着振安第二停车场取车卡的卡片。“拿着这个卡片去领车吧。”交警说。
王师傅害怕电动车电量不足,特意向朋友借了一块电动车电瓶。来到该停车场时,停车场工作人员要求王师傅交纳150元停车费,才能将车取走。“我就停了1天啊。1天就这么贵?”王师傅疑惑道。
“按规定,扣的电动车、摩托车是15天后才能处理。这是为了给你方便让你提前14天处理,但交费要按照停了15天收。1天10元,15天150元。你要不愿意,去找交警大队说去。”停车场工作人员说。王师傅害怕来回折腾,便交了150元停车费,但索要发票或手续时,停车场工作人员说:“没票,你要不想交也可以,车子放这,找交警队说去。”
不管停几天都按15天算
这个位于长安区张村的振安停车场,在一片树林中。门口的工作人员只允许拿着取车卡的一人进入。记者借用一名取车者的卡片进入了这个停车场。一辆卡车停放在停车场内,里面装满了数十辆刚暂扣运来的电动车、摩托车。
该停车场长约150米,宽约100米。里面停放的电动车密密麻麻地排放在场内。
“按照大队找你的车子,你是哪个大队收的车子就去哪个区域找。”工作人员介绍。
“这放了有多少电动车?”记者问道。一位工作人员回答:“有一千来辆吧。”
8月份,记者数次前往该停车场采访,均有车主抱怨收费问题。
8月10日,在康复路附近骑脚踏电动车带货的黄先生被新城交警暂扣车辆,8月15日他交了罚款后前往长安区张村的停车场取车,停车场工作人员要求支付150元的停车费,否则不让取车。8月5日,在三府湾停车等人被新城交警以跑摩的为由暂扣车辆的王女士,于8月7日前往长安区张村的停车场取车,仅仅停了2天却被停车场工作人员要求支付150元,同样是不掏钱不给车。8月15日,骑摩托车在北大街被莲湖交警暂扣车辆的小郭,于8月16日前往长安区张村的停车场取车,仅仅停放了一天,照样也按15天计算,由于是摩托车每天的费用为20元共计300元。
没按标准收费还多算了一天
“停了15天是150元,停1天也是150元,这个停车场收了钱还不给开票。”不少人告诉记者,“工作人员态度很不好,稍和他们理论他们就不给你取车子。这不就是霸王条款吗?我们被扣了车,大老远从市区赶到环山路上取车,最后都是嫌来回折腾太麻烦,忍气吞声了。”
在位于北三环吕小寨附近的奥驰停车场,记者也发现乱收费的问题。
“7月6日,我骑摩托车买菜经过电子二路西口时,被高新大队交警拦下。因摩托车手续不全被交警暂扣。”李师傅交了200元罚款后,交警给了他一张位于北三环吕小寨附近奥驰停车场的取车卡。
7月12日,记者陪同市民李师傅前往北三环吕小寨附近的奥驰停车场取车。停车场内记者表示要取车时,停车场内两个小伙接过取车卡时说:“6号暂扣在这的,到12号是7天,一天50元的停车费。一共350元。”当记者解释6日到12日是6天时间时,他们有些不耐烦地说:“你爱取不取,有意见你找交警去。”当记者想看看被扣摩托车是否在该停车场时,遭到拒绝。“交警给你的取车卡,车肯定在我们这,你交了停车费就给你取。你要嫌贵去和交警商量去。”停车场工作人员说。记者询问交了钱能否给发票或者手续时,对方表示没有。
据记者了解,2012年3月,西安市物价局《重新确定执法滞留、暂扣、扣押车辆专用停车场的通知》明文规定:“小车(客车≤7座、货车≤2吨)每天收费20元;大车(7座<客车≤19座、2吨<货车≤5吨)每天收费25元;超大型车(客车>19座、货车>5吨)每天收费30元;摩托车,含二轮、三轮(人力、动力)每天收费10元;电动自行车,其中不带双脚蹬的每天收费8元,带双脚蹬每天收费5元。收费单位按车辆进入停车场起计时,以天(24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24小时的按24小时计算。”
相关部门
听听交警支队怎么说
7月12日,记者在莲湖交警大队以市民身份询问,为什么要把暂扣的电动车停在那么远的环山路上,交警答复道:“全市整治摩的,支队统一安排将查扣的电动车集中停放在环山路上的停车场。”
8月17日,记者咨询西安市交警支队秩序处秩序科,对方同样这样答复:“长安区子午大道和环山路丁字口附近的振安第二停车场是全市集中整治摩的非法营运的专用停车场。至于停车场乱收费的问题,我们并不知情,也不是交警所能管理的。”
听听物价局怎么说
8月22日,记者向西安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反映了这一系列问题。“长安区振安第二停车场曾在2011年被媒体曝光后补办了执法专用停车场手续,而北三环吕小寨的奥驰停车场则没有相关手续。”西安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说。
“不仅是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政府多次文件中也强调了执法部门在选择执法专用停车场时必须本着就近停放的原则,方便百姓。”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说,“关于交警部门将查扣车辆停放在较远停车场的事情,很多市民向物价局反映过。物价局也多次和交警支队沟通,希望他们可以遵循市政府文件就近停放。但交警支队以部分被查扣车辆不能领取,需要大规模场地为由,协商一直无果。”
“至于这两个停车场存在乱收费、高收费、收费不给票据甚至停放1天也按停15天计算停车费的情况,也是违反了物价局相关规定的。”西安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说,“如果市民遭遇执法专用停车场乱收费情况,可拒交停车费用并向价格举报热线12358反映。”
本报记者 谢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