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岁老妇卖淫自杀:完善养老体制仅是梦?
红网
8月15日,欧阳某某(女,55岁,浙江人)因卖淫被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行政拘留15日。8月24日,办案单位来拘留所提询,告知其可能要被劳动教养,因一时想不通于8月26日中午,欧阳某某拧下塑料水龙头开关,取出里面的弹簧将其呑入肚内欲自杀。在民警和医生共同努力下,欧阳某某目前已无大碍,27日被送往郴州市劳教所进行劳动教养。(《江南时报》8月30日)
看到这篇报道,顿感一丝凉意从背后升起,一种羞躁感爬到脸上,一种来自社会的声音在拷问:55岁高龄老妇欧某有家有儿女,她卖淫为了啥?为了有激情的性生活吗?还是为了生存和养老?出现这样一件让法律尴尬、让社会道德尴尬的事情,我们应该深层次反思,是什么原因导致湖南出现“五旬老妇卖淫”?是贫穷吗?还是我们的农村养老体制有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
“五旬老妇卖淫”,作为一个行为人若以性为交易从事卖淫行为,应该受到道德谴责的,法律也不能对这样的人网开一面;然而一个55岁高龄的老太太以卖淫来生存,我们不得不换位思考一下,其实这样的老人应该是在家颐养天年,享受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但她没有这样的福气,要用自己55岁衰老的肉体去换得生存的物质条件,这是一种生存状态的悲哀。古有云,笑贫不笑娼。可在我们这样的和平富裕的年代,出现“五旬老妇卖淫自杀”案件,社会应该尴尬!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农村老年人养老、医疗等方面的问题日益突出,农村家庭养老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社会养老和医疗也亟待加强和完善。敬老养老观念日益淡化。由于农村家庭结构的变化,小型化、独生子女家庭越来越多,外出打工、经商的青壮年日趋增多。他们有的滋长了金钱至上的腐朽思想,把老人当做“包袱”;有的“爱小不敬老”,不愿和老年人生活在一起,甚至疏远、冷漠、歧视老年人。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生育率下降、子女减少和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使得子女对老年父母的照料产生了许多困难。子女多意味着老年人有较多的支持来源,独生子女则使得家庭的养老功能弱化,家庭养老压力增大。同时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也意味着健康状况不佳的老年人在经济供养之外还面临生活不便、照料不够、精神苦闷等问题。55岁的欧某卖淫也可能是上述情况导致的,养老问题家庭和子女解决不了,只能靠出卖肉体求生存了。
笔者认为,应尽快建立一套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增加对老龄化产业的投入,使之制度化、规模化、普及化;作为子女,我们应更多地关心生育和养育我们的老人,在他们体弱多病,需要关爱时出一份力,尽一份心,不能再出现“五旬老妇卖淫自杀”现象,这不是丑剧,这是悲剧!老人不应该尴尬,尴尬的是社会的养老和福利体制。
人间重晚晴,老人的境况如何,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尺度。多为老人办实事,让老人多一点“晚晴”。关爱优待老人,完善养老制度并不只是嘴上的口号纸上的标语,也不应是梦想,多为老人办实事,解决他们生活起居中碰到的困难,才是本质意义上的关爱。
[稿源:红网]
[作者:醉江南]
[编辑:王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