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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平谷一把手须出庭应诉 区长及30官员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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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法院审理村民告区政府一案时,被告方在法庭上。

庭审结束,张吉福在判决书上签字。

推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制度,“民告官不见官”被推翻,一年来区长及近30名部门负责人当被告——

平谷民告官 官必出庭应诉

平谷区王辛庄镇小辛寨村三名村民,去年因一块土地的使用权问题将区政府告上法庭。开庭时,区长张吉福坐到了被告席,成为平谷区推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制度后,首位出庭应诉的“一把手”。

过去“民告官不见官”。在平谷,前五年行政负责人出庭率仅有2.45%。全国范围内,这一现象都很普遍。

这一窘境在平谷区被改变。去年,该区推出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制度,区长、局长、镇长等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负责人遇到行政诉讼案件时,出庭与百姓面对面,“官民”平等交流。

该制度实行以来,平谷区法院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近30名各部门负责人出庭,“一把手”亲自应诉的已达75%,“有一部分原因是被告并非平谷区内单位,还有一部分是厅前达成和解。”平谷区法制办主任王东日说,“一年多来仅一位镇长没出庭,因为刚刚履新对情况不清楚,但他已承诺下次一定出庭。”

平谷区长张吉福说:“出庭应诉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学习法律、熟悉法律、掌握本机关执法情况的好机会,让百姓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政府更应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改弊端

曾民不见官 今区长出庭

“平谷区在2005年至2010年的5年中,行政案件共审理了20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仅为2.45%。”平谷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张海成说。

过去如有行政诉讼案件,很多政府机关都会由律师出庭。记者了解到,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行政诉讼法中并未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只有国务院以及本市市政府发布的有关意见中有所提及,但不具备强制性。

一方面是“见不着官”,另一方面则是“民告官”案件正不断增多。

张海成表示,案件增多的原因,首先是百姓的法律意识提升了,但更主要的是政府社会服务管理的内容扩大了,一些过去没人管的问题由政府承担,管理的面扩大了,相应纠纷也就增多了。

“民告官”案件增多、“不见官”也难改变,窘境如何破解?

去年,平谷区政府出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规定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六种情况。

第一个出庭当被告的就是平谷区区长张吉福。

去年夏天,平谷区法院开庭审判了王辛庄镇小辛寨村三名村民诉平谷区政府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一案。

“制度刚出台,第一个案子就是起诉区政府。”一名法院工作人员说。区长张吉福二话没说:出庭应诉。

开庭那天,三位农民原告第一次见到了区长本人。旁听席上还坐着平谷区国土局、城管大队等20多家单位的一把手。

一个多小时的审判期间,张吉福亲自回答了所有问题,并阐述了区政府的正当理由。虽然三位村民的起诉被最终驳回,但他们心服口服。

那一天,开创了区长出庭应诉的先河,在首都各级法院中尚属首次。

探制度

官民平等对话

区长出庭,让全区各机关负责人感受到这次是要“动真格了”。

平谷区政府与平谷区法院,下发了系列的相关文件,不断规范“一把手出庭”制度的细则。

记者翻阅相关文件看到,平谷区详细地列出了各单位一把手应出庭的6种情形:本单位本年度发生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重大的行政诉讼案件;涉及群体性纠纷的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上级行政机关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需要出庭应诉的其他行政诉讼案件。

张海成说:“同时也规定了一把手出庭前应该认真做好答辩工作,解决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政争议问题。”

这又是一个改变。

在过去虽然也有少数案件中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会出庭,但那时他们的准备都不甚认真,“负责人多是了解面上的工作情况,对于某一具体的点往往不太清楚。”法院工作人员说。

但这种情况在改变。

今年5月23日,一家公司状告平谷区劳动局,要求撤销关于该企业一位员工的工伤认定。

开庭当天,区劳动局局长刘忠8点半就到了法院,比规定时间早半个小时。开庭后,刘忠列举了劳动局应当认定该工人确是工伤的种种证据和理由,最终胜诉,保障了受伤工人得到应有赔偿。

案件中原告方代理律师从业已十余年,“也代理过不少行政诉讼案件,这还是第一次遇到一把手出庭。”

民告官,官员认真对待,更重要的是释放了一种信号:官民平等对话。

论效果

依法行政水平提升

去年8月,平谷夏各庄镇对一处占道的杂货店进行了强拆,但店主不服,将镇政府告上了法庭。

开庭时,镇长赵卫民坐在了被告席,“心里很坦然,我们是依照城乡规划法进行的依法拆除。”赵卫民说,“每一次依法强拆,镇里都会进行充分调查和准备,每处违建都详细考察,所以不会出问题。”果然,这一案件镇政府胜诉了。

但让赵卫民没想到的是,案件结束后的“附加效果”。

“出庭之后,我们再进行的对违建强拆,一共有30宗,结果23宗自拆,村民自己拆除,还有4宗助拆,村民自愿拆除但没有劳动力,由政府派人协助拆除。”赵卫民说。

30宗中,27宗主动拆违,这一比例在过去绝无仅有。

平谷区法制办主任王东日说:“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就是为了提升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一把手出庭当被告,难免有压力,这就要求各部门在平时日常行政执法中,更加注重依法办事。”

政府依法办事了,百姓自然就支持。

此外,一把手出庭也最大限度地缓减了行政相对人的抵触情绪,还体现了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尊重,增加了社会公众对行政机关的信任度。更直接效果是让各行政机关更加直观、客观了解本部门行政执法状况,将个案得失及时转化为依法行政的经验教训,提升本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谈问题

面子与压力 胜诉与败诉

“当被告面子上不好看”的观念,恐怕很多机关负责人都有。

“什么面子不面子,有面子就是咱事情办得没问题,如果有问题咱就及时改。”赵卫民说得特实在,“躲着,不叫有面子。”

为了让各单位一把手积极应诉,平谷区政府出台一系列办法,有鼓励、更有约束。“把出庭率直接与各部门和各乡镇的年底考核直接挂钩,不履行出庭义务的就要扣分。”王东日说。

更多人关心的另一个问题是:一把手出庭,政府的胜诉会不会增多?

“这一问题要辩证地看待,”有关法律专家告诉记者,“首先,一些案件达成了厅前和解,其中一部分原告的合法权益已经得到了保障或补偿,其次,政府的败诉率不断降低,也客观印证了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正在不断提升。不能片面认为政府败诉了才是维护百姓权益。”

一把手出庭应诉,在平谷区已开展一年时间,“出庭率达到100%,进一步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这是目标。”王东日说。

“民告官,官见民”,其最终要实现的是,政府更好地为百姓服务,做好人民的公仆。

记者手记

“民告官官必到”不应只有平谷

祁梦竹

“民告官、官必到”这一依法行政的重大创新与突破,不应只在平谷一家出现。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

近年来,行政诉讼案件有增多趋势,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和法制的进步。但“民告官不见官”也已司空见惯。

平谷区推出“一把手出庭制”,行政负责人必须亲自应诉,成为了制度规定。于是,区长、局长、镇长们,作为被告法定代表人坐上了被告席。

至此,“民”与“官”可以平等地面对面交流问题,平等地解决纠纷,平等地化解矛盾。“平等”,成为了此时的关键词。而“平等”的更深层次,则是“一致”。民告官、官见民,为的都是解决问题,目的都是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从这一角度出发,一把手出庭,就是为了更好履行依法行政职责,为了百姓利益得到保障。

“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一直是我们各级政府一切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行政之要在于依法,执政之要在于为民,有了这样的认识,各级政府才能更好地行使权力,才能更好地为民服务。

请让“民告官官必到”在更多的地方出现,因为,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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